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賄260萬!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許玉恆一審獲刑8年
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許玉恆利用擔任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在辦理土地手續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實際控制人送予的人民幣現金共計260萬元。
-
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
2020年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
-
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案宣判
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
-
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被判刑8年,並處罰金40萬元
9月11日,由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許玉恆利用擔任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
聊城原國土資源局局長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
2020年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
-
受賄260萬!原山東聊城國土局局長許玉恆一審被判刑8年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梁平妮 通訊員 王希玉9月11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
-
山東一市原國土資源局局長受賄、濫用職權被判刑
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
-
為3家企業違規辦理土地手續受賄260萬元!聊城原國土局局長許玉恆案細節披露
大眾網·海報新聞聊城報導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近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該案刑事判決書披露了更多的案件細節。
-
被判8年、罰40萬!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
魯網9月11日訊(記者 閆雲倩)2020年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
-
濫用職權致公共財產損失兩千四百餘萬,這名局長獲刑八年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嶽懷讓大眾日報客戶端 圖據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9月11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以被告人許玉恆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項依法處理。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許玉恆利用擔任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在辦理土地手續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實際控制人送予的人民幣現金共計260萬元。
-
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被判刑8年,並處罰金40萬元
9月11日,由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許玉恆利用擔任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在辦理土地手續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實際控制人送予的人民幣現金共計260萬元。被告人許玉恆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24073559.78元的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
原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曾令亮被起訴,其子參與其中,受賄1800萬
近日,中國檢察網發布了一份起訴書,該起訴書內寫道,原湖南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曾令亮涉嫌極其嚴重的違紀違法,並且其子也參與其中,兩人受賄高達1800餘萬元。2000年升任長沙國土資源局局長。2013年10月退休。曾令亮之子曾某,今年43歲,大學文化,案發前任職於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隊長。2018年7月,曾令亮涉嫌嚴重的違紀違法被調查。在2019年3月被開除黨籍。其子曾某在2018年7月被查。
-
原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曾令亮之子被控共同受賄1800餘萬
近日,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的一份受賄案起訴書顯示,原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曾令亮之子曾某,已被檢方指控共同受賄1800餘萬元。上述編號為長開檢公訴刑訴〔2019〕286號的起訴書介紹:曾某,男,1977年出生,漢族,湖南瀏陽人,大學文化,案發前系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黨委委員、副支隊長(正科級),因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2018年7月19日被長沙市開福區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曾某被刑拘並執行逮捕,同年5月被提起公訴。澎湃新聞注意到,曾某受賄案與其父曾令亮相關。
-
徐州市國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鋼獲刑十四年六個月
中新網徐州11月12日電 (朱志庚)11月11日晚,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通報,徐州市國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鋼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通報稱,「2020年11月11日下午,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徐州市國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鋼受賄、貪汙、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李鋼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百一十萬元;對被告人李鋼及相關人員退出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
巖林同志任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1月2日,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召開幹部大會,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陳偉副廳長、郭心語處長出席了會議,局領導、局行政科室及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上郭心語處長宣讀了自然資源廳黨組關於巖林同志任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任職決定。巖林局長進行了表態發言。對廳領導、全局幹部職工的工作支持和幫助表示感謝。
-
涉嫌受賄592萬!白沙交通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韋某受賄案開庭!
涉嫌受賄592萬!白沙交通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韋某受賄案開庭! 12月22日上午,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舉行「以案明紀」警示教育庭審觀摩活動,對白沙黎族自治縣交通運輸管理局原黨組書記
-
聊城市自然資源綜合執法支隊原政委張西俊受賄、串通投標案一審宣判
2020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聊城市自然資源綜合執法支隊原政委張西俊受賄2020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聊城市自然資源綜合執法支隊原政委張西俊受賄、串通投標一案。以被告人張西俊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涉案款物依法處理。
-
父子雙雙被查,原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曾令亮與其子被控共同受賄1800餘萬
近日,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的一份受賄案起訴書顯示,原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曾令亮之子曾某,已被檢方指控共同受賄1800餘萬元。上述編號為長開檢公訴刑訴〔2019〕286號的起訴書介紹:曾某,男,1977年出生,漢族,湖南瀏陽人,大學文化,案發前系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黨委委員、副支隊長(正科級),因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2018年7月19日被長沙市開福區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曾某被刑拘並執行逮捕,同年5月被提起公訴。 澎湃新聞注意到,曾某受賄案與其父曾令亮相關。
-
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同村一審獲刑十年
12月4日,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宣判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同村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同村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對張同村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
原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之子,被指控共同受賄1800餘萬元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10月9日訊(記者 卜嵐)「低價『買』別墅,虛構工程款轉帳等,共同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1818.35萬元。」近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曾令亮之子曾某甲提起公訴。 曾某甲,案發前系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黨委委員、副支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