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疫情期間辛苦打工12天,工資到手後傻眼店方:承擔店鋪虧損
山西太原的小張告訴記者,自己是一名大學生,為了賺取入校後的生活費用,於是和同學來到一家便利超市打工,店方給到的底薪是1200元每月再加上一些額外補助,雖然工資不算很高,但對於入不敷出的他們來說還是比較可觀的。隨著新冠疫情的爆發,小張他們發現路上的人流量越來越少,進店購買的人更是寥寥無幾。
為了避免店裡因虧損而剋扣員工工資的情況,隨後她們便找到負責人進行詢問,但對方強烈保證是不需要她們承擔虧損的,所以從1月12號開始,一直上到了2月12號。據小張講述,店內平均每天要工作近10個小時,晚上人多的情況下還需要加班,通常都需要從下午上到第二天傍晚。由於身體上熬不住,於是她兩便申請了白班調休制。
2月19日的時候,店方發放了1月12日至月底的工資,一共是1550元,而2月1號至12號的工資,卻讓她們始終感到費解,到手只有111元!明明辛辛苦苦工作了12天,況且平時也沒有任何遲到早退的情況,怎麼工資數目只有這麼點呢?
隨後,小張便把問題反饋給便利店店長,但對方卻表示並不清楚,稱她自己入職的時候也是稀裡糊塗的進來,因為是臨時工所以沒有籤過任何合同。由於問題沒有得到及時處理,無奈之下小張只好致電於便利店督導,而對方接下來的這番話更是令人瞠目結舌!
督導:「你們的底薪是1200元,2月份人力資源給你們做出來的標準是670元」。
小張:「我們底薪1200,為什麼後面的12天只發111元呢」?
督導:「因為店裡盤點虧損的時候發現有5000多元的損失,按照規定讓店長承擔其中的二分之一,剩下的由員工平攤,扣了你們一人570元,這個你們在招聘的時候就應該問清楚的」。
小張:「我們一直都有問過,但對方明確說了不需要承擔,所以才會入職工作的」。
不論小張如何質問對方,該督導始終堅持自己的原則,表示目前公司就是這個制度,自己也無法進行改變。
由於協商無果,記者只好將小張的事情向律師進行諮詢,律師表示,小張111元的工資收入是不合法的,按照她們每天十幾個小時的工作時間來說,及時雙方不是固定時長的勞動關係,也應該按照國家最低標準每小時18.5元的費用結算。目前小張已經把事情反映給當地勞動局,事件還需要進一步處理。
果然,怕鬼真是太幼稚了,我帶你去看看人心!明知眼下是疫情關鍵時刻,每個人都深陷水深火熱當中,沒有一人能從中獨善其身。作為一家個體商戶,因疫情原因產生虧損是必然的,國家已經在想辦法對這些個體商戶、民營企業進行補助,力求大家共同克服難關。
而這家店鋪卻把虧損折算在員工身上,果真是打的一把好算盤,良心想必早就被狗吃了!就這樣苛刻的態度,便利店永遠只是便利店,根本無法成為一家大型的品牌超市。
大家對於這件事情怎麼看呢?歡迎你們各抒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