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7日),教育部網站首頁刊載《教育部公開曝光8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問題》文告,為全國教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敲響了警鐘。
這曝光的八起嚴重違反師德師風的典型案例,根據內容、性質,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學術學風造假的,二是體罰學生的,三是性騷擾猥褻性侵學生的。
其中,性騷擾猥褻性侵學生的案例,佔了一半,共四起。看來,這一類惡性違反師德事件發案較多,值得大家高度警惕!尤其是廣大教師朋友,一定要堅守師德師風底線,與學生互動的時候,注意交往分界。這實際上也是保護自己,防止自己一不留神走上了犯罪的歧路。
教育部曝光的浙江省安吉縣民辦天略外國語學校教師許某某,性侵學生,成為可恥的罪人,被判無刑徒刑。這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生活中,像許某某這樣的人,是個別的,相對多的可能是一些思想不單純,手腳不乾淨的教師。這些教師與學生交往的時候,往往行為不檢點,會有意無意地揩學生的油。在這裡我要鄭重提醒這樣的教師:一個不檢點的行為,一個猥瑣的細節,很可能把自己送進監獄。
我給大家舉一個真實的案例: 五年前,江南的一所寄宿制高中,高一數學教師趙某某,給班裡的一個女生一對一補課有一段時光了。有一天,女生突然跟母親說不願意去補課了。母親生氣罵女生。結果,女生蹦出一句:你知道那老師對我做了什麼?母親一聽,感覺情況嚴重,急忙問女生原委。女生告訴母親:老師補課的時候會有意無意地伸手摸她的手;有一次,她在老師的辦公室裡不慎滑倒了,老師過來扶她起來,結果,老師的手放在了不該放的地方。
這一下,母親肺都氣炸了。她先是告到學校領導那裡,提出巨額賠款要求。學校沒有答應。和學校談不攏,母親就到派出所報了案。最終,這個趙老師,被當地法院判了猥褻罪,有期徒刑三年。可惡的趙的老師,其實年紀已經不輕,快50了,家裡有老婆,還有一個上大學的兒子。他自己的事業,他的整個家庭,都被他骯髒的小動作、齷齪的細節毀掉了。
在這裡,我普及一下有關猥褻罪的知識。 百度是這麼介紹的: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罪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男性女性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男性女性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下面是刑法有關猥褻罪的界定與量刑條文: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另外,《教師法》對嚴重違反師德師風的教師,也有嚴厲的處置規定: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最後我想跟廣大教師朋友(主要是男教師)說,為了自己個人和家庭的平安、幸福,必須堅守教師的職業底線,不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其他場所,一定要避免跟異性同學單獨相處。
我也要對廣大中小學生家長朋友(特別是女同學的家長)說,多提醒自己的孩子,和異性朋友保持距離,包括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