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 08:50 |浙江法制報-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 高敏 通訊員 錢峰
自己喜歡抽外國香菸,身邊朋友也喜歡抽外國香菸,紹興人俞某漸漸發現,經營外國香菸是條賺錢的好路子。身為外貿公司老闆的他找了兩個北京女導遊從日本進貨,又讓淘寶賣家周某從美國進貨,再轉賣給上海和福建的下家,一條外國香菸走私和非法經營鏈就這樣形成了。
今日,俞某和助手、銷售等共五人一起在紹興中院受審,公訴機關指控他們涉嫌走私和非法經營,其中走私一項,涉嫌偷逃稅款260多萬元。
找北京女導遊從日本進香菸
俞某今年40歲,原先是開外貿公司的,喜歡抽外國香菸,後來發現其實外國煙在國內很有市場。但我國對外國香菸徵收較高的稅,於是,俞某動起了走私外國香菸的歪腦筋。
2014年,俞某在網上認識了北京的兩個女導遊張某和殷某(均另案處理)。她們經常帶團赴日本旅遊,俞某就與二人商定,讓她們攜帶日本香菸入境。
「她們是兩條兩條帶進來的。」法庭上,俞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都沒有異議。
據公訴機關的指控,在2014年7至12月,俞某通過導遊張某進貨12萬餘元,偷逃稅款28萬餘元;通過導遊殷某走私34.7萬餘元,偷逃稅款81萬餘元。
後來,俞某又在網上認識了開淘寶店的周某(另案處理)。因為香菸不能公然掛在網上售賣,他就和周某商量,在網店放一些包包的照片,「掛羊頭賣狗肉」。周某收到俞某的煙款後,便通知他在美國的朋友把香菸郵寄過來。
公訴機關指控,俞某和周某走私萬寶路等香菸貨物價值達到66萬餘元,偷逃稅款155萬餘元。
今天,俞某對這個數目持有異議,他認為,這66萬餘元中涵蓋了他給周某的運費和佣金。但是公訴方表示這是由海關完成的核稅,就是走私的數目。
三名香菸銷售人員都是資深菸民
今天與俞某一起受審的,還有四個人,分別是俞某的助手孫某和3名銷售人員汪某、林某、陳某。
有意思的是,俞某找的「搭檔」也都是菸民。比如,汪某是上海人,從事室內設計,自己還開著一家室內設計公司。汪某可以稱得上是「資深菸民」,據說他一天要抽三包煙。昨天,當辯護律師問汪某「平時抽什麼煙」,他說起香菸來「如數家珍」,「主要抽萬寶路,而且萬寶路分很多版本,有馬來西亞的、美國的,每個版本口味不同。」汪某自稱買了很多國家版本的萬寶路香菸,但他以抽美國版為主。警方查獲的香菸中,他還辯稱其中有20多條是準備自己抽的,不同版本各開一條,輪著抽。
根據指控,汪某向俞某收購萬寶路香菸,然後加價賣給別人,價款達到137萬餘元;來自福建的林某,向俞某收購七星牌香菸,價款達69萬多元;陳某則從林某收購七星牌香菸,價款12萬餘元。
公訴機關指出,根據我國法律,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而生產、批發菸草製品的,將追究法律責任。公訴機關認為,對汪某、林某和陳某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而對於俞某和孫某,應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孫某為從犯。據了解,法律規定,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庭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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