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
2020年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和中秋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清明節即將來臨,鑑於我省仍處在疫情防控二級響應階段,疫情「拐點」尚未到來,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員聚集,減少交叉感染,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清明節期間群眾性祭掃活動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控聚集性祭祖掃墓相關活動
疫情防控期間,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疫情防控相關政策文件、工作指引要求,加強對群眾祭祖掃墓活動的檢查和指導,提倡只開展家庭式掃墓活動(每戶原則上只派1名代表),禁止開展聚集性祭祖掃墓和祭後聚餐等相關活動。殯儀館等祭掃場所要實施電話實名制預約,每天限制進場祭掃人數,分批分時段進場祭掃,並須參照相關防控指引做好個人防護。
二、加強排查管理工作
清明節前後,人員流動增大,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要對此高度重視,進一步做實做細網格化管理工作,加強「三人組」排查力度,發現有從疫情高發地抵(返)高州人員要及時報告並落實居家或集中隔離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症狀重點人員要及時轉送醫療機構觀察就醫。各鎮(街道)要對轄區內大姓宗族的宗祠紀念、祭祖掃墓等情況進行詳細摸排,通知族老或組織者不得組織宗族集體掃墓和跨區聯合掃墓。要成立專項巡查隊伍,加強對轄區墓地集中區域的巡查,做好祭掃人員體溫檢測和排查工作,制止各種形式的聚集性祭祖掃墓活動。
三、加強宣傳引導工作
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張貼公告、宣傳欄、宣傳車、廣播喇叭、微信群、小型會議、登門入室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大宣傳力度,倡導群眾文明掃墓、錯峰掃墓、網上祭祀、祭掃簡辦,減少人群集聚傳播風險。引導參與祭祖掃墓活動群眾認真落實戴口罩、勤洗手等個人防護措施,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則自覺不參加祭掃活動,並及時就醫。各鎮(街道)、各單位廣大黨員幹部職工要帶頭做好表率,以身作則,管好親朋好友,不組織、不接待、不參與聚集性的掃墓、聚餐活動,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群眾。
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要統籌做好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森林防滅火工作,嚴格執行森林禁火令等有關規定,實行防火網格化管理,組織力量加強巡查管控,嚴控特殊人群、敏感地帶、關鍵部位和重點設施,嚴肅處理違規野外用火和不聽勸阻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行為。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確保有火必報、有火必救,切實避免因祭祖掃墓活動引發森林火災。
五、壓緊壓實疫情防控責任
各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將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民政、公安、應急、林業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做好指引和相關巡查管控工作。督查組要對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清明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思想不重視、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進行通報。
高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3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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