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扣除優化:年入不超6萬不再預扣

2021-01-21 環球網

本文轉自【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張鍾尹 每經編輯 陳旭 賈運可

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繳納個稅更便利了。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公告顯示,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這意味著,全年累計收入不超6萬元,但月度工資波動大的納稅人,將不再需要在個別收入較高的月份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數據來源:CEIC、中金公司研究部 楊靖製圖

年入不超6萬不再預扣個稅

在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下,上班族拿到的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收入,全年的起徵點(即減除費用)是6萬元,這意味著年收入6萬元及以下的人實際是不用繳納個稅的。但由於有些上班族月收入波動大,在當前個稅預扣預繳制度下,一些收入高的月份預扣預繳了個稅,第二年必須申請才能退稅。

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舉例來說,在某單位工作的小王,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2020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從明年1月起可以適用新辦法。

2021年,小王1月獲得9000元工資收入,剩下11個月工資為3500元,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王1月份需預繳個人所得稅(9000-5000)*3%=120元,年度結束後,小王總收入不超過6萬元,彙算清繳可退稅120元。按照此次公布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小王在2021年1月份就無需預繳120元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新稅制實施已有一個完整的納稅周期,納稅人也有了執行新稅制後的全年收入納稅數據,對該部分工作穩定且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群體,在享受原稅改紅利基礎上,可對其稅款預扣預繳方法進行優化,進一步減輕其辦稅負擔。

公告出臺後,扣繳義務人該如何操作?

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採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扣繳功能申報的,扣繳義務人在計算並預扣本年度1月份個人所得稅時,系統會根據上一年度扣繳申報情況,自動匯總並提示可能符合條件的員工名單,扣繳義務人根據實際情況核對、確認後,即可按公告規定的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採用紙質申報的,扣繳義務人則需根據上一年度扣繳申報情況,判斷符合公告規定的納稅人,再按公告執行,並需從當年1月份稅款扣繳申報起,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填寫「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

未來個稅改革還有大動作

2018年10月1日,個人所得稅第一步改革實施,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並適用新稅率表;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第二步改革實施,增加住房、教育、醫療、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據統計,通過此輪改革,月均收入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新增減稅幅度超過67.47%;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納稅人,在享受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後,基本不需要繳納個稅。

日前,財政部部長劉昆在《輔導讀本》中,撰寫了《建立現代財稅體制》一文,詳解「十四五」時期財稅改革任務。劉昆指出,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症候群稅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啟動。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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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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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這樣,上述個人平時就不用扣個稅了,次年也不需要申請退稅了。(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一句話總結就是:國家讓我們更省事了,平時不扣稅了,年度結束也不用辦退稅了!二、看個例子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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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通過本次政策,讓單位在報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這樣,上述個人平時就不用扣個稅了,次年也不需要申請退稅了。 一句話總結就是:國家讓我們更省事了,平時不扣稅了,年度結束也不用辦退稅了!
  • 2021年工資不超過這個數,不用預扣個稅啦!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這樣,上述個人平時就不用扣個稅了,次年也不需要申請退稅了。 同樣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取酬且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申報了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勞務報酬(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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