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周強主持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6日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為準確執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對2012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進行了修改,起草了新的解釋並廣泛徵求意見,歷經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7次審議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3次審議後原則通過,將在修改完善後按程序適時發布。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作者:李卓凝丨編輯:張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