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的價值體現在工資待遇上,要是人才月薪不過萬怎麼好意思告訴別人?人才流動大多是為了薪酬而奔走,十之八九的跳槽和工資有關。只要工資喜人,其他再不好員工也忍得起。招聘開出較高甚至天價的薪酬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招到想要的人才,所以人才配高薪是沒有例外的,要是兩者不相符工作也幹不久。近日,公安部第三研究生發出誠摯邀請,公開招聘100人,其中最高年薪達28萬。應當說,在這樣的單位這樣的工資待遇足夠吸引到很多人才了。
高薪是人才應得的待遇
吸引和留住人才現在靠的是薪酬,也只有工資才最打動勞動者。前陣子某研究生集體辭職鬧得沸沸揚揚,很多人就說是待遇問題。社會發展到今天已經非常現實了,很多原來在腦子裡根深蒂固的觀念也起了變化,一個不恰當的比方家裡沒有礦就不要去扶人,過去講助人為樂,現在是先求自保。當一個勞動者在工作崗位上辛辛苦苦得沒日沒夜地結果是物質寒酸,就算自己再愛這工作家人和朋友也會白眼吐酸,會把過去的奉獻說成現在的傻。
學會文武藝,貨賣帝王家。賣,其實就是一個等價交換,只要價格合適就幹了,很乾脆的事兒。哪個人才不是十年寒窗苦?讀書一路也是過關斬將,哪次考試不是全力以赴的對待,也正是這些付出才有收穫,成為人才。很是有人為工資等級憤而不平,卻是很少去考慮人家走到那個位置曾經付出了多少努力。一些臨時工也在為和正式工待遇差別怨言甚多,同樣是很少去想正式工招聘條件是什麼。
人才也要財
一直說尊重人才,但是人才始終沒有得到相應的物質待遇。現在人都不傻了,談錢不惱人,談錢也不俗氣,出來工作就是為了錢的,沒什麼好遮掩的。過去在農村鄰居家拔棵菜根本不是個事,現在呢?人家的菜也是花時間去種的,因為都有事情做,誰都在時間問題緊張。窮大方的人被發展的社會淘汰了,幹什麼都是錢向前,所以在工作面前爭工資的多少沒什麼,人才也要財,這是生活所需。
但是在現實中對工資不滿意的人大多無奈得很,這和就業現狀有關,話說人確實是太多了,你不幹有人幹,因而談錢似乎又底氣不足。於是,一邊工作,一邊不愉快。在現實中低頭,說是懷才不遇但有工作在做著,所謂的「不遇」其實就是工資的不滿意,認為自己的才能和才學沒有獲得滿意體現。
工資面議,是最大的坑和最大不要臉
在一些招聘啟事中對工資常常不用數字,而是用「面議」這樣的漢字。如何面議?這會是勞資雙方一場談判,可能有艱苦存在。求職者要是臉皮薄、要是自信差一點,往往「賤賣」了自己。有的人進了單位後才知道原來自己的崗位應該是多少工資,而這個時候合同已經籤了,牛過河拽尾巴已經是徒勞。
按道理說,這個完全是市場行為,是自由的,也是正當的。但是真的如此嗎?就像濃妝豔抹的女子卸了妝會嚇死人。表面上看萬元月薪的崗位八千把人籤了,但是這個人會做得長嗎?而且這個崗位會是一個人來應聘的嗎?怎麼確定來的就是最合適的呢?少發兩千工資坑了求職者,也坑招聘單位。明明崗位應該支付的工資非要短斤少兩,弄個面議,其實就是不要臉。
事實上這樣的方式招聘,往往是雙虧,只是招聘單位從來不這樣認為,和求職者談工資面議打著讓求著自己報價的偽公平。心思不錯,但是不在點子上。
人才配高薪從來不例外
在職場中常有人上了一天班,甚至快的來了就走,更多的是試用期都履行不了,這樣的事情從不少見。用人單位只會感嘆現在人難留,卻很少檢討自己和問問為什麼會這樣,這也算職場一大怪象了,仿佛都是求職者負了用人單位。其實,求職者的要求一直不高,只要工資過得去,很少去非要多少才幹的。
雖然勞資不對等,但是資方也不能仗勢欺人啊。這次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開招聘100人,其中最高年薪高達28萬,招的都是信息方面的專業人才,可能和外面的企業比起來不一定算高,但是這樣的單位絕對是個好單位。在同等條件下求職者正確的選擇應該是去公安部,因為職場流傳的「35歲危機」就在是企業裡面,尤其是計算機方面的人才。
有人說,28萬年薪不高。錯了!要知道這是一個穩定的單位,好好工作就不會有出來二次擇業的危機,但是在企業好好工作還要時刻保持腦筋好,否則35歲的時候失眠之夜就多了。區別想想就明白了,選擇在思考後就會正確。
人才配高薪,無論在什麼樣單位都應該如此,這次第三研究所帶了一個好頭,吸引和留住人才就應該明碼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