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考【上】

2021-02-09 女巫之錘

我想,世界上任何學問都是一樣的,學的越多、了解的越多,也就越發現自己的不足。《吸血鬼考》是我很早以前就想寫的東西,終於決定下筆,卻在一篇篇的資料裡猶豫了。還有那麼多小說沒有去讀,那麼多電影沒有去看,我憑什麼在這裡以專家自居,去寫一篇總結性報告。但是任何事情都要有個開始,哪怕是極其微小的開始。我運用所有可以找到的資料,書籍、電影、網絡,下定決心開始認真寫這篇文字。

本文分四個章節,第一章從吸血鬼一詞的由來入手,加入各種傳說和相關解釋和說明,介紹吸血鬼文化的起源和對各種流行吸血迷信的解釋;二、三章分別介紹和論述吸血鬼相關文學和影視作品;第四章把吸血鬼作為一種社會符號闡述它的表象與內涵,一併分析吸血鬼次文化對現代社會的啟發和影響。附篇以英國倫敦的吸血鬼聯盟社團為例,為大家介紹西方現代社會的吸血鬼社團。希望本文可以在國內的吸血鬼推廣與發展上盡微薄之力,同時也算是自己這些年來對吸血鬼文化痴迷與熱愛的一個總結。三萬五千字的《吸血鬼考》,所有的一切還在補充中,謹獻諸位同好,希望得到建議與進一步的修正。

大綱

Chapter I吸血鬼的起源Origin of Vampire
1.1 文字考
1.2 對中世紀吸血迷信的解釋

Chapter II文學作品中的吸血鬼Vampire in Literature
2.1 古典歌特作品中的吸血鬼
2.2 紐奧良的吸血鬼
2.3 吸血鬼的同性情結

Chapter III通俗文化中的吸血鬼Vampire in Pop Culture
3.1 關於德庫拉伯爵的一切
3.2 吸血鬼電影的後德庫拉時代
3.3 日本的吸血鬼

Chapter IIII作為符號的吸血鬼Vampire as the Symbolization
   4.1 被告席上的王爾德
4.2 吸血鬼次文化對現代社會的影響

附錄: 英國現代吸血鬼生活實錄London Vampire Lifestylers
——倫敦的吸血鬼社團組織方式和活動介紹

參考書目Bibliography  

Chapter I 吸血鬼的起源Origin of Vampire

1.1 文字考

吸血鬼的英文vampire(也作vampyre)通過法語從德語vampir借來,起源於斯拉夫語系:在保加利亞和克羅埃西亞是vampir(保加利亞也作vapir或vəpir),捷克和斯洛伐克是upir,波蘭用upior,俄語用upyr,烏克蘭是upir——這個斯拉夫字很可能跟它同源的俄語詞「netopyr」(蝙蝠)同樣來自「飛」(pir或per,土耳其語)這個詞根。一個備受爭論的觀點認為它來自土耳其語「女巫」(ubyr或uber),代表了巫師般的超自然力。(Wiki百科)在1872年發表的《俄羅斯民謠》裡,一篇關於吸血鬼的文章指出,這個字由詞根pi(意為「喝」,斯拉夫語「pij」),與前綴u(等於va或av)組合後演變而來。(蒙塔古•薩默斯,吸血鬼傳奇)在這本1928年出版的吸血鬼權威著作中,薩默斯繼續考證,另一個被希臘人表示「活屍」的詞「vrykolakas」可能來自斯拉夫語「volkodlak」(也可寫作vukodlak或vulkodlak),這是一個複合詞,前半部分為「狼」,在幾乎所有斯拉夫語言中這個詞都代表狼人——而在塞爾維亞語裡它的含義是「吸血鬼」。但是在十六世紀的巴爾幹半島諸國和喀爾巴阡山,人們用同一個詞來表示殭屍和狼人,所有斯拉夫民族都相信,活著的時候是狼人,死後就變成吸血鬼——狼人和吸血鬼關係非常緊密。(拉爾斯頓,俄羅斯民謠)之後普希金在組詩《西斯拉夫人之歌》裡把它歸入俄羅斯詞彙,他的解釋是:「vurdalak,vudkodlak,upyr都是從墳墓裡出來吸食活人鮮血的死人。」(克羅德•勒庫德,吸血鬼的歷史)

最早出現在文獻裡的吸血鬼(Upir)是1047年寫給諾夫哥羅德親王(Novgorodian)的一封信,文中提到了「邪惡的吸血鬼」(upir likhyi)這個詞。(Wiki百科)之後吸血鬼迷信到了1730年才開始在匈牙利盛行,繼而遍及整個歐洲。1725年出現了一個匈牙利農民死後化身吸血鬼的案件,在此案的德語官方報告裡使用了「vanpir」這個字。之後1732年3月出版的、由法國荷蘭合辦的雜誌《拾穗者》(Le Glaneur)詳盡陳述了1926年另一個匈牙利農民死後化身吸血鬼的故事,這裡所使用的「吸血鬼」已經是後世流行的「vampyre」一詞了(法語)。同時的《倫敦日報》也用了這個字(英語)。(發現之旅:吸血鬼)之後1745年發表的一篇遊記《從威尼斯到漢堡:三個英國紳士的旅行》(The Travels of three English gentlemen from Venice to Hamburg,寫於1734)列舉了斯拉夫國家的多舉吸血鬼事例,從此「vampyre」走進入了英語詞彙表。(克羅德•勒庫德,吸血鬼的歷史)
1.2 對中世紀吸血迷信的解釋

吸血鬼傳說由來已久。直到19世紀以前,吸血鬼形象一直都是「……那些已經死去很長時間的人,它們從墳墓中出來,吸食並抽乾生物的鮮血,殘害他們的生命。……防止吸血鬼迫害的唯一辦法就是把屍體從墳墓裡挖出來,砍掉頭顱,把木樁從屍體的前胸穿過……或者用火把屍體燒毀。」——卡爾梅神甫(Dom Augustin Calmet, 1672-1757)《論鬼怪、幽靈、吸血鬼和亡魂》(Dissertation on Apparitions, Spirits, Vampires and Revenants, 1746)

那時候人們所認識的吸血鬼主要表現為從受害者頸動脈吸食鮮血,是純粹的邪惡與災難的象徵。在中世紀蔓延在歐洲大陸的民間傳說裡,吸血鬼大多源自東歐的斯拉夫國家,特別是匈牙利和羅馬尼亞。在一般的傳說中,補充:吸血鬼是夜的生靈,它們沒有影子,害怕火焰和日光,還有大蒜,聖水和十字架。它們通過血液來吸收對方的力量(也說記憶),成為強大的惡魔。用銀製成的子彈和尖木樁可以殺死它們。

上述這些吸血迷信基本上源自當時醫術與設備的不完善。人們往往把還未死去的人匆忙下葬,由此引發了未腐爛的「屍體」從墳墓裡鑽出的恐怖事件。由於醫學與科技的落後,人們把不能解釋的所有現象都歸於神魔一類,並對此產生了持續幾個世紀的恐慌。舉個例子來說,由毛髮過多所產生的「返祖」現象,在今天看來很平常,當時卻足已引發關於狼人的傳聞。醫學上對吸血鬼的解釋有二個,一個是因為誤診所導致的「復活」現象——這些被稱為「昏厥症」或者「全身僵硬症」的患者,從中世紀的記載文獻一直到近代的醫學雜誌上都有報導。一般的死亡表象都具備欺騙性,這種現象也發生在動物身上;另一個就是著名的「血卟啉症」。這是一種光敏性色素「卟啉」聚積在皮膚、骨骼和牙齒中所引起的相關疾病的統稱。許多卟啉在黑暗中是無害的,但可被陽光轉化成腐蝕性毒素。嚴重的患者嘴唇和牙床受到腐蝕,看上去就像是滿嘴鮮血,而皮膚也會因貧血而轉化成屍體般的慘白。因為能夠通過輸血緩解症狀,一些歷史學家推測,在歐洲中世紀的黑暗時代,血卟啉症患者可能試圖通過飲血來治療。而大蒜中的某些化學物質被認為會加重症狀而被患者避免——由此衍發了關於大蒜可以防止吸血鬼的迷信。此外大蒜也可以「有效的防止巫術」(克羅德•勒庫德,吸血鬼的歷史),中世紀稱大蒜為「窮人的曼德拉草」,被認為可以驅除惡魔。

吸血鬼是歐洲文明的產物,而世上最古老的文明往往都是和宗教有關的。希伯來人認為血即生命,是靈魂,也是邪惡的象徵,凡是有血的地方必有罪惡。1484年教皇英諾森八世(Innocent VIII)批准出版了由兩位修士撰寫的《巫術之秘》。本書的研究對象是在夢裡與人們交媾的惡魔——最早是半人半鳥或者人頭蛇身的女妖。在古希臘神話中她們吸嬰兒的血,殘害孕婦,也會使睡夢中的年輕人喪失生氣。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巴比倫食嬰鬼利路(Lilu),也稱利利圖(Lilitu),在基督教裡就化身成為著名的莉莉絲(Lilith,正確讀音應是莉莉特,但莉莉絲的叫法更為普遍)。一說她是亞當的第一個妻子,因違抗主命(上帝認為男人應該主導一切,但莉莉絲不允)被貶下界,成為眾妖魔的女王。莉莉絲一直為後世眾多魔法師與女巫所供奉,很多傳說由此認為她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吸血鬼。這種說法為吸血鬼迷信增添了性的因素,同時吸血鬼互相吸食鮮血*的過程也暗喻了二者體液的交換。死亡學家羅伯特•卡斯滕鮑姆(Robert Kastenbaum)認為,「吸血鬼形象,如今已經十足的表現為邪惡的、和性有關的、攝取鮮血的災難的象徵。」

(*如何變成吸血鬼:在古老的迷信中,只要被咬就會變成吸血鬼——與狼人傳說同宗,「吸血鬼是狂犬病患者」的由來;而現今更加流行的說法是要與吸血鬼互相交換血液)

另一說該隱(Cain,亞當與夏娃的第一個兒子,殺弟亞伯Abel犯下重罪,被上帝放逐)是人類第一個吸血鬼。在「白狼」公司的著名吸血鬼遊戲《千年潛藏》設定中,該隱所受的天譴便是終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鮮血,並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詛咒的折磨。(所有關於血族「秘黨」、「魔黨」、以及「禁律」的說法都來自這個遊戲,並非真相,歷史上從未有此說法)另一個同源的故事,為30枚銀幣出賣耶穌的猶大也因為相同原因成為吸血鬼。

其實無論莉莉絲、該隱或者猶大,違背主意願的人就是吸血鬼的前身(影片《驚情四百年》也沿用了這個設定)——吸血鬼被上帝放逐,因而害怕十字架和聖水等代表上帝的宗教聖器。猶大的故事裡加入了吸血鬼害怕銀器(銀幣)的設定,但更可信的應該是銀器所象徵的「純潔」。用純淨的銀所製作的子彈可以射殺吸血鬼實際上與十字架等聖器同理。中世紀盛行的吸血迷信很大程度上是教會恐嚇無知民眾的結果,教會聲明,凡是自殺的、不潔的、異教的人死後都會變成吸血鬼,甚至被貓從屍體上跳過的人也有變成吸血鬼的可能性——斯拉夫人尤其堅信巫師在死後會變成貓。在十六、十七世紀轟轟烈烈的獵巫運動中,和貓接觸過的女性一律要綁在火刑柱上燒死。

殺死吸血鬼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用尖木樁戳入心臟——這可能和傳說中吸血鬼的兇殘有關,在古老的傳說中,人們相信,受害者變成吸血鬼之後就會成為沒有靈魂的殭屍。他的心被封閉起來,從而不會有任何感情。而在心臟中插入尖木樁則會把封閉的心靈打開,釋放出人類原本的愛的力量,把邪惡摧毀。所以在現代的很多電影裡,受害者被戳入木樁後掙扎死去,臉孔卻回復安詳。或者仍是宗教原因,一說製成尖木樁的木頭是當時用來製造十字架的白楊木或胡桃木(和我們道士用的桃木劍同源),而且插入心臟也有阻止血脈流通的作用(死人還有血液循環?)。注一下,這裡的尖木樁應該和德庫拉(詳見本文第二章:古典歌特作品中的吸血鬼)沒有關係。「尖樁王子」在施行他那臭名昭著的穿刺愛好時,吸血迷信早就遍及歐亞大陸了。

關於吸血鬼沒有反射影象的解釋,說法一,吸血鬼是由不同的粒子組成的(不屬於這個空間)。說法二,吸血鬼沒有靈魂。我比較支持後者——在很多文學作品中,特別是詩作,都闡述了靈魂與影子的相似性(肉體/靈魂對應身體/影子)。其實在某種程度上,第一種說法也沒有錯。鏡子是一種很奇怪的東西,有很多哲學理論因此而來。當我們面對一面鏡子,我們在鏡中看到的是否真實的自己?影子裡的倒影有可能體現了我們不為人知的另一面,另一種個性,是我們「善」的對立面,也是另一個世界的入口。

至於吸血鬼可以化身煙霧的迷信大概謠傳於人們對這種恐怖進一步不負責任的渲染。而化身動物則起源於人們對蝙蝠、貓、狼等動物的圖騰迷信(比如巫師會變成貓)。在中世紀的黑暗時代,除了教會的誤導,大部分的人們得不到任何資訊,也沒有受教育的機會,人們會把不可解釋的現象全部聯繫到一起,並口耳相傳,無形中加大人們對此現象的恐慌。這些荒唐的設定到了現代基本已不再沿用,而逐漸被安妮•賴斯筆下那些雌雄莫辨的優雅貴族們佔據了主導。進入工業時代以後,懷舊的人們認為「傳統」已被毀壞殆盡,而吸血鬼這種永生不死的生物卻是唯一保有「古風」的物種。人們在吸血鬼身上看到了歷史、夢想與至高無上的美。這些「二十世紀」的吸血鬼們沿襲了十九世紀的浪漫風格,並修正了傳統故事裡那些不可解釋的成分,成為作家、畫家、導演、舞者與音樂大師的寵兒,在人們的想像裡衍生出帶著各種時代特徵與象徵意義的、愈發美妙的傳說。


吸血鬼考 Chapter II 文學篇Vampire in Literature

2.1 古典歌特作品中的吸血鬼
Key Authors: John Polidori,Joseph Sheridan Le Fanu,Bram Stoker

歌特(Gothic)一詞原本指的是中世紀的一種建築與藝術形式,18世紀歌特復興(gothic revival)作為浪漫主義的先驅出現,在文學上則形成了一種新的文學體裁。1764年英國作家賀瑞斯•沃坡爾(Horace Walpole)的《奧特蘭託的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第一次被冠以歌特小說(Gothic Novel)的名義出版。歌特小說屬於浪漫文學(Romanticism)的一支,依靠刻意營造的恐怖氣氛誘導和愉悅讀者——它的出現首次把歌特二字與恐怖黑暗聯繫起來,是現代恐怖小說(Horror Fiction)的前身。

《奧特蘭託的城堡》發表之後,歌特小說在歐洲興起,法國出現了「黑色小說」(Roman Noir),德國出現了「戰慄小說」(Schauerroman)。德國作品加強了歌特小說中恐怖和暴力的因素,為之後英國作家馬修•劉易斯(Matthew Lewis)的歌特名作《僧人》(The Monk,1796)打下基礎。同時薩德侯爵(Marquis de Sade)的某些作品也被劃入歌特範疇。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的人們對鬼故事極其狂熱,他們迷戀艾倫•坡(Edgar Allen Poe)。而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更是鬼故事的死忠,他慣用歌特式恐怖氛圍描寫現實,使作品帶有一種陰森但浪漫的情調。

1816年夏,五個年輕人聚集在瑞士日內瓦湖畔,他們是詩人雪萊(Percy Bysshe Shelley,24);瑪麗•戈德溫(Mary Godwin,19,兩年前和雪萊私奔——這是雪萊的第二次私奔;同年他們成婚,瑪麗成為了瑪麗•雪萊);瑪麗的妹妹克萊爾(Claire,原名Jane Clairmont,18,已懷有拜倫的孩子);詩人拜倫(Lord Byron,28)和他的私人醫生約翰•波裡杜利(John Polidori,21)。

Villa Diodati是拜倫離開英國之後在瑞士的別墅。在那裡,五個年輕人被一本叫《Fantasmagoriana》(Tales of the Dead, 1813)的恐怖小說集迷住了。於是拜倫提議每個人創作一篇鬼故事——這就是瑪麗•雪萊《科學怪人》(Frankenstein,1818)和波裡杜利《吸血鬼》(Vampyre,1819)的來歷。

2.1.1 約翰•波裡杜利——《吸血鬼》John Polidori: Vampyre

波裡杜利的短篇小說《Vampyre》被公認為吸血鬼小說的鼻祖。故事始於19世紀初,一個名為魯斯凡(Lord Ruthven)的英國貴族活躍於倫敦上流社會。奧布利(Aubrey)從小是個孤兒,和妹妹在監護人的撫養下長大。他崇拜魯斯凡,和他一起外出旅遊。他們先到了羅馬,因為興趣不合分手,奧布利一個人去了雅典。在那裡他與美麗的旅館主人的女兒艾安茜(Ianthe)相戀,然而一個暴風驟雨的夜晚,他發現艾安茜死在床上,滿身鮮血,頸上還留有齒痕。奧布利在打擊和驚嚇中一病不起。隨後魯斯凡勳爵也來到雅典,照顧他,待奧布利病好後二人再次結伴同行。途中他們遇到強盜,魯斯凡傷後感染,臨死前讓奧布利立下誓言,一年零一天之內隱瞞兩人的交往。隨後奧布利返回倫敦,在檢查魯斯凡的遺物時發現很多疑點,同時有人不停在耳邊提醒他要牢記誓言(Remember your oath)。奧布利的精神開始出現問題。在誓言有效期內的最後一天,傳來了妹妹將要成婚的消息,對方的名字是瑪斯登伯爵(Earl of Marsden)。但是奧布利隨即發現瑪斯登正是一年前死去的魯斯凡。奧布利又驚又怕,試圖阻止婚禮未遂,氣血攻心,臨死前把真相告訴了他的監護人們。但是已經晚了,待到大家終於追到那對新人,魯斯凡勳爵消失了,奧布利小姐已經被吸血鬼吸盡鮮血。

《吸血鬼》首次發表在1819年四月的《新月刊》(The New Monthly Magazine)上,大概為了吸引讀者,當時的署名是拜倫。拜倫否認著作權,波裡杜利之後表明,雖然本文創作靈感確實來自拜倫(拜倫曾把《吸血鬼》粗略的情節告訴波裡杜利),但這是他自己的創作。而拜倫稍候也把自己的原始想法寫成了《斷章》(Fragment of A Novel),同樣是一年輕男子和年長男子(Augustus Darvell)結伴出遊的故事,但是他沒有寫完。


2.2.2 雪利登•勒法努——《卡米拉》Joseph Sheridan Le Fanu: Carmilla

愛爾蘭作家雪利登•勒法努的小說《卡米拉》是第一部把女性吸血鬼寫作主角的歌特小說。故事講的是一位富有的退伍鰥夫的女兒蘿拉(Laura),18歲,一天一輛馬車在她家門口發生事故,蘿拉偶然結識了車上母女二人,女孩名叫卡米拉(Carmilla),與她同年,她們很快成為了好朋友。隨後卡米拉的母親離去,卡米拉持續著一些怪異的行為,而蘿拉連夜噩夢,夢見一個像貓一樣的野獸在夜裡襲擊她,咬她的胸口。隨後蘿拉發現家族畫像中一位去世兩百年的伯爵夫人米卡拉•卡恩斯坦(Countess Mircalla Karnstein)長得和卡米拉一模一樣。蘿拉的健康持續下降,為了查明真相,父親帶她去了毀棄的卡恩斯坦村落。在這裡他們遇到老友斯庇爾斯朵夫將軍(General Spielsdorf)——他的侄女生前在遇到一個自稱米拉卡(Millarca)的女孩後出現過和蘿拉同樣的症狀。真相大白,卡米拉和米拉卡都是米卡拉字母顛倒的化名,故事於他們掘出伯爵夫人的棺木毀掉屍體後結束。


2.1.3 布萊姆•斯託克——《德庫拉》Bram Stoker: Dracula

站在波裡杜利和勒法努的肩膀上,一部最沒有文學性卻在歌特史上影響最深遠,號稱「本世紀(19世紀)最美的小說」於1897年在倫敦誕生(其間王爾德的審判對小說也起了決定性作用,這一點將在後面談到)。作者是愛爾蘭的亞伯拉罕(布萊姆)•斯託克(Abraham 「Bram」 Stoker),生於1847年,31歲的時候娶了王爾德(Oscar Wilde)的前女友弗洛倫斯•芭爾柯姆(Florence Balcome),然後搬家到倫敦,給亨利•歐文(Henry Irving)的呂克昂劇院(Lyceum Theatre)打了27年工。歐文的紳士外表和殘暴本性成為小說中德庫拉伯爵的真人原型(傳聞歐文與斯託克關係曖昧)。此外斯託克還在北約克夏的Whitby住過一陣,現在這裡成了英國歌特們的聖地,每年4月的Whitby Gothic Weekend是英國規模最大的歌特集會。

斯託克一輩子沒去過特蘭西瓦尼亞(Transylvania)。據說他當初是靠抓鬮才選定這裡作為伯爵的故鄉。他在歐洲民間傳說與鬼故事裡浸淫七年,閱讀了大量關於羅馬尼亞的歷史文獻,對當時艾米麗•傑勒德(Emily Gerard)的論文《羅馬尼亞迷信》(Transylvania Superstitions,1885)中毒很深。據德庫拉研究專家伊莉莎白•米勒博士(Elizabeth Miller)的親身遊歷後證實,雖然斯託克完全沒有去過東歐,但是他在小說裡寫出的羅馬尼亞風貌基本屬實。

小說羅嗦的本名是《已死的不死者》(The Dead Un-Dead),快出版時候改成了《不死者》(The Un-Dead),斯託克還差點庸俗的抄襲波裡杜利,啟用《吸血伯爵》(Count Vampyre)作為書名。後來,他終於在羅馬尼亞語裡找到了一個美妙的詞彙「Dracul」——意思是惡魔(the Devil),於是史上最著名的吸血伯爵——德庫拉(Dracula)誕生。此外小說裡還誕生了另一位對後世產生深遠影響的人物——吸血鬼獵人範海辛教授(Abraham Van Helsing)。在《德庫拉》早期手稿中,他的名字曾被寫作麥克斯•溫肖菲爾(Max Windshoeffel)。

故事由書信體寫成,倫敦的年輕書記員喬納森•哈克(Jonathan Harker)為了處理伯爵的房產受邀來到特蘭西瓦尼亞,在這裡他被伯爵軟禁。之後他拼命逃出了伯爵的城堡,而此時的伯爵已經以動物形態降臨倫敦。他襲擊了喬納森的未婚妻米娜(Mina)和她的好友露西(Lucy)。人們從阿姆斯特丹請來範海辛教授為露西治病,之後殺掉了變成吸血鬼的露西。此時米娜也已被伯爵咬傷,一行人繼續追捕伯爵以解救米娜。最終在特蘭西瓦尼亞,某個日落之前,人們刺穿了伯爵的心臟,伯爵化為塵土,米娜得救,倖存者們返回倫敦。小說通過喬納森和米娜的日記,以及信件和報刊的剪輯串聯而成,文字渾然天成,極度煽情,給讀者帶來心理壓力與感官愉悅——這也是關於《德庫拉》的一個主要不解之謎——斯託克在劇院工作的閒暇期間曾寫了大量粗製濫造的作品,這其中為何只有《德庫拉》脫穎而出,遠超其他平庸之作——為此學術界一個最可能的解釋就是,《德庫拉》在成稿後曾經被其他人修改過。

1972年一部專門研究德庫拉的書《In Search of Dracula》出版,作者拉度•弗洛雷斯科(Radu Florescu)和雷蒙德•麥克奈利(Raymond McNally)認為修改小說的是具有維多利亞時代特色的知名作家霍爾•凱恩(Hall Caine),他是斯託克的密友,《德庫拉》一書就是獻給他的——Hommy-Beg(凱恩童年時代呢稱)。同時這本書首次提出——德庫拉的原型來自中世紀瓦拉幾亞(Wallachia)的統治者弗拉德四世(Vlad IV Dracula,1431-1476),那位著名的尖樁王子。歷史上他在位六年,因為政治或其他原因把20000到40000歐洲平民釘死在了尖木樁上。但羅馬尼亞人卻把他奉為英雄,因為他曾把殘暴的土耳其入侵者趕出了羅馬尼亞。在現今特蘭西瓦尼亞的眾多教堂裡,本該供奉耶穌基督的位置,都是這位刺穿者弗拉德(Vlad the Impaler,羅馬尼亞語為Vlad Ţepeş)的肖像。但是據米勒博士等人近年來的考證,事實上斯託克本人對弗拉德所知甚少,除了用了他德庫拉這個名字。刺穿者弗拉德和小說本身並沒有關係,而之後科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在電影《吸血驚情四百年》(Bram Stoker’s Dracula,1992)中把米娜化為德庫拉所愛的轉生,更是小說之外的杜撰了。

2.2 紐奧良的吸血鬼
Key Authors: Anne Rice, Poppy Z. Brite


New Orleans關鍵詞:
卡特裡娜颶風,洪水,美食,爵士樂,法國酒,毒品,狂歡節,無憂城,吸血鬼。

紐奧良位於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河的出海口。公元前8世紀印第安人在這裡建立了繁華的住宅區,16世紀初期紐奧良被西班牙人佔領,之後法國人發現了紐奧良,1731年使其成為法殖民地。法國大革命後,拿破崙以每公頃四分錢的價格將整個路易斯安那賣給美國,從此紐奧良成為美國城市,其市中心法語區(French Quarter)是年輕人墮落與狂歡的天堂。紐奧良是美國文化的代表,這裡孕育出了多位文學家,並因為安妮•賴斯的《吸血鬼紀事》成為了現代吸血鬼小說的發源地。



2.2.1 天譴者女王的滴血玫瑰——Anne Rice

紐奧良本土作家安妮•賴斯(Anne Rice)近來頗受微詞,理由是部分美國人認為是她的《吸血鬼紀事》(The Vampire Chronicles)為紐奧良招致了毀滅性的卡特裡娜颶風。這說起來未免可笑,但,在安妮•賴斯1969年發表了她第一篇吸血鬼小說——名為《夜訪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的小短篇(即後來的《夜訪吸血鬼》原型)3年後,年僅5歲的女兒米歇爾(Michele)罹患白血病去世;而30年後,在安妮•賴斯寫作《吸血鬼紀事》最後一部《血頌》(Blood Canticle)的過程中,她的丈夫斯坦•賴斯(Stan Rice)也撒手塵寰。所幸這位受「天譴」的吸血鬼女王還有愛子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Rice)倖存於世,並在其詩人老爸和吸血鬼老媽的薰陶下同樣出落成為作家。

安妮•賴斯,1941年生於紐奧良,並在那裡度過了絕大部分時光。她筆下大部分小說也都發生在這裡。安妮有個比她大兩歲的姐姐艾麗絲•伯查特(Alice Borchardt),妹妹寫吸血鬼,姐姐寫狼人,兒子克裡斯多弗的寫作範疇也是驚悚懸疑。

儘管《夜訪吸血鬼》被稱為是迷幻文學(Psychedelic Literature)的代表,但安妮本人否認使用迷幻藥。她的一系列吸血鬼和女巫作品給歌特運動(Goth Movement)帶來深遠的影響,她還出版過一套關於性虐的睡美人系列。


《吸血鬼紀事》The Vampire Chronicles

這是一套徹底改變全人類對吸血鬼看法的鴻篇巨製編年史。從6000年前輝煌燦爛的古埃及,到宏偉不滅的羅馬帝國和拜佔庭的君士坦丁堡,到奢華糜爛的巴黎和法國大革命,還有黑暗陰鬱的殖民地紐奧良,再到20世紀搖滾巨星在舊金山閃亮登場——在安妮•賴斯筆下,吸血鬼第一次擺脫了自中世紀以來恐怖醜陋的殭屍形象,搖身一變成為集高貴、美麗、永恆等世間一切美好於一身的超完美生物。

他們不再害怕十字架和聖水,大蒜等等更是無稽之談,在安妮•賴斯的設定下,他們唯一的剋星只是火焰和日光。但是如果你足夠強(比如萊斯特在喝了女王的血之後),你也不會畏懼日光,而且你還可以飛(這就有點扯了)。安妮吸血鬼最大的特點是他們身上附著著很強烈的人性(路易是個代表),他們只殺壞人(Evil Doer),而且不斷的檢討和反省自身。所以她筆下的絕大多數人物(瑪瑞斯除外)都情商很低,哭鬧是家常便飯,而且喜歡動不動就到太陽下面去曬日光浴把自己烤成焦炭。我們的英雄主角萊斯特更是這裡面的典範,他剛出場的時候博得滿堂彩——沒有一個讀者會不喜歡他——然而到了後來,他跑到天堂地獄去探求生命的意義,探求基督耶穌的存在,在《血頌》裡更是要拋棄吸血鬼的身份成為聖徒——於是連曾經最熱衷的讀者也不肯買安妮阿姨的帳了。

《吸血鬼紀事》大致的故事是這樣的,《夜訪》是它的第一部,相信大家都已經從湯姆•克魯斯和布拉德•皮特的曖昧戲裡了解了個大概:故事開始於18世紀的紐奧良,年輕美麗的農場主路易(Louis)失去親人(原著裡是弟弟,電影裡改成了妻子)痛不欲生,被吸血鬼萊斯特(Lestat)變成同類,之後由五歲的小吸血鬼克勞迪亞(Claudia)設計害死了萊斯特。路易和克勞迪亞逃到巴黎,克勞迪亞被巴黎吸血鬼以「謀殺同類」罪殺死,悲傷的路易一個人遊蕩在這片悽涼的土地上,給一個小記者丹尼(Daniel)講述他的故事——這是第一部。可以被稱為《吸血鬼路易》。

第二部《吸血鬼萊斯特》自然是萊斯特的故事。他是沒落貴族的後代,一直覺得生不逢時,唯一的朋友是個叫尼克(Nicolas)的小提琴手。二人在巴黎一家劇院擔任臨時演員,萊斯特被瑪格納斯(Magnus)變成吸血鬼。萊斯特為尼克買下劇院,但是尼克隨後自殺,阿曼德(Armand)接收了吸血鬼劇院。結尾接第一部,傷痕累累的萊斯特終於復原,和路易重歸於好,組織了自己的搖滾樂隊,在舊金山舉行首演。沉睡6000年的血族女王阿卡莎(Akasha)甦醒。

第三部《天譴者的女王》是《紀事》中最為重要和輝煌的一部,講述了安妮筆下吸血鬼的起源,浩浩蕩蕩6000年的歷史與傳說。同時第一部出現過的小記者丹尼這裡再次出場,按照路易提供的地址,他並沒有找到萊斯特,他找到了阿曼德。他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10年後「榮幸的」成為小曼所造就的唯一一個吸血鬼。但是女王的甦醒導致了世上絕大部分吸血鬼的滅亡,最後幾個老吸血鬼為了生存一起殺掉了女王。

第四部《肉體竊賊》講述萊斯特想變成凡人,交換了吸血鬼的身體,結果受到病痛折磨無法忍受,懇求路易把他變成吸血鬼,被路易拒絕(道德感超強的路易巴不得自己也同樣變成人類死掉),痛苦的小萊求助於泰拉瑪斯卡(Talamasca,這是一個英國的神秘學研究組織)的大衛•塔爾博特(David Talbot),在他的幫助下,小萊奪回了自己的身體,並用同樣的方法給了年邁的大衛一個年輕的身體,把他變成了吸血鬼。

第五部《惡魔邁諾克》和《血頌》一樣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故事。萊斯特作為主角上天入地去探求吸血鬼的本原,生命的意義。安妮費盡苦心弄了個輝煌宏偉的大製作,但是所有的讀者只想看到《吸血鬼萊斯特》中那個壞壞的小萊,他們無法忍受萊斯特開始扮正經。

《吸血鬼阿曼德》要和《血與黃金》合起來看,一部寫阿曼德,一部寫他的造就者瑪瑞斯。阿曼德那部從一個十六歲少年的立場出發(他被變成吸血鬼時還是孩子),全書充滿了誘惑奢靡的感官描寫,而學者瑪瑞斯這個老變態的書活脫脫就是一本再正常不過的羅馬帝國興衰史。在他的筆下,和小曼的所有情色描寫都只是一筆帶過。

剩下三本,《梅瑞克》、《布萊克伍德莊園》和《血頌》雖然還是以萊斯特為主,卻是連帶了無數安妮另一個女巫系列的東西,比較繁複羅嗦,除非你是女巫系列和吸血鬼紀事的雙料讀者,否則看起來會有點鬱悶。

除了這十本之外,安妮還有另外兩本不屬於《紀事》範疇卻經常拿出來放在一起的書,《潘朵拉》和《吸血鬼維託利奧》。潘朵拉(Pandora)是瑪瑞斯的情人,全書晦澀華麗,也是一部「羅馬帝國衰亡補遺」;維託利奧那本相對簡單,比較薄,但講的和《紀事》完全沒有關係,是文藝復興時期發生在佛羅倫斯的吸血鬼故事:小維託利奧一夜之間全家被吸血鬼血洗,他發誓報仇卻和女吸血鬼厄休拉墜入愛河——如果你對文藝復興感興趣,這本書值得一讀。


附:The Vampire Chronicles
《夜訪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 (1976)
《吸血鬼萊斯特》The Vampire Lestat (1985)
《天譴者的女王》The Queen of the Damned (1988)
《肉體竊賊》The Tale of the Body Thief (1992)
《惡魔邁諾克》Memnoch the Devil (1995)
《吸血鬼阿曼德》The Vampire Armand (1998)
《梅瑞克》Merrick (2000)
《血和黃金》Blood and Gold (2001)
《布萊克伍德莊園》Blackwood Farm (2002)
《血頌》Blood Canticle (2003)
New Tales of the Vampires
《潘朵拉》Pandora (1998)
《吸血鬼維託利奧》Vittorio the Vampire (1999)

2.2.2 午夜罌粟園中的快樂謀殺——Poppy Z. Brite

1988年,在安妮•賴斯洋洋灑灑寫出吸血鬼紀年第三部《天譴者的女王》的同一年,同樣來自鬱熱陰悒的紐奧良,21歲的布萊特(Poppy Z. Brite)在一本恐怖雜誌上發表了一個吸血鬼小短篇,四年之後,她把這個故事續寫成為《孽子》(Lost Souls),出版了她的第一本書。

波比•布萊特,1967年生於紐奧良,有一些希奇古怪的工作(比如gourmet candymaker和mouse caretaker),也是模特和舞者,當然她最重要的工作還是寫小說。她的主要領域是情色驚悚,被稱為安妮•賴斯和史蒂芬•金的結合體。1992年處女作《孽子》大獲成功之後,她接下來幾部並不是吸血鬼,而是混雜了同性情結的恐怖小說,因其優秀的文筆和才華在評論界評價甚高,推薦《畫血》(Drawing Blood)和《屍戀》(Exquisite Corpse)。她還出版了兩部自選小說集《沼澤胎兒》(Swamp Foetus)和《自造人》(Self-Made Man),同時編纂兩部吸血鬼短篇集《血脈深處的愛》(Love in Vein I/II),但是後者選文良莠不齊,普遍評價不高。

布萊特的書裡沒有安妮•賴斯大段大段譫妄的意淫和枯燥乏味的歷史堆砌,曾有人總結說,其實她除了磕藥的同性戀之外什麼都不會寫。但是她把他們寫的很鮮活,充滿了現代感。她筆下的吸血鬼們吃著巧克力,把綠色的查特酒往嘴裡灌,他們銼尖了牙齒,開著黑色的貨車四處閒逛,放著David Bowie的歌。布萊特筆下人物沒有所謂正或邪,全部都是灰色的。他們不論善惡,他們沒有對錯。安妮的吸血鬼是籠罩在人類社會道德規範下的殭屍,她筆下人物的言行舉止完全反映了她的內心世界;而布萊特的吸血鬼從來也不是人類——他們游離於社會標準之外,正像布萊特游離於故事之外——澤拉(Zillah)是超越道德的存在,零(Nothing)殺萊恩(Laine)的那一幕也異常精彩。布萊特的筆下從沒有憐憫。她也從沒有把自己代入進故事裡——這點和安妮是最大的不同。

安妮的吸血鬼是無性的,他們吸血即做愛。而在布萊特這裡,筆下人物不但個個充滿情慾,而且全部都是雙性戀。同時她給予他們一個全新的設定:吸血鬼不是由人類變成的,而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種族,他們正常出生和成長。只是無論他們的母親是人類還是吸血鬼,她們無一例外會死於分娩。這個設定打破了傳統歌特故事進退兩難的僵局,吸血鬼不再是妖魔鬼怪,而是和我們一樣的「人」。他們有著和我們相仿的生活方式,和我們開一樣的車聽一樣的音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周圍就存在著大量的「吸血鬼」,那些常年穿黑衣畫黑眼圈的歌特們,那些吸毒酗酒的搖滾樂手,他們放蕩不羈的生活態度和布萊特筆下人物沒有任何區別。——同性戀?英國同性戀都可以結婚了,法律保護同性戀。父子/女戀似乎也不是什麼新聞,吸毒酗酒就更普遍了。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零,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吸血鬼,我們都是Lost Souls——我覺得這才是《孽子》的真正意義所在。


註:關于波比•布萊特小說的詳細相關論述請參考《午夜罌粟園中的快樂謀殺——Poppy Z. Brite的情色驚悚》一文。作者同本文作者。



2.3 吸血鬼的同性情結

文學中的吸血鬼大抵分為兩類,一類是殘留中世紀吸血迷信的餘孽,偏好把吸血鬼作為「鬼」的一面妖魔化,強調其力量等男性氣質(masculine)。這一類的作者大多為男性,因為漫畫遊戲的影響,他們創作了一系列類似RPG的吸血鬼小說,經常把吸血鬼設定為反面角色——恐怖,強大,但往往有很多弱點(十字架聖水大蒜等等),舉例為各類吸血鬼獵人小說、遊戲和電影電視,比如《捉鬼巴菲》(Buffy the Vampire Slayer)和《達倫山傳奇》(The Saga of Darren Shan)。

還有一類作者另闢蹊徑,開創感官描寫先河,如上文提到的安妮和布萊特,她們作為女性作者,注重細膩的情感描摹,在歌特文學史上造就出一批雌雄莫辨(androgynous)美豔絕倫的中性吸血生物。女性作家筆下的吸血鬼往往是作為主角出現的,和傳統的「鬼」相比,他們身上存在更多的人性,往往亦正亦邪,潛藏在人類社會中,他們身上充分發揚了血族「美麗」和「永恆」兩個特性。

如果不考慮單獨個例,或者可以這麼說,男性作家筆下的吸血鬼是邪惡與力量的象徵,一個假想的夙敵,男性作家在寫作時,把自己代入主角是為圓一場英雄夢;而女性作家筆下的吸血鬼是墮落與完美的結合,一個萬人迷,女性作家在愛上自己主角和代入主角的同時,不得不創造另一個(一些)同樣完美的男性來給主角做伴。以《夜訪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為例:

《夜訪》並非為讀者而寫,安妮如是說,她把自己的一部分個性賦予她的悲劇主角路易,借路易所聞所見,在《夜訪》這部黑暗的小說裡抒發自己的情緒。安妮把喪女之痛全部抒發在路易失去克勞迪亞的哀傷裡,而萊斯特作為《吸血鬼紀事》中光芒四射地位無可動搖的主角,安妮對他的感情毋庸置疑。如此結果就是,書中萊斯特一直深愛著(作為安妮替身的)路易。但在安妮整部《紀事》的大背景設定下,吸血鬼是無性的(殭屍),他們的感情之中曖昧佔了主導,而安妮本身又是個保守的異性戀,同性感情在這裡並沒有太大發揮空間。但是隨後,特別是近幾年,一些作者在流行文化的誘導下寫作愈發大膽,把吸血鬼次文化徹底扔進了同性戀圈。

最早的同性戀吸血鬼出現在19世紀。那時候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理論來劃分性取向,所以只能是象徵性的隱喻。最早涉及女性同性情結的吸血鬼作品是英國詩人塞繆爾•泰勒•柯爾雷基(Samuel Taylor Coleridge)的長詩《克裡斯特貝爾》(Christabel,1798,發表於1817年),詩中少女傑拉爾丁(Geraldine)和女吸血鬼克裡斯特貝爾強烈渴望著彼此。這篇詩作後來成為了愛爾蘭作家雪利登•勒法努(J.Sheridan Le Fanu)的《卡米拉》(Carmilla,1871)原型。之後克裡斯特貝爾和卡米拉成為Lesbian吸血鬼代稱。

而無論是波裡杜利(John Polidori)的《吸血鬼》或是拜倫(Lord Byron)的《斷章》,主角均為男性年輕者與年長者,都隱約透露出希臘愛情的味道。真正意義上的同性戀吸血鬼出自1884年德國同性戀先鋒烏爾利克斯(Karl Heinrich Ulrichs)出版的短篇小說集《水手故事》(Matrosengeschichten),其中一篇名為《曼諾》(Manor,一主角名字),講的是兩個年輕人生死永隔的愛情故事。烏爾利克斯是近代歐洲第一個公開公布自己性取向、著書為同性戀辯護並主張同性戀非罪化的人。根據柏拉圖《會飲篇》提到的天之愛神和地之愛神,烏爾利克斯創造了Urning(來自天王星Uranus)和Dioning(來自狄俄涅Dione)兩個詞來指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

到了現代,除開安妮•賴斯的《吸血鬼紀事》不談,其他涉及同性情結的吸血鬼奠基作品還有戴維(S.Davy)的《同性戀吸血鬼》(Gay Vampire,1969),這篇地下出版的色情小說是英語史上第一部同性吸血鬼作品。1989年傑弗裡•麥克馬漢(Jeffrey N. McMahan)的《暗夜某處》(Somewhere in the Night)收錄8篇男同故事,是第一本經由正規渠道出版的同類小說集。這部榮獲Lambda文學獎的作品,其中兩篇為吸血鬼故事,主角安德魯•萊亞(Andrew Lyall)是一個在小服飾店上夜班的同性戀吸血鬼。之後作者又為安德魯寫了個長篇《吸血鬼匿名協會》(Vampire Anonymous),出版於1991年。同年茱厄爾•歌美茲(Jewelle Gomez)的《吉爾達故事》(The Gilda Stories)是第一部把女同戀情搬上主題的吸血鬼小說,講述了主人公從19世紀50年代的路易斯安娜直到20世紀的不死經歷。此外還有帕姆•肯西(Pam Keesey)編纂的《黑暗的女兒:女同性戀吸血鬼故事》(Daughters of Darkness: Lesbian Vampire Stories,1993),首次把「Lesbian」這個詞擺上封面。相應的,邁克•羅(Michael Rowe)和託瑪斯•羅歇(Thomas S. Roche)在1997年出版了一本名為《夜之兄弟》(Brothers of the Night)的書,是第一部男性同性戀吸血鬼小說彙編。

從作者的角度來看,布萊特以寫男同情色小說出名,她「住在紐奧良,有兩隻貓和兩個男朋友」,甚至在歌頌偉大同性戀情的驚悚小說《畫血》(Drawing Blood)扉頁,她寫到「本書獻給克裡斯多弗•戴巴和大衛•費格森,他們知道什麼時候該來什麼時候該走」——儼然一副女王本色。而讀者自然也是各取所需——一個玩遊戲看漫畫的運動少年,天天夢想著成為超人稱霸/拯救地球,那麼他看到吸血鬼格鬥漫畫自然熱血沸騰,他腦中的吸血鬼定義就是:高大強壯的不死生物。他顯然無法接受安妮•賴斯筆下那些動輒自殺的悲劇主角。而換上一位玩搖滾外加吸毒酗酒的「垮掉一代」,《孽子》(Lost Souls)中的零絕對是他的真實寫照。就算他是不折不扣的異性戀,在這個視覺文化佔據主導地位的社會裡,他也一定希望自己美麗非凡。

此外,吸血鬼的情慾本性是誘發其同性情結的關鍵。吸血過程中口唇的接觸本身就帶有濃厚的情慾色彩,當吸血鬼進食之刻,他不會考慮食物的性別,就像我們不會介意雞肉的性別——但是吸血和吃肉是兩碼事——當二者口唇相觸,肌膚相親——我們的吸血鬼在血的快感中顫抖,享受獵物在自己口舌吸吮下的呻吟——從人頸吸食鮮血的設定已經註定吸血鬼永生逃不脫天王星人的宿命。虛構的吸血鬼和同性戀行為,因為同樣擁有禁忌和性慾的特質而在公眾的想像中被混為一體。所以當90年代愛滋病陰影席捲全球,至今仍有多人認為吸血鬼互相吞食血液實際上隱喻了HIV病毒的傳播。

吸血鬼,自從這個名詞首次登上歷史舞臺,就擺明了和宗教作對,無論是該隱的子孫也好,是恐懼的根源也罷,總歸是異教罪惡墮落的象徵。中世紀教會用吸血鬼來恐嚇民眾,教唆大家信仰純潔的上帝——而基督教是不允許同性戀存在的。吸血鬼既然作為世間一切的反派,自然要背負世間所有的罪名。近代同性戀作為禁忌話題,安妮•賴斯們還只是淺嘗輒止,在另類文學中標榜著獨創性與個性化;而隨著社會與人心愈加的開放,現今同性戀、甚至亂倫、性虐等等全部變為流行元素,浪漫放縱的吸血鬼們自然要照單全收。《恐怖文化史》(The Moster Show: The Cultural History of Horror)的作者戴維•斯卡爾(David J. Skal)指出,「在人們保守的頭腦當中,吸血鬼變身的隨心所欲就等同於男女同性戀對固守不變的社會角色直截了當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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