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7年年底,大眾點評發現愛幫網未經許可,在其網站上大量轉發來源於大眾點評網有關港麗餐廳來福士店等132家餐館的點評內容,用於商業經營,大眾點評網隨即函告愛幫網立即刪除侵權內容,但愛幫網復函一方面承認自己從大眾點評網抓取了商戶信息,但另一方面則以自己是生活搜索站點,展現和組織方式與通用搜尋引擎類似,並且標示來源為由拒絕刪除。 |
溝通未果,大眾點評網也曾多次試圖採用技術手段,封了愛幫網的抓取IP,但後者還是不斷變換IP到大眾點評網抓取內容。最終迫於無奈,大眾點評網於今年4月份正式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出了訴訟,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愛幫網的抓取行屬於侵權,令其立即刪除來(www.dianping.com)的侵權網頁內容,停止侵害,在愛幫網(www.aibang.com)首頁上發表道歉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相應損失。據悉,此案件管轄法院於2008年9月11日正式開庭審理。
分析:應該說此案是國內網際網路行業抄襲成風,急功近利心態的一個側影,筆者也曾做過網站,也曾有一些通過一兩年時間積累起來,內容相對比較優秀的頻道,但最近也發現有一些同行站點,競不辭辛苦,用一兩天的時間,從頭到尾把我站上某頻道的內容按時間發布順序從頭扒到尾。而大眾點評訴愛幫網侵權一案,情況與筆者曾經歷的抄襲剽竊基本相似,只不過愛幫網號稱是技術抓取,而扒取我網站內容的是人工COPY而已,但技術抓取和人工COPY從法律上並無本質區別,因為所謂的技術抓取也是提前以人工意圖進行設定,並最終按照設計人主管意志進行的程序抓取行為,最終體現仍舊是幕後的操控者意志。那麼在本案中,愛幫網的這種抓取行為在法律上到底該如何認定?是否存在侵權的可能?對同行內容的大量抓取與商業利用對生活搜索行業生存和發展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首先,大眾點評網上的商戶點評信息是否具有著作權?大眾點評網上的商戶簡介信息是其編輯人員根據眾多網友點評,並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手段,以統計學原理、抽取重要的關鍵字,編輯而成的。著作權的要件就是具有原創性,並能夠被有形複製,應該說大眾點評網上的商戶點評信息由於加入了編輯自身的意志,存在人工編輯成分,即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原創性,已經具有了彙編作品屬性,理應受到版權法的保護。而愛幫網未經許可,以贏利為目的,進行採集,雖然署名出處,仍舊涉嫌侵權,因為根據版權法規定,未經原作者允許,引用和轉載抄襲原作品實質內容的,均屬違法;
同時大眾點評網與會員用戶的版權契約約定:「任何會員的合法言論、文章及圖片一經在大眾點評發表,該作品的版權,除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歸原作者享有外,其他權益即無償轉歸本站獨佔所有,除本站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本站的正式授權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這意味著,當會員註冊成大眾點評的會員,並發表相應的點評時,其行為與大眾點評之間已經形成了電子版權合同關係約定:即相關版權的人身性權益歸屬作者,但財產性權益歸屬大眾點評。所以任何未經大眾點評授權或許可的引用、抓取、連結、轉載都可能存在侵權的可能;
其實關於點評內容複製侵權,在國內已有被判侵權的先例:2007年4月,由於搜狐未經許可,在「搜狐吃喝」相關網頁上複製了大量大眾點評網的內容,於是大眾點評網將搜狐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判決搜狐侵權事實成立,並判令搜狐停止侵權,向大眾點評網公開道歉,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此次大眾點評訴愛幫,情節與上述案例大同小異,但是否屬於侵權,還需法院最終判定。
其次,網際網路在國內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產生過門戶、搜索、SP、網遊等眾多商業業態與模式,而隨著網際網路將傳統的生活一「網」打盡之後,生活服務類站點也得到了蓬勃發展,在國內從2003年大眾點評網成立至今,可以說生活服務類站點在我國已經存在發展了5年,並日益成為下一個網際網路發展潛力巨大的市場,於是跟風者也自然甚眾,比如飯統網、雅虎口碑網以及各地的美食類站點,而愛幫網則是在2007年年底進入這個市場,作為後進入者,對大眾點評網進行模仿借鑑是必然的,但如果這種模仿和借鑑是一種公然的未經許可的大肆抄襲(目前看來,愛幫網上仍有大量來源於大眾點評網的信息,而且無論在商業模式或是具體的商戶頁面點評方面,都與大眾點評網亦步亦趨),是一種不加創新的投機取巧,藉助技術巧取豪奪,那麼就不但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而且可能侵犯大眾點評網站的整體著作權,而且如果大眾點評對其運營模式進行了商業方法專利申請,並獲批的話,愛幫的行為還可能涉及對網站商業方法專利的侵犯;
最後,如果此案,大眾點評網最終能夠勝訴,那對愛幫網以扒取內容為生存根本的生活搜索平臺而言,則將是一次沉痛的打擊,一方面因為愛幫抓取的內容不止大眾點評一家,如果大眾點評最終勝訴,將可能引發其它站點對愛幫網競相訴訟;另一方面則是當大眾得知愛幫網的商戶評價,純粹是四處抓取拼湊而成的話,很可能誤導用戶或對商戶造成不良名譽,因為信息的混雜,只能導致事實更難以被還原。
如果說劉建國當年能在百度靠技術優勢造就中文第一搜索的話,而今,試圖再以技術抓取,複製下一個網際網路輝煌,或許已經相對比較困難,因為隨著中國網絡法治的逐漸健全發展,靠技術驅動、投機走捷徑打遍網絡天下的年代已經過去,如果未來愛幫網不以內容創新、合作創新的思路做為根本來運營其站點,或許成長的空間不會太大。
另外,也是在去年,Google推出了生活搜索,內容包括了餐飲、房屋、工作、出行票務等內容,用戶可以直接進行生活相關細分搜索。而餐飲內容的唯一合作夥伴就是大眾點評網,而這種合作是建立在大眾點評網將內容授權給Google,Google付費給前者完成的,想必Google的搜索技術積澱並不比愛幫網差,如果直接抓取是一條合法、良性的捷徑,那麼為什麼Google偏偏甘願付出成本進行合作呢?這或許又提供給我們一個思考:現在的國內網際網路主流,已經逐漸在「告別」靠抄襲後來居上的思維,已經逐步開始走向良性競爭和和諧發展了。(來源出處:網吧帝國網 作者:趙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