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法院審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

2020-11-30 天津高法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地力白爾·阿泥瓦爾


  自國務院部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斷卡」行動以來,伊犁州直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刀把子」作用,從嚴懲處一批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的案件,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審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兩名被告人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刑期,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18年年底至2019年12月期間,被告人王某、吳某在明知他人實施犯罪需要銀行卡的情況下,由王某從吳某處收購大量銀行卡後對外聯絡買家進行銷售,長期專門為他人提供銀行卡。被告人吳某販賣銀行卡非法所得為25餘萬元,被告人王某販賣銀行卡非法所得為50餘萬元。被告人王某、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他人提供銀行卡用於轉移資金並從中獲取非法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和吳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從犯。鑑於二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當前,全國電信網絡詐騙形勢嚴峻複雜,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此類犯罪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嚴重。積極響應國務院部署「斷卡」行動,對此類案件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將有力震懾利用「兩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不斷提高人民安全感。廣大群眾要不斷提高防範犯罪分子蠱惑蒙蔽的辨識能力,積極提供涉「兩卡」犯罪線索,合力築牢誠信根基,切實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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