原標題:懷孕了 慎用解熱止痛藥
止痛藥一般分為三類。第一類為解熱鎮痛藥(非甾體類抗炎藥),常用的有阿司匹林、布洛芬、吲哚美辛、雙氯芬酸鈉和撲熱息痛等。這類藥物止痛作用比較弱,沒有成癮性,用於一般常見的疼痛。第二類為中樞性止痛藥,以曲馬多為代表。止痛作用比解熱鎮痛藥強,主要用於中等程度的各種急性疼痛以及手術後。第三類為麻醉性止痛藥,如嗎啡、杜冷丁等阿片類藥物。這類止痛藥作用強、長期使用易成癮,不能隨便使用。除了這些藥物外,還有一些中藥複方止痛藥、腸痙攣腹部疼痛使用的山莨菪鹼、緩解偏頭痛的麥角胺等。本文說的妊娠期止痛藥物主要為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s)。
能用非甾體類抗炎藥止痛嗎
NSAIDs在妊娠期應用的安全性數據尚不完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告知醫師和患者,由於現有的相關醫學文獻十分有限,目前還無法提供使用止痛藥的任何建議。
NSAIDs作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劑可致凝血功能異常,子宮動脈導管收縮並延長產程,應儘量避免使用。若必須使用,則給予最低有效劑量,分娩前8周停藥。既往研究表明,妊娠早期(妊娠開始~妊娠12周)使用NSAIDS會增加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缺陷、低體重新生兒風險。而在妊娠後期(從妊娠29周到妊娠結束),NSAIDs類藥物可增加胎兒動脈導管產前早閉的風險。所以除非經過醫生評估必須使用NSAIDs,否則不建議在孕期的任何階段使用,尤其是孕30周及以上時。若在孕30周後仍需服用這類止痛藥,請一定告訴產檢醫生,應用超聲定期監測胎兒的循環(每周1次~2次),若出現導管收縮,應立即停藥。
止痛藥哪一個最安全
對孕婦來說,對乙醯氨基酚相對安全。對於輕度疼痛,短期使用正常劑量的對乙醯氨基酚(口服或栓劑)對胎兒更安全,可作為首選的止痛藥,但若連續每天大劑量使用1個月,可能導致母親嚴重貧血和新生兒腎臟疾病。2014年,發表在《美國醫學會雜誌》的一項研究發現,該藥物可能與後代自閉與多動症有關,所以仍應該避免長期大劑量使用對乙醯氨基酚。
如果對乙醯氨基酚對疼痛已經不起作用,必須服用其他止痛藥物之前向醫生和藥師進行諮詢,進行評估非常重要。對於偏頭痛,必須使用止痛藥治療時,首選布洛芬,但應避免在妊娠早期和孕30周後使用。
吃了止痛藥,孩子還能要嗎
1.受精後兩周內(停經4周內)
該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全」:表現為胚胎早期死亡導致流產;「無」:表現為胚胎繼續發育,不出現異常。所以停經4周內服藥對孕婦而言,影響不大。當然由於部分婦女月經周期不準、提前排卵等,存在末次月經推算與實際受孕天數不符的情況,所以最好到藥物諮詢門診進行評估後,確定是否在「全」或「無」的安全範圍內。若在這個範圍內,有流產跡象則不建議保胎,順其自然。
2.受精後3周~8周(停經5周~10周)
這個時期是胚胎敏感期,神經、心臟、肢體等開始發育,存在風險。研究表明,妊娠56天以後,較大劑量使用解熱鎮痛藥,可導致胎兒智力障礙和主動脈導管早期閉合,出現死胎,所以服用解熱鎮痛藥的劑量大小是關鍵,小劑量微乎其微,則無須過於焦慮,定期做產檢和超聲篩查。(蘇倩 蔡宇庭)
(責編:公雪、胡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