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近日,經過馬山、大化兩縣司法部門的共同努力,成功解決一件為期兩年的工傷賠償維權糾紛案件。
韋某系廣西大化縣人,屬建檔立卡貧困戶,家中女兒在上大學,兒子在讀高中,家庭經濟困難。2019年韋某經人介紹來到馬山縣轄區的某建設公司承建的馬山縣某項目工程務工,在加工鋼筋時,左手不慎被機器帶捲入機器,拇指、中指、食指三指離斷傷,被鑑定為七級工傷。事故發生後,雙方多次協商賠償問題,但因工資基數不同計算方式不一樣,賠償金額差距達16萬,遲遲達不成協議。2020年9月28日,韋某某來到大化司法所尋求幫助。
2020年9月29日大化縣大化司法所聯合馬山縣白山司法所共同調解這起工傷賠償糾紛。經了解,雙方的差距大的原因在於:韋某某以日工資280元為標準計算,月工資8000多元,偏高了 ;而建設公司代表則以建築行業月工資3317元為標準計算,偏低了。後經調解向馬山縣人社局核實,2018年廣西建築行業以月平均工資5577元為標準計算。此案合計一資性傷殘、工傷醫療、就業補助、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共計245249.86元。韋某某無異議,建設公司代表則聲稱要請示總公司。
2020年12月11日大化司法所和白山司法所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到白山司法所進行調解,韋某某表示對上次的計算結果無異議;建設公司提出也同意上次的計算結果,可事故是因韋某某工作中操作失誤才導致的,韋某某應承擔部分責任,要求扣除一萬元作為韋某某應承擔的部分責任。韋某某表示承認錯誤,但因兒女都在上學,家庭經濟困難,負擔重,而且因事故給自己造成的傷殘會影響以後的就業,希望對方體諒,扣除5000元,自己承擔5000元的責任。建設公司代表表示理解並同意,最後達成了賠償總金額240249.86元的協議。至此,為期兩年的工傷賠償維權糾紛案件成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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