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報告拆解影子銀行:廣義規模曾超百萬億,下一步咋治理?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8日電 (魏薇)「影子銀行是套利行為驅使的產物,具有天使與魔鬼的兩重性。」這是《中國影子銀行報告》(下稱報告)中對影子銀行的描述。該報告由中國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局、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課題組共同撰寫,12月4日發布在專業學術期刊《金融監管研究》的微信公眾號上。該期刊由原銀監會於2012年創辦發行,主要目的是出版監督風險改革發展等領域的研究和政策研究成果。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指出,這份報告出臺的背景是,過去三年,中國影子銀行的治理取得了顯著成效,需要對三年來取得的治理成果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重點進行梳理。
「金融監管部門出臺這份關於影子銀行情況的報告,在我看來正逢其時,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中國財政學會政府與社會融資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安起雷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在目前疫情背景下,金融監管部門正在抓緊彌補金融監管短板。在他看來,這份報告出臺的目的就是要向金融市場和公眾投資人提示風險,即金融監管部門下一步會對影子銀行的問題繼續加強研究,明確業務規範,使之有序健康發展。
何謂影子銀行?
中國影子銀行如何界定?報告明確了四項標準:一是金融信用中介活動處於銀行監管體系之外,信貸發放標準顯著低於銀行授信;二是業務結構複雜、層層嵌套和槓桿過高;三是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四是集中兌付壓力大,金融體系關聯性和風險傳染性高。
具體來看,中國影子銀行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兩大類。廣義影子銀行主要包括:銀行同業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委託貸款、資金信託、信託貸款、銀行理財、非股票公募基金、證券業資管、保險資管、資產證券化、非股權私募基金、網絡借貸P2P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貸款,商業保理公司保理、融資擔保公司在保業務、非持牌機構發放的消費貸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債權融資計劃和結構化融資產品。
狹義影子銀行是指,在廣義影子銀行中,同業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和同業理財、理財投非標債權等部分銀行理財、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網絡借貸P2P貸款和非股權私募基金等業務,影子銀行特徵明顯,風險相對較高,屬於狹義影子銀行。
「簡單來看,發揮了銀行的信貸融資功能,又沒有被納入到銀行的監管框架當中,或者信貸發放標準低於銀行表內的一些融資行為,就可以看作是影子銀行,這裡面比較有代表性的是銀行理財當中配置於非標的部分。」曾剛表示。
他解釋道,因為銀行理財中資產裝配的非標實際上就是貸款,但其並未進入銀行的貸款發放程序,可能並未達到銀行表內貸款的標準,同時很有可能進入銀行表內貸款不能進入的領域,比如監管限制的房地產行業、地方投資平臺或高能耗產業等。此外,銀行表內信貸資產有資本充足率、計提撥備、不良率等限制,但是在表外,銀行理財對接非標時,上述限制都沒有。
「也就是說,它發揮了和銀行相同的功能,但並未受到和銀行表內正常貸款一樣的監管,顯然成了一個監管套利工具。」曾剛說,「監管的核心實際上就是把這部分游離於非標、游離於銀行監管體系以外,同時發揮銀行融資功能的行為都納入到相同的監管框架當中。」
三年「精準拆彈」
影子銀行在中國並非新鮮事物。報告指出,上世紀80年代,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始設立,直到2002年商業銀行陸續開展理財業務,這一時期影子銀行的整體規模並不大。
2008年以後,影子銀行進入快速增長階段。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貨幣政策由趨緊轉向適度寬鬆,並取消了對金融機構信貸規模的硬性約束。在此背景下,為規避宏觀調控和監管,銀行將資產大量移到表外。
2017年起,金融管理部門迅速行動,對影子銀行重拳出擊,努力消除系統性金融風險隱患,採取了一些列監管措施:嚴厲整治市場亂象、規範對交叉金融監管、堅決拆解非法金融集團、嚴肅追責問責、全面彌補監管制度短板。
經過三年時間的「精準拆彈」,「目前初步呈現根本性好轉勢頭,影子銀行野蠻生長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末,廣義影子銀行規模降至84.80萬億元,較2017年初100.4萬億元的歷史峰值縮減近16萬億元;風險較高的狹義影子銀行規模降至39.14萬億元,較歷史峰值縮減了12萬億元。
一枚硬幣的兩面
報告指出,影子銀行業務猶如硬幣的兩面,唯有辯證對待、因勢利導、「抑惡揚善」,才能趨利避害,充分發揮影子銀行的積極作用。
在安起雷看來,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在對各類金融業務亂象的清理和規範過程中,影子銀行問題是一個難以繞開的複雜問題。中國影子銀行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今天已成為主流金融業務的一個必要補充。
中關村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影子銀行並非一無是處,更不是十惡不赦。影子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一部分,它拓寬了社會融資和投資的渠道,實質上是「銀行的影子」。
同時,報告提到了影子銀行的問題與危害,包括不斷推高槓桿水平、助長脫實向虛、嚴重掩飾資產質量真實性、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逆向激勵、危及社會穩定。
「但由於影子銀行游離在銀行監管體系之外,監管套利等問題比較普遍,其風險傳染性和隱蔽性也更強,所以應該加強和改善對影子銀行的監管。」董希淼稱。
「管理好了是天使,管理不好是魔鬼。」報告直言。由此可見,「管理」是解開影子銀行難題最關鍵的鑰匙。
安起雷認為,規範影子銀行並不是要完全限制或者取消影子銀行,而是要在現有的中國總體金融市場布局的基礎上繼續進行必要的制度規範,以促其健康發展,使之有利於防範和化解各類金融風險。
反思金融創新
影子銀行是金融創新和發展的產物。報告中亦提到,部分高風險影子銀行可能借不當創新捲土重來。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對影子銀行的持續監管體系。
安起雷指出,目前部分從事影子銀行業務的機構和人員對金融業務的本質認識不夠全面,片面把所從事的一些金融借貸業務理解成為可以掙大錢和快錢的地方,一些影子銀行機構打著所謂金融創新的旗號,做了許多所謂金融產品,已對金融市場造成嚴重幹擾,產生了大量金融亂象,對中國金融業脫實向虛傾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使大量實體經濟並未得到應有的金融助力,因此對影子銀行的業務應當而且必須進行必要的規範。
如何處理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關係?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在鼓勵創新、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的同時,考慮到金融行業的特殊性,還需強調金融監管和金融業務的規範。「核心原則要回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這是衡量一切創新是不是偽創新、假創新的基本前提。對監管而言,要實施穿透性監管,防範金融活動、金融業務打著金融創新為名,游離於監管之外。」
在曾剛看來,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繼續保持對影子銀行的監管,不斷補齊監管短板,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把影子銀行完整納入到監管框架當中,從制度上把脫實向虛的潛在系統性風險排除在外。
在完善影子銀行的監管制度、消除監管套利方面,曾剛表示,一是要全覆蓋,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到監管體系當中;二是把握一致性原則,對業務實質進行穿透,業務實質相同的,應按照相同標準進行監管。「不管未來什麼形式的創新,都可以拿這兩個原則作為考量。」曾剛說。
安起雷認為,預計未來兩到三年,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或將對影子銀行的業務流程、操作規範等繼續出臺一系列行政法規,不排除有的規則會上升到法律層面,使治理和規範影子銀行的工作逐步走上有法可依的道路,一旦出現違規違法行為就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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