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含可待因止咳水按毒品管理
龍崗連端兩店 店主已被刑拘
多數舉報人是學生家長
「開在學校附近的銷售止咳水窩點,將是我們打擊的重中之重。」被列入精神藥品管理目錄後,止咳水將屬於毒品的範疇,7日記者採訪深圳多名警方辦案人員,很多辦案民警向記者表示,這對於遏制止咳水濫用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就是通常說的止咳水,因為其成分中含有可待因、麻黃鹼成分,可刺激中樞神經,達到鎮痛、鎮靜、止咳作用,大量服用會產生快感和幻覺,長期飲用易上癮。記者從龍崗警方的統計數據中了解到,近年來龍崗警方查獲的止咳水銷售店鋪中,大部分均是由群眾舉報,其中大部分是學生家長、親屬。
據介紹,由於購買方便、隱蔽性強、價格低廉等原因,近年來,止咳水成為一種新型致癮藥物,在青少年群體中日益泛濫。有辦案民警向記者介紹,很多開在學校附近的小店兼賣止咳水,學生購買後甚至帶入校園中,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我們以前查處過多個銷售止咳水店鋪,基本都只能對店主採取拘留幾日的行政處罰,無法震懾犯罪分子。」據警方介紹,在列入精神藥品管制目錄前,濫用易成癮處方藥的行為不屬於治安行政違法行為,而在今年5月1日後,非法買賣運輸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下一步將是警方打擊的重點。(記者 張亦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