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家住嶽麓區的車主夏培奇第一個拿到補償金及殘值金。小劉軍 攝
本報8月12日訊(記者 小劉軍 實習生 李琦)「嘖嘖,4980元買的摩託車,騎了1年半時間還能拿到4421.5元補償款,真的冒想到!」昨日,長沙市擴大「禁摩」區域摩託車提前報廢及補償工作正式實施,家住嶽麓區的車主夏培奇第一個拿到補償金及殘值金。
昨日上午,長沙金盾機動車救援服務有限公司嶽麓區施救站門庭若市,不斷有市民前來詢問「禁摩」的相關政策。車主王淑蘭一大早就騎著自己那輛購於2007年的摩託車前來諮詢。「當初購買這輛摩託車時,是經銷商幫我上的牌,所以行駛證上的名字不是我本人的。」對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趙鳶表示,部分車主的姓名與機動車登記人不一致,車主可以前往所屬地派出所或街道辦、社區開具證明材料並籤名、蓋章,經工作人員確認後便可辦理提前報廢手續。
「由於部分車主對相關規定不是很了解,今天前來詢問的很多,但符合補償條件的不多。」趙鳶強調,「車主的戶籍一定要在擴大『禁摩』區域內,且為長沙縣和望城區(原望城縣)號牌的摩託車;車輛初次登記日期在2001年8月1日以後,年檢有效期在2011年8月31日以後,有行駛證、登記證書,號牌齊全,無未處理完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記錄的車主才符合條件,辦理相關手續後就能得到補償。」
上午10時30分,40餘歲的車主夏培奇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從辦事民警手中接過4421.5元補償金及殘值金。其中,4191.5元為補償金,230元為殘值金。他數著手中的錢,笑得合不攏嘴,連稱「冒想到」,並表示「我對補償很滿意」。
2009年12月,夏培奇在黃花塘機電市場花4980元買了這輛摩託車,牌號為湘AIVZ66。如今,這輛摩託車「功成身退」,夏培奇也成為長沙市擴大「禁摩」區域摩託車提前報廢及補償工作受益第一人。夏培奇表示:「以後就買電動自行車騎吧。」
交警部門提醒:提前報廢及補償工作將一直持續至8月21日,周末照常進行,請車主及時辦理補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