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民間借貸利率上限是1年期LPR的4倍?最高法這樣說

2020-08-29 WEMONEY研究室

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曾仰琳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民間借貸利率上限改為一年期LPR 4 倍。消息一出,市場一片譁然。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確: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 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的 4 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 24%和 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

以8月發布的最新1年期LPR 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 24%和 36%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賀小榮表示,「應當承認,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也不是越低越好。長期以來,關於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一直是社會各界討論民間借貸問題時爭論的焦點。利率保護上限過高不僅達不到保護借款人的目的,且存在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但利率保護上限過低也可能會出現兩個結果:一是借款人在市場上得不到足夠的信貸,信貸供給出現緊缺,加劇資金供需緊張關係。二是民間借貸從地上轉向地下,地下錢莊、影子銀行可能更為活躍。為補償法律風險的成本,民間借貸的實際利率可能進一步走高。因此,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維持在相對合理的範圍之內,是吸收社會各界意見後形成的最大公約數,更加符合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

WEMONEY研究室根據發布會答記者問內容,梳理了業界關心的熱點話題。

Q:為什麼將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確定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這樣規定,主要考慮了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的歷史沿革、市場需求以及域外國家和地區的有關規定等因素。

現在能夠查到的最早的關於民間借貸的規定,是1952年11月27日我院答覆最高人民法院東北分院《關於城市借貸超過幾分為高利貸的解答》,其主要內容為「關於城市借貸利率以多少為宜的問題,根據目前國家銀行放款利率以及市場物價情況私人,借貸利率一般不應超過三分。」

1991年8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長期以來,這一規定為社會各界所知悉、所接受,各級人民法院依據這一司法解釋審理了大量民間借貸案件。2015年9月1日施行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也是將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作為考慮利率保護上限的一個重要因素。

2001年4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以高利貸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出藉資金行為法律性質問題的批覆》再次明確,高利貸的認定標準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由此可以看出,我院司法解釋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批覆規定的利率保護上限是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因此,確定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作為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有助於人民群眾對此標準的理解和接受,也體現了司法政策的延續性,同時,這一標準也接近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有關規定。

Q: 此次修訂增加了對「職業放貸人」的規定,能具體介紹一下麼?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敏:近幾年,隨著民間借貸的迅速發展,放貸人的職業化傾向越來越明顯,出現了所謂「職業放貸人」,就是出借人的出借行為具有反覆性、經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營業性。

2018年4月,銀保監會、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經營活動。」職業放貸人的行為,實際上變相違反了該規定,屬於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如果數量、金額過大,可能會對正常金融秩序產生危害。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一、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中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藉資金10次以上。貸款到期後延長還款期限的,發放貸款次數按照1次計算」。該規定是有關「職業放貸人」犯罪行為的認定標準。

2019年11月,《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53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以民間借貸為業的法人,以及以民間借貸為業的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從事的民間借貸行為,應當依法認定無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反覆從事有償民間借貸行為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是職業放貸人。民間借貸比較活躍的地方的高級人民法院或者經其授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認定標準」。依據上述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的規定,這次修訂司法解釋時,在第十四條「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條款中,增加了第(三)項「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就是對職業放貸行為作出的限定。

相關焦點

  •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下調為1年期LPR的4倍
    來源:中國證券報圖集 原標題: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下調□本報記者 張勤峰 昝秀麗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新規出爐。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 最高法:以LPR的4倍確定民間借貸利率上限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推動民間借貸利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是多少?最高法:LPR的4倍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是多少?最高法:LPR的4倍2020-08-20 16:21:23 發布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 最高法:民間借貸利率上限調整為15.4%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封面新聞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新司法解釋以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大幅度降低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 LPR一年期的4倍!最高法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新司法解釋以央行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以當前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24%和36%有較大幅度下降。
  •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大幅下調至1年期LPR4倍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新規出爐。最高人民法院20日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稱《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 以LPR的4倍為準!最高法調整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光明網北京8月20日電(記者 孫滿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3.85%的4倍計算為例,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 重磅:4倍LPR!最高法公布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 「前沿」最高法:確定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為LPR的4倍!僅為15.4%
    01 民間借貸利率不超過一年期LPR四倍《規定》中提到了調整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四倍的除外。」
  • LPR的4倍!最高法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賀小榮介紹,最高人民法院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 最高法: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修改為4倍LPR
    8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備受關注的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修改為4倍LPR。《規定》要求,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了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 最高法: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為LPR的4倍
    今天下午(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民間借貸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的司法保護上限。
  • 已被刷屏,最高法調低民間借貸保護利率上限。
    一直以來在金融借貸市場中的「高利貸」概念倍受爭議,但是從2020.08.20開始,「高利貸」的概念被最高法重新定義了,怎麼回事呢,未來國內的民間借貸行業將面臨怎樣的局面 快速讀完以下內容,你將秒懂。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大幅下降。
  • 最高法降低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不超LPR4倍
    最高法表示,將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9月1日施行,下稱「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 最高15.4%!最高法調整民間借貸利率上限,高利貸公司要死一批?
    21世紀經濟報導稱,這兩個判決出臺,和最高法新近出臺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15.4%)新規發生了衝突。首先我要說,這兩個判決的出臺沒有問題,根本不存在地方法院與最高法規定的衝突。所謂的「衝突」是媒體鬧了個烏龍。
  • 最高法:民間借貸利率合法上限改為15.4%!此前借貸適用嗎?
    本文導讀: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簡稱「規定」),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 最高法大幅下調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設定為LPR的4倍
    民間借貸再迎強力監管。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發布會,並正式發布修訂後《規定》。,依法確認和保護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二是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推動民間借貸利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經討論決定,以央行授權全國銀行月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 24%和36% 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
  • 民間借貸利率巨變!司法保護上限錨定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當前僅為...
    每經記者 易望奇 易啟江 謝婧 每經編輯 易啟江 民間借貸將開始劃時代巨變!8月20日下午3點,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新聞發布會的召開,金融科技圈、民間金融圈沸騰了。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新規:民間借貸利率受保護的上限,錨定為一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 最高法發布新規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20日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規定明確:「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 最高法:民間借貸利率保護上限調整為15.4%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做出了調整,進一步規範了民間借貸。具體規定為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