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這份遺囑無效,你們有權分房產。3個子女:不分,無效也認

2020-10-03 一紙家書


【1】老人「有裡有面」,兒子卻沒給老人「長臉」

老齊有仨孩子,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仨孩子裡,讓老齊最滿意和省心的,是女兒。老齊對倆兒子一直看得不上眼。在他看來,大兒子不著調,二兒子愛算計。

老齊退休之前是單位的幹部,大兒子大學畢業之後,老齊託關係幫他安排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大兒子愛玩,對工作一點不上心。快半百的人了,天天還玩得不著家,只要朋友一招呼就出去,惹得兒媳婦一身抱怨,甚至動過無數次要離婚的念頭,只是念在孩子的份上,一直將就著。老齊在這件事兒上,對兒子一點不偏袒,見了兒子就是劈頭蓋臉一頓訓斥。

老二「心比天高」。腦子比手腳快,還天天做著發財夢,做了四十多年了一點邊兒也沒碰著。大夢做不成,生活裡卻扣的很細。照著媳婦的話說:

「在外面沒掙錢的命,天天就算計家裡了。」

對於女兒,老齊卻很滿意。女兒做事踏實,既不好高騖遠,也不妄自菲薄,一步一個腳印,每個步子走的都很紮實。所以,每次仨孩子回到家裡看望老人,老齊都是兩幅面孔:見了女兒,一臉和藹;一看到倆兒子,臉色立刻耷拉下來。

有時候老伴兒勸他:

「都這歲數了,孩子們也都老大不小了,別讓孩子們太難堪。」

老齊不管這些,在他看來:

「要不是他們還惦記著回來看看,我早跟他們斷了關係!」

老齊是個要面子的人。退休之前,是單位的幹部,很受同事們尊重。在他心裡,孩子們也應該有出息,這才能給他「長臉」。說出去,自己有裡有面的、兒子們一個個卻「混成」這樣,讓他這老臉往哪兒擱?

所以,倆兒子一直以來,自己的毛病改不了,對老齊卻是很怕——每次回家的時候都小心翼翼,大氣兒不敢出一口。

倆兒子之間互相瞧得不上:老大覺得老二鑽到錢眼裡面去了,又沒那掙錢的命,活的瀟灑點不好?老二覺得大哥典型的太自私,光顧著自己過得瀟灑,一點不顧家。也許正是因為這樣,反而哥倆分別跟妹妹關係都很好。

所以,老齊家裡,形成一種很微妙的關係:

  • 倆兒子互相猜忌,跟女兒關係好。
  • 倆兒媳關係很好,因為倆人有著共同的觀點,經常一起議論、抱怨各自丈夫的不是。只是到了這個歲數,離不離婚也沒什麼意義了。
  • 仨孩子都知道時不時回去看看老人,只是回去的時候,心情完全不同。兒子回去,是做著挨訓的思想準備;女兒回去,輕輕鬆鬆。

【2】臨走之前,留下話

老齊退休之後,身體一直不太好。到了七十多那年,精神狀態很差,時而清醒時而糊塗,脾氣也是反反覆覆。檢查之後,這是典型的老年痴呆症狀,而且還有抑鬱症。

自從得知父親確診之後,三個孩子心裡很不是滋味。倆兒子雖然一直在生活在父親「訓斥」的陰影中,但是打心眼裡,對父親非常尊重,否則之前也不會冒著遭訓的風險時不時回來看望老人。

母親年紀大,萬一家裡有個什麼事兒,肯定應付不過來。於是三個孩子私下裡商量好,每天輪流著回去住。為此,老大和老二互相叮囑:

「老二,看家裡缺什麼,眼裡盯著點,手頭大方點。別讓媽那麼大年紀了跑出去買。」

老二嘴上絲毫不弱:

「哥,你還是管好你自己吧,那幫狐朋狗友,別沒事一叫你就出去。」

兄弟倆相視一眼,誰也沒再說什麼。從對方的眼神中,倆人似乎看到了共同的態度,倆人的心似乎終於擰成了一股繩……

母親看著孩子們的行為,心裡頭既高興又感動。不管怎麼,誰還能沒點缺點、沒點別人瞧不上的地方?老大貪玩,老二小氣,但是到事兒上,誰都不推不躲,主動來頂著。能有這樣的孩子,父母這一輩子,值了。

後來,老齊身體每況愈下,住進了醫院,沒過多久過世了。父親在醫院那段事情,孩子們心裡特別難受:父親的行為舉止,跟他們印象中的說一不二、意氣風發的父親,完全是兩個樣子。

父親已經不認人了。天天嚷著「我要回家」,讓家人們格外難受。在臨走的那個晚上,老齊似乎一下子精神好了過來,拉著老伴兒的手,用很有力的語氣說道:

「老伴兒,房子給你,誰也不許動……」

扭頭看到三個孩子,伸手把仨孩子的手緊緊握住:

「房子給兒子和閨女,給他們……」

語無倫次的話語,讓家人害怕。他們知道,這是「迴光返照」……那天晚上,老齊走了。

【3】對得起信任

送走了父親,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安撫好母親,讓母親儘快從情緒中走出來。三個孩子依然輪流著回家住,陪著母親、有一搭無一搭的閒聊幾句。

老伴兒一直記得老齊臨終前的話。並不是因為惦記房子——都這麼大年紀了,對財產還有什麼可惦記的?只因為那是老齊臨終前的交待。但交待的話,到底該聽哪句?

老齊生前有很多老朋友,其中有從事法律行業的。老伴兒特意問了一下這種情況。對方告訴她:

「老嫂子,咱們要是從法律上來說,哪句話都做不得數,這份遺囑無效。換句話說,你可以分,你的仨孩子也有權利分。這種事情,就看你們一家人怎麼商量了。商量好了怎麼都行;商量不好,就按法定的來。」

問清楚這件事兒之後,琢磨了一段時間,老齊的老伴兒有了想法。

一天,趁著三個孩子都在,說起了這件事兒:

「當時你爸爸走之前說過的話,你們都聽到了吧?有什麼想法?」

老大沒有細想過。而且父親也先說了全給母親,這還有什麼質疑的麼?再說了,房子本來就是爸媽的,父親剛走,不就都是母親的了麼?

「媽,從法律上,也應該都是你的。我爸交待的話裡面,不也是先這麼交待的麼?」

老二聽完插了一嘴:

「哥,你不懂別瞎說。要按照法律,爸走之後,房子才不應該都是咱媽的。」

老大一聽不高興了:

「你什麼意思?」

老二一聽,就知道大哥想多了,哥倆互相不對眼的情緒又起來了:

「跟你這法盲說了也白說,除了玩你啥也不懂。

你沒聽清麼?我說是『按照法律』。我有啥意思?本來就該是爸媽的,爸不在了,都給咱媽。

再說了,爸都這麼交待過了。有效無效又有什麼關係?」

小女兒一看,插了一句:

「大哥二哥,別吵,聽媽把話說完。我同意你們的意見。大哥,你也別把二哥想歪了。」

聽到子女們的想法,看了看孩子,母親眼中泛起了淚花:

「今天把你們都叫過來,只是為了給你爸爸一個交待。

這個事兒我問過你爸的一個朋友,確實像老二說的意思。而且還有好多後續的事兒處理起來很麻煩。

但是你們剛才的話,媽聽到心裡去了。之前家裡都是你爸做主,這回也讓你媽做回主。我想清楚了,你爸那份,先都給你們兄妹仨。我把我的想法,和我了解到的一些情況,跟你們說說。

剛才你們的話,還有這些日子你們天天陪著我,已經讓我安心了。我不擔心今後誰管不管我,一點都不擔心。

另外,繼承這個事兒很麻煩。如果你爸那份都給了我,哪天我再不在了,你們還得辦一遍,花錢不說,還麻煩。

這事兒就這麼定了,老大,你是長子,這是件大事,交給你辦。收收心,年紀不小了,別成天還惦記著玩。記住,這是對你爸,對我,還有你弟弟妹妹的交待。」

三個孩子相對無言。

他們已經把意思說的很明白了:不分,都給母親;母親也把話說的很清楚,更重要的,是母親對他們的信任。

對於這份信任,貪玩不貪玩、算計不算計,都已經顯得微不足道了……

【4】結語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比較好的家庭。

雖然老齊對倆兒子很不滿意,但是並沒有影響孩子們對待老人的態度,孩子們冒著被訓斥的「風險」往家跑、在家中出事之後的種種行為,已經說明了一切。一個家庭總會有各種各樣的矛盾和摩擦,但是,到事兒上,才真正反映出一個家庭本來的樣子。

回到老齊生前的交待。

老齊朋友的說法是對的:從法律角度,老齊的交待沒有法律效力。

老齊的交待,可以稍微往「口頭遺囑」上靠一靠。之所以無效,源於三個理由:

  • 老齊不具備訂立遺囑的條件。老齊在最後一刻,已經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變糊塗了,前後矛盾。所以,不滿足訂立遺囑的前提條件。
  • 沒有見證人。我們假設老齊當時是頭腦清醒的。老齊的交待,是對著老伴兒、三個孩子。關於「口頭遺囑」,必須要有兩個及以上無利害關係見證人在場。
  • 老齊無法安排整個房產。房子不完全屬於他的個人財產,所以,無權處理整個房產,能夠處置的,只能是屬於他自己的那一半兒。所以,涉及到這份交待無效、至少部分無效。

當然,老二說的也是對的:從法律上,老齊走之後,房子確實不完全是母親的。這裡不展開說。

老齊朋友第二句話說的更重要:看你們商量的結果。

這是家庭遺產繼承辦理的起點。

不管有沒有遺囑、不管遺囑有沒有效,所有繼承的第一步動作,都是協商。而協商的過程,考驗的就是人性。協商一致了,有沒有遺囑、按不按照法定繼承來,都不重要;協商不成了,才會涉及到法定繼承的問題、或者遺囑有效性的問題。

在老齊家,子女們面對財產分割的時候,把老人放在了第一位——也算是尊重了父親的意思;而母親也選擇了對子女們的充分信任,所以把老齊的份額都分給了孩子——這也算是完成了老齊生前的遺願。

借著這個事兒,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下關於「口頭遺囑」的幾個知識點:

口頭遺囑,屬於訂立起來比較簡單的一種形式。但是,口頭遺囑有它特定要求:

  • 口頭遺囑,僅適用於危急時刻,例如病危。危急解除之後,當遺囑人具備了訂立其他形式遺囑條件的時候,例如病癒,口頭遺囑失效。
  • 口頭遺囑,有一個硬性條件要求:必須要有兩個及以上無利害關係見證人。所謂無利害關係,指的是與繼承人不存在利害關係。拿老齊這件事來講,在場的四個人全部都是法定繼承人,可以認定為:存在利害關係,遺囑無效。

所以,有提前分配財產意願的家庭,尤其是未來可能存在財產繼承糾紛隱患的家庭,最好選擇在能夠身體力行的時候,訂立例如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公證遺囑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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