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進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的執法監管,規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根據中辦、國辦《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6]46號)、民政部《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民發〔2017〕45號)、《民政部關於規範全國性社會組織年度財務審計工作的通知》(民發〔2015〕47號)、省民政廳《關於加強全省社會組織日常監督的通知》(蘇社管〔2017〕23號)等文件精神,我們按照市政府《關於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要求,於2019年上半年開展了「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組織專項抽查審計工作。
一、基本情況
(一)認真學習領會,制訂實施方案。首先,市民政局組織人員認真學習國家、省、市關於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組織財務抽查審計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嚴格按照要求開展社會組織專項抽查審計工作,研究並制定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組織專項財務抽查審計工作方案,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類社會組織開展專項抽查審計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抽查審計。市民政局高度重視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組織專項抽查審計工作,為了更好完成此項工作,專門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了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組織專項抽查審計工作具體措施,按照相關要求,我們委託二家社會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由他們隨機抽取被抽查審計單位,最終確定對20家社會組織開展專項抽查審計工作。抽查比例佔社會組織總數的40%。
(三)堅持公開透明,全面公開監管信息。嚴格依據相關規定,將雙隨機抽查工作全流程公開,對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事項、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結果(涉秘的內容除外),通過門戶網站等各項政務公開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嚴格審計要求,下發整改通知。在開展雙隨機社會組織專項抽查審計工作前,我們對二家社會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提出了嚴格審計要求,要嚴格公正審計,不得走過場。完成審計工作後,對每家社會組織審計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分析,整體來看,被抽查審計的社會組織沒有存在嚴重問題,主要是不按時參見年度檢查和帳務處理不規範的問題。隨後,我們對存在問題社會組織下發了整改通知書,進行限期整改,各整改單位進行了認真整改,並上報了整改報告,達到了預期整改效果。
二、存在問題
通過對20家社會組織現場檢查結果來看,多數被檢查社會組織按時參加了2018年度年檢,在辦公場所明顯位置懸掛了登記證書,按要求更換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書,登記的法人、辦公地點和業務範圍與登記證書一致,有單獨的財務帳號,行業協會商會無違規涉企收費問題,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其中,連雲港市統計學會、連雲港市中醫藥學會、連雲港臺北醫院、等社會組織業務活動開展經常、管理運行較為規範。
從抽查結果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個別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已過有效期,未及時更換法人登記證書。二是有的社會組織未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未正常辦理銀行結算業務。三是有的社會組織未參加2017年度年檢查,在民政年檢系統中,未獲取其年報審計的相關信息。四是有的社會組織會計處理有待規範,未按照社會組織章程規定配備專業資格會計人員。有個別單位沒有按時上報整改報告。
三、工作打算
一是加強組織、強化制度保障。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領導部署。完善《連雲港市民政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方案》,對隨機抽查的項目、時間進行統一細化安排,並就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通報整改。
二是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升執法水平。組織執法人員學習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進行統一培訓,促使我局執法人員全面掌握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針對執法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及時組織執法人員進行討論,研究解決方案,交流工作經驗,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是以群眾為基礎開展執法活動,加強社會監督。堅持將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把群眾關切作為工作的重點,針對群眾反映和關心的問題進行抽查,合理規劃抽查工作的時間、範圍和頻次,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建立公眾舉報受理網上平臺、公布投訴電話和信箱,將群眾對於政府履職情況的投訴作為評價部門履職情況的重要依據,結合開展服務對象評價和社會評議,引導全社會參與監督,形成監管合力。
四、被抽查的社會組織名單
(一)社會團體
1、連雲港市中醫藥學會
2、連雲港市統計學會
3、連雲港市錢幣學會
4、連雲港市文化市場行業協會
5、連雲港市電工技術學會
6、連雲港市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
7、連雲港市通訊行業協會
8、連雲港市雜文學會
9、連雲港市涉外漁業協會
10、連雲港市徐福文化產業研究會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
1、連雲港市創遠職業培訓中心
2、連雲港市藝博職業培訓學校
3、連雲港市慈善醫院
4、連雲港藍天戶外運動俱樂部
5、連雲港市千羽射箭俱樂部
6、連雲港市紫玉蘭社會工作事務所
7、連雲港市海濱技工學校
8、連雲港市社會組織發展中心
9、連雲港土木建築創新研究院
10、連雲港臺北醫院
連雲港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