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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劍2020】三人非法纏訪 鬧訪 尋釁滋事被磁縣警方拘留!
日前,磁縣公安局查處一起非法上訪尋釁滋事案,行政拘留3人。、纏訪,到非信訪接待場所尋釁滋事,嚴重擾亂正常信訪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違法人員張某、李某等3人因越級上訪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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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一五旬婦女非法上訪謀私利 尋釁滋事被刑拘
原標題:非法上訪謀私利 尋釁滋事被刑拘 上訪應依法,違法必打擊。6月29日,永順縣松柏鎮鄭某英,因非正常上訪,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永順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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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一男子多次非法上訪涉嫌尋釁滋事被逮捕
近日,德州市陵城區一男子多次非法上訪,性質惡劣,其行為嚴重擾亂正常信訪秩序,涉嫌尋釁滋事,被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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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一女子非法上訪被拘留
涉嫌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孔某最終為自己的行為買了單上訪有底線,請引以為戒孔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非法上訪被依法處理判刑入獄或者被治安拘留的後果很嚴重,損人害己!越級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法群體性聚集引發的尋釁滋事、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妨害公務、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敲詐勒索、誣告陷害、故意損壞財物、危害公共安全、聚眾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等個人違法犯罪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會影響到子女等直系親屬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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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宜君城關派出所查處兩起尋釁滋事案
為進一步肅清社會風氣,銅川宜君城關派出所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切實維護轄區安全穩定,2020年9月16日凌晨,城關派出所依法查處兩起尋釁滋事案、兩起毆打他人案,行政拘留9人,全部送至銅川市治安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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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漢濱檢察:非法上訪屢教不改,尋釁滋事被判刑罰
而漢濱一男子卻試圖不勞而獲,十餘年來企圖憑藉長期非訪,以維持生計。近日,漢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經漢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獲刑兩年,判決現已生效。被告人李某某自2006年至2019年十餘年期間,不工作、不勞動,長期以生活困難、全額報銷醫療費、解決住房問題等訴求為由頻繁非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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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再上頭條
上訴人姜榮生的行為已觸犯刑法,依法構成尋釁滋事罪。延川縣公安局文安驛派出所民警在核查商鋪員工身份時,被告人高亞敏手持美工刀威脅割頸自殺。派出所所長謝國柱上前處置時右手被劃傷。法院認為:被告人高亞敏因與政府發生拆遷補償爭議,在公共場所多次懸掛橫幅並在網絡微博上發布不當言論,詆毀政府形象,破壞社會秩序;又在公共場所以持刀割頸方式威脅公安民警,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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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孫某某非法上訪被行政拘留
這不,孫某某就因非訪被行政拘留。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2020年10月27日,莒縣公安局依法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孫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信訪時哪些行為違法不當上訪,或涉「十宗罪」:尋釁滋事罪;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妨害公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交通秩序罪;敲詐勒索罪;誣告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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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上訪!邯鄲磁縣3人被拘留
日前,磁縣公安局查處一起非法上訪尋釁滋事案,行政拘留3人。10月26日,磁縣磁州鎮某村村民張某、李某進京越級上訪,在收到相關部門答覆後,兩人返回磁縣。10月28日,未等問題解決,張某、李某再次駕車進京,並聯繫信訪人李某意一同到非信訪接待場所纏訪、鬧訪,被當地公安機關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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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安警方依法處理兩起尋釁滋事案
近日,遷安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查處了兩起尋釁滋事案。8月22日22時許,接遷安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在遷安市匯元路某燒烤店門口,有人打架。目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警方依法對侯某山與張某利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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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警務】逞強耍橫法不容 尋釁滋事被拘留
近日,平安區公安局在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以「零容忍」態度,迅速偵辦一起尋釁滋事案件,依法行政拘留違法行為人2名,有效打擊了在街頭鬧市逞強耍橫的違法犯罪分子囂張氣焰,贏得了群眾的一片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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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劃傷多車 兩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10月29日凌晨,商州區江濱大道中段江濱花園樓下停車位處多輛汽車被劃。當天,多家網絡媒體對該案件進行了報導,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接到報警後,商州公安分局高度重視,副區長、分局局長柳禮群指示刑偵大隊聯合城關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組,採取多項偵查措施,迅速開展偵破工作,及時消除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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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謊稱遭性騷擾構成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2020年尋釁滋事罪最新標準!你都知道嗎?
2020年,尋釁滋事罪特別多。那麼,什麼是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罪量刑定罪量刑(立案)標準是什麼?每個人都要了解一下~文章來源:問律綜合網絡信女子杜撰遭性騷擾事件構成尋釁滋事被判一年近日,一女子杜撰遭性騷擾被判一年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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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尋釁滋事罪最新標準!
尋釁滋事罪不常見的幾種情形梳理一、罵街最近,北京市豐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豐臺警事」發布情況通報:2018年8月2日7時許,在豐臺區右安門外大街,曹某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與一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並對對方進行辱罵。針對其在公共場所公然辱罵行為,豐臺公安分局經調查取證,已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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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尋釁滋事罪最新標準!注意,這幾種情形也是犯罪了
——刑法中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罪在量刑上有兩檔標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次數、情節嚴重的本文給大家介紹幾種,可能會觸及此罪的不常見情形,日常生活中可千萬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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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到底是個什麼違法行為?
隨意罵街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網絡發文可能構成尋釁滋事;洩憤亂砸可能構成尋釁滋事;尋釁滋事到底是個什麼違法行為,竟然如此包羅萬象?《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尋釁滋事行為具體如下:(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注意了,這裡有一個「其他尋釁滋事行為」,實務中是用得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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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濰坊一地34人非法上訪被處理
不能因為自己的訴求沒有得到滿足,就以越級上訪、非正常上訪等手段擾亂單位或社會秩序。尤其不要極端上訪、擇機惡意上訪、到非信訪接待場所上訪、纏訪、鬧訪以及非法群體性聚集,一不小心就會被拘留,甚至被判刑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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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法庭辯護尋釁滋事罪的四種表現形式與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如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搶劫罪等罪在行為方式上存在重合與交叉。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尋釁滋事罪與其他罪名競合時處理規則《刑法》關於尋釁滋事罪表現形式的規定,使得該罪極易與其他罪發生競合,當發生競合時一般採取的處理規則是「從一重處斷」,即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搶奪罪、搶劫罪等罪的構成要件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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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區2人因非法上訪被刑事拘留
近日,奎文區梨園街道徐某芹、王某真2人,因到北京中南海周邊非信訪接待場所表達訴求,意圖製造影響,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刑事拘留。自2019年以來,徐某芹、王某真2人因徵地拆遷等問題不斷上訪,在有關單位為其組織召開信訪聽證會、出具書面答覆的情況下,仍就同一無理訴求多次進京越級上訪,給地方政府施壓,其中4次到天安門廣場及中南海周邊等敏感區域反映訴求,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先後3次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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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一男子醉酒後尋釁滋事 被行政拘留7日
12月18日17時許,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分局南新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紅山區新華南路一電動車修理店內有人醉酒鬧事。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出警,到達現場將嫌疑人控制並帶至辦案中心。經查,嫌疑人孟某某當日酒後路過新華南路一電動車修理店時,門市老闆在門前幹活,嫌疑人孟某某無故上前阻止其幹活,並對其辱罵。經詢問,孟某某對自己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分局審批,給予孟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