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 陸慧 報導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從昨天起實施。根據新法,符合條件的非戶籍居民,可在居住地就近辦理普通護照,不用再費心費力地回到戶籍所在地。昨天新法實施首日,不少住在上海的非戶籍居民趕來辦理護照與赴臺證。
30分鐘辦好赴臺證
昨天上午,一對老夫婦騎著自行車,興衝衝地來到了市出入境管理局,順著「非戶籍人員辦理護照」的指示牌上了2樓。問詢,拍照,填資料,取號等候……不一會兒,他們就排到了辦證窗口前。今年71歲的鄧先生和68歲的胡阿姨都是武漢人,女兒在滬工作多年。為了孝敬長輩,2007年,女兒把兩位老人接來上海一起生活。近日,老夫婦有了去臺灣旅遊的想法。
「赴臺旅遊挺麻煩的,本來一定要我們回武漢辦理赴臺證,辦好了還不能從上海出發,一路上來回奔波,真不方便。」鄧先生告訴記者,為此,他們的臺灣之旅一直不能成行。
前不久,老鄧看到了外地戶籍居民7月1日起可在上海辦理護照和赴臺證件的新聞,他們興奮地一早就趕來辦理。
在上海出入境管理局辦事大廳二樓,有四個窗口專門為外地戶籍辦理者開設。老夫婦9點30分到達出入境管理局,10點就辦好了赴臺證。
放寬辦證人員範圍
去年上海率先在全國開展試點異地辦證,持有上海人才引進類居住證的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上海連續工作滿一年並正常交納社保的人員和非本市戶籍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都可以就近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上海去年一年異地辦證量達4.4萬證次,而今年一季度就已達到2.2萬證次。
市出入境管理局一處處長吳曉立表示,此次新政進一步放寬了外地戶籍人員在上海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範圍。即:
本市居民的非本市戶籍配偶及16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在上海連續工作滿一年並正常交納社保的人員和非本市戶籍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的在本市暫住6個月以上(含)的配偶及16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年滿60周歲且在本市暫住6個月(含)以上的人員,可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籤注。
在上海暫住滿6個月(含)以上的外省市人員可以申請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單獨申請再次赴臺同類籤注。
與上海戶籍人口申領護照一般只需要約10個工作日不同,外地戶籍人員在滬辦理出入境證件需要30天。目前全市可以為外省市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受理點,除了民生路1500號市出入境管理局外,還有三個,分別位於嘉定永盛路1190號、張江路39號和外高橋保稅區華京路8號。吳曉立表示,試行一段時間之後,如果條件成熟,將會逐步增加受理點。
對「三非」外國人說不
目前,在上海常住的外國人超過17萬,臨時來滬的境外人員也逐年增多,2012年,近640萬人次。新的出入境法進一步規範了外國人在華工作管理,向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三非」外國人說不。
「三非」外國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的在華外籍人員。出入境管理人員表示,「嚴格籤證籤發制度,從源頭上預防「三非」問題的產生。同時加強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和規範外國人在華工作管理,外國人未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超出工作許可限定範圍在中國境內工作、外國留學生違反規定超出規定的崗位範圍或者時限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屬於非法就業。 」
新法還規定了對有「三非」嫌疑的外國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可以依法當場盤問、繼續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範圍或者遣送出境等;被遣送出境的,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對有「三非」情形的外國人,可以依法給予罰款或者拘留的處罰,並可以處限期出境。
此外,近年來,本市向外移民人數和跨國婚姻增長,居民家中有外籍親戚的情況並不鮮見。新法規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國人,應當在外國人入住後24小時內由外國人或留宿人,持外國人護照、留宿人戶口本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外國人住宿登記手續。未按規定辦理登記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
作者:陸慧來源新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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