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寶媽在寶寶出生後選擇住進月子中心,目的是為了讓兩人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顧。然而,南寧寶媽楊女士(化名)和孩子住進月子中心後,卻發生了令楊女士痛心的意外,寶寶的左手手臂出現骨折。
最新情況
昨天(18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南寧市江南區淡村路的「滿悅樂母嬰護理中心」,一名護理人員將骨折的寶寶抱出嬰兒託管室,她用手支撐著寶寶骨折的左手臂,避免手臂再次受傷。
楊女士回憶稱,寶寶是在2月16日早晨7點多被發現手臂異常,前一天晚上雙手還自由揮舞,特別活潑,在嬰兒託管室睡了一晚,一大早就骨折了:「寶寶室的監控,看到我寶寶6點多的時候還是在動著的,7點的時候然後那護士對寶寶有拍打,比較重地把寶寶放在操作臺上就看到寶寶的左手已經是不能動的。」
隨後,寶寶被分別送往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和自治區人民醫院就醫,診斷結果均為左肱骨骨折,但是無法判斷骨折原因。醫生表示,寶寶還太小,不宜做復位治療,情況樂觀的話三周時間骨頭能自己長回去,所以仍然留在月子中心護理。
月子中心的護士抱著寶寶 託著他的手
記者查看監控視頻發現,護理人員對寶寶確實有一個拍打的動作,但月子中心負責人宋先生表示,這個動作是抬手重放手輕,而且沒有拍到寶寶的手臂,不足以導致骨折。「沒有發現大力的打擊,或者掉落、碰撞的情況。我們也做了一些搜索和諮詢,新生兒骨折有70%-80%是生產的時候產道擠壓,會有這種現象。」
對此,楊女士並不認同,因為寶寶出生後就做了全身檢查,並沒有出現手臂骨折。雙方對於責任劃分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月子中心負責人宋先生:「在這裡發生了,我們肯定承擔一定連帶責任,但是這個責任具體有多大,我們應該賠償怎麼樣?我希望是第三方公正地來判決。承擔今後所有治療以及非治療的費用,這個東西我確實沒有辦法籤。」
對此,記者諮詢了廣西頌誠律師事務所律師伍玲玲。伍玲玲認為,月子中心應該負全責。「因為完全是他的管理之下出現的骨折,除非月子中心能拿得出證據,這是在進月子中心之前就有的毛病,否則月子中心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必須承擔孩子所有醫療費用,還包括今後的後續治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害賠償費用。因為這個骨折誘發了別的疾病,這個也要月子中心來承擔責任。」
伍玲玲律師建議,家屬與月子中心進一步協商,把賠償的數目商定好,保留書面協議。如果協商不成,家屬可以向市場管理部門及衛生部門進行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月子中心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