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學院的跨國教師包括來自中國、美國、歐盟,和世界各地的傑出學者和從業者。我們的教師隊伍包括擁有豐富法律工作經驗、技能,和學術研究的常駐學術教授;學術研究被廣泛運用實際並擁有國際律師事務所工作經驗的教授和訪問教授;和來自世界各地的曾在知名高校教書的訪問教授。以下僅列出部分師資供參考:
PhilipMcConnaughay,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STL)院長。加入STL之前,他曾任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院長。McConnaughay院長著作甚豐, 在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國際貿易規制等領域發表過多篇學術論文並編寫過許多書籍。他曾在越南,中國,以及歐洲等地講學,並被中國西北大學聘為訪問教授。此外,他還作為Morrison & Foerster律所的合伙人在其東京和香港辦公室供職長達十年時間。McConnaughay院長曾代表日本富士公司處理其與IBM公司之間一起標的額達數十億美元的仲裁案件;他曾作為法律顧問幫助印度尼西亞政府起草新的仲裁法律;他還曾為美國司法部就微軟公司反壟斷案提供法律意見;此外,他曾在1982年至1984年間擔任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的特別法律顧問。
StephenYandle,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本科和研究生均就讀於維吉尼亞大學,獲得J.D.學位。曾在維吉尼亞大學任職助理院長,後就任過西北大學法學院 副院長和耶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Yandle院長曾是美國律師協會法律教育與招生副顧問,以及LexisNexis全球法學院項目副院長。他還曾任美國法學院協會法學院行政管理部門的主席,全國法律界就職協會會長,美國法學院協會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員會成員。在耶魯大學法學院任職期間,Yandle曾教授 《高等教育的多樣化》課程。
Peter Malanczuk,C.V.Starr法學教授
Peter Malanczuk,C.V.Starr法學教授,跨國法律研究中心聯合主任。曾就讀於哥廷根大學,慕尼黑大學和海德堡大學,獲得了及森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Malanczuk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阿姆斯特丹大學和伊拉斯慕斯大學國際法學院的系主任。他還曾在密西根大學、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阿迪斯阿貝巴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香港大學等高校任教過。Malanczuk教授的研究方向是國際法和仲裁法,著有Akehurst’s Mo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Francis Snyder,C.V.Starr法學教授,跨國法律研究中心聯合主任。曾就讀於耶魯大學和巴黎政治學院,並持有哈佛大學法學院的J.D.學位和巴黎第一 大學的博士學位。Snyder教授曾任歐洲大學學院(佛羅倫斯)法學院院長,歐洲法律學院聯合主任,馬賽第三大學「讓•莫內教授」(Jean Monnet Chair),以及倫敦大學法學教授。並曾赴比利時、加拿大、中國、丹麥、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西班牙、美國各地法學院訪問。他是歐盟法和國際經濟法方面的專家。Snyder教授是歐洲法律評論的創立者和主編,共出版著作13本之餘,包括The EU, The WTO and China:Legal Pluralism and International TradeRegulation。
Ray Campbell,助理教授。本科畢業於耶魯大學,在維吉尼亞大學獲得J.D.學位。Campbell教授曾任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Malcolm Wilkey法官和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Warren Burger的書記員,還曾是跨國律所Kirkland &Ellis和Jenner & Block的合伙人,並擔任過 HarmonyCentral.com公司的主席和執行長。他的研究方向是民事訴訟法和法律職業道德。
Professor Chertok,助理教授。他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獲得J.D.學位,並榮獲法律與經濟優秀論文的勒菲弗爾獎。Chertok教授在芝加哥大學獲得 B.A.學位。在加入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之前,Chertok教授曾擔任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的訪問助理教授,並與莫裡森和福爾斯特成立了私人股本基金集 團。Chertok教授是企業法、證券監管、私募股權和投資管理法方面的法學專家。他的法學文章曾在賓夕法尼亞大學商法日報、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商法日報、紐約大學法律與商業日報、哈佛商法評論、維吉尼亞大學法律與商業評論、私募股權日報和賓夕法尼亞大學國際經濟法日報發表。
Mark Feldman,副教授。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本科畢業,後在哥倫比亞大學攻讀獲得J.D.學位。他曾任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第六巡迴審判庭Eric Clay法官的書記員、跨國律所Shearman & Sterling和Covington & Burling的律師、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辦公室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仲裁主任和顧問律師。Feldman教授是國際投資和協 議仲裁方面的專家。
Nitzan,助理教授,他的研究主要針對公司和金融法、公司運營管理,和公司金融。接受過法學和金融學教育的Shilon教授在哈佛大學法學院獲得 LL.M.學位和S.J.D.學位,並在特拉維夫大學經濟學院獲得B.A.學位和M.A.學位。在哈佛大學法學院就讀期間,他曾獲得John M. Olin學生法學寫作獎、法學與經濟學J Terence M.獎學金、Byse獎學金,和Fulbright獎學金。此外,他還曾在哈佛大學法學院、哈佛大學商學院,和哈佛大學擔任教師。
Daming Zhu,助理教授。他在復旦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學位,在日本一橋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並擔任臺灣國立大學法學院的訪問專家。他是金融法學和商法學方面的專家。
Danya Reda,助理教授。在加入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之前,Reda教授是紐約大學法學院的代理助理教授。她曾在紐約法律界協會聯邦法院委員會工作,並擔任委員會國家機密和法律法規工作組的聯絡人。從美國布朗大學的美國大學生優等生榮譽協會畢業後,Reda教授在敘利亞大馬士革擔任富布萊特法案基金學者。她在哈佛大學法學院獲得J.D.學位,在牛津大學獲得東方學碩士學位,並學習伊斯蘭法律和哲學。
NormanP. Ho是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的助理教授。他同時也是香港大學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所(Asia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的榮譽院士,並曾經擔任過香港大學法學院的講師。他的研究主要涉及中國法律史和法律哲學(主要針對中國古代時期)、中國法、比較法學,和比較企業法。Norman教授曾在Morrison & FoersterLLP(美富律師事務所)和Slaughter and May(司力達律師事務所)的香港辦事處擔任註冊外地律師,主要專注於資本市場、私募股權、企業併購業務,和美國證券法有關的事務。他在哈佛大學獲得 A.B.和A.M.學位,在紐約大學法學院獲得J.D.學位,並榮獲比較法傑出成就霍華德L.格林伯格(Howard L. Greenberger)獎。
CananJudge Russell F.,訪問教授,在1993年被威廉傑斐遜柯林頓總統任命到哥倫畢業特區高等法院。他 現在是一名陪審法官,處理重罪立法、審問謀殺、強姦,和性虐待兒童的案件。Canan於2009-2012年曾擔任刑事部門的首席法官,並於 2006-2009年擔任助理首席法官。他是刑事案件諮詢委員會的前任主席、司法教育委員會的前任主席,和陪審管理委員會的前任主席。Canan曾處理法 庭包括家事法庭上的形式和民事案件。在他的職業生涯中,Canan曾在安提俄克大學法學院擔任副教授,並在喬治敦大學法律中心、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律學院,和其他高校任職過。
MichaelGRECO,訪問教授,跨國律所K&L Gates合伙人。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在波士頓大學法學院獲得J.D.學位。曾在義大利佛羅倫斯比較法研究所工作,擔任過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 Leonard Moore法官的書記員。Greco教授先後擔任過麻薩諸塞州律師協會主席和美國律師協會(ABA)主席。現任美國律師協會人權中心主席。他在推進人權和 公平正義、維護世界法律秩序方面的工作獲得了很多獎項和表彰。
RobertHIRSHON,聯屬跨國教授, 密西根大學法學院Frank G. Millard 法律實踐教授。他擁有密西根大學的學士學位和J.D.學位,是美國律師協會、美國緬因州律師協會和緬因州律師基金會前會長。Hirshon教授還是 Drummond Woodson律所的合伙人,Stoel Rives律所的營運長,以及Tonkon Torp LLP律所執行長。同時他還是Verrill Dana LLP律所的法律顧問和Wein Charitable基金會的執行長。作為法律實務界的權威人士,Hirshon教授榮獲了諸多獎項和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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