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藉著他的預定,揀選了某一些人,叫他們有生命的盼望,對另一些人,則判定歸於永遠的死亡,關於這件事,凡屬虔敬的人,都不敢完全否認。
但是,這問題引起了許多詰難,特別是那些以為預知是預定的原因的人所提出的。我們主張預定和預知這二者都是屬於上帝的;但是若說後者乃靠前者,那是很荒謬的。當我們說上帝具有預知的能力,這是說,萬事自始即在神的眼前,今後亦永遠如此,所以在上帝的睿知中,沒有所謂將來或過去的事,一切都是屬於現在的;而且這現在式的情形是到了不僅是他具有概念的感知,好像在我們心中所記憶的,當作是現在的事物一樣,而是萬事萬物好像實際都擺在他的眼前,為他所真實看見的。
這預知包括著整個宇宙,和一切被造之物。所謂預定,乃是上帝永恆旨意,就是神自己決定,他對世界的每一個人所要成就的。因為人類被創造的命運不都是一樣的;永恆的生命是為某些人前定了的,對於另一些人,卻是永遠的罪刑。既然每一個人都為著或此或彼的,一個終局而創造的,所以我們說,他是被預定了或生或死的。這件事,上帝不僅在某一個個人身上證實了,亦在整個亞伯拉罕的後裔身上證實了,就是明顯表示每一個民族的將來情況,都是神所決定的。「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申32:8,9)。
這樣的區分是擺在一切人眼前的,在亞伯拉罕身上,好像在一株幹了的樹幹上一樣,上帝就揀選某一民族,而拒絕其他的,摩西並不指出什麼理由,除了在儆戒後裔的話中說,他們之所以高貴,完全出於上帝白白賜予的愛。摩西對以色列人之蒙拯救所加的解釋乃是:「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申4:37)。在另一章上,他說得更為透徹:「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7:7,8)。摩西常常反覆地作同樣的規勸:「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
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申10:14,15)。在另一處地方,他吩咐百姓要聖潔,因為上帝揀選了他們作為特別的民族,再在另一處地方,他說神的愛是他們的保障(參申23:5)。信眾同聲宣揚說:「他為我們選擇產業,就是他所愛之雅各的榮耀」(詩47:4)。對於神所賜的一切恩賜,他們都歸榮耀於神的白白施賜的愛,這不僅因為他們覺得這些恩賜不是由於他們的功勞而獲得的,而且也因為他們深信,即使是他們的聖潔祖先雅各,也沒有這樣大的美德,足以為他自己和他的後裔,取得承受這樣大尊榮的權利。
為更有效地摒除一切的驕傲,摩西指責他們為「硬著頸項的百姓」(申9:6)。絲毫不配蒙神恩眷。眾先知也常常指責猶太人,提起他們所不歡迎的這個揀選,因為他們可羞恥地離棄了這個揀選。那麼,請問那些想把上帝的揀選歸之於人的功勞的人;當他們看見某一個民族比其他民族為神所喜悅時,當他們聽到上帝對於某一個渺小,微賤,甚至悖逆,頑固的民族所施的特別恩惠是出於白白施賜的時,難道他們要因此和神爭吵,因為他定意表示他的這種慈恩嗎?他們的喧囂吵鬧非但不能阻礙神的作為,他們那指天的咒責,有如向空中投擲石塊,也不能損傷或影響他的公義;結果卻是向自己的頭上打下來。
每當以色列族要向上帝謝恩,或對將來存希望之心的時候,他們多被提醒追念這一個恩約。所以詩人說:「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我們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場的羊」(詩100:3)。這裡所含「不是屬我們自己的」一語並非多餘的話。因為這使他們知道,他們所享受的一切恩惠,不但是上帝賜予的,而且賜恩的原因也在乎他本身,在人的方面沒有什麼功勞配得這麼大的光榮。在底下的話,詩人又提醒他們只要以上帝的嘉惠為滿足,他說:「他僕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他所揀選雅各的子孫。」在重行申述上帝不斷賞賜揀選的恩惠後,他又作結語說,神如此地寬大施恩,「因為他記念他的約」(詩105:6,8)。
與這個教義相符的有會中的歌:「因為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土地,……乃是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臉上的亮光,因為你喜悅他們」(詩44:3)。這裡應當注意是每逢提到土地,乃是以土地作為奧秘的揀選的有形象徵,與兒子的名分適相符合。大衛在另一地方曾規勸百姓存同樣感謝的心,說:「以耶和華為上帝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33:12)。撒母耳鼓舞百姓當存嘉美的指望,說:「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撒上12:22)。當大衛自己的信心遭打擊時,他怎樣武裝起來以從事爭戰呢?「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詩65:4)。
神那隱藏的揀選既為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拯救,以及其他的恩慈所證實了,因此以賽亞對「揀選」一詞有如下的應用:「耶和華要憐恤雅各,必再揀選以色列」(賽14:1),因為當他默念到將來的時期,他宣布那似乎已被遺棄的剩餘之民的重行聚集,必成為那鞏固的揀選的表記,雖然這揀選似乎已經無望了。所以以賽亞在另一處又說:「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賽41:9)。這裡他讚揚神的繼續不斷的寬大,和父親般的仁慈。在撒迦利亞書上,天使說得更明白:「耶和華必再揀選耶路撒冷」(亞2:12)。
表面上這似乎表示他的嚴厲懲罰是在拒絕他的揀選,或說以色列人的被擄乃是揀選的中斷;然而他的揀選的約是不至動搖的,雖然,它的表記有時不甚顯明。
我們現在進一步討論揀選的第二步驟,在這種揀選當中,神恩的表示更有限制,更加特殊,因為雖然同是亞伯拉罕的一族,上帝卻拒絕了某些人,使另一些人留在他教會中,證明了他保留他們在他的兒女中。
以實瑪利在先同的弟兄以撒一樣,得著相同的地位,因為那靈的約,也以割禮的表記,在他身上印證出來。但他首先被割棄了;後來以掃也被割棄;最後,數不清的眾人,幾乎一切的以色列人,都被割棄了。以撒被稱為亞伯拉罕之後;在雅各身上,也繼續著同一的稱呼。上帝在拒絕掃羅的事上,也顯示同樣的例子,而為詩人所大加讚頌:「他棄掉約瑟的帳棚,不揀選以法蓮支派,卻揀選猶大支派」(詩78:67,68)。
這種例子,在以色列歷史上常常重演,以使神恩的奇妙奧秘,在這種變遷上能更加彰顯出來。我承認以實瑪利和以掃等都是因為自己的過犯而失掉了兒子的名分;因為那名分的附帶條件乃是信實地遵守神的約,而他們卻不守信遵約。然而神俯允情願揀選以色列人,而不揀選其他人民,這仍然是他的特別恩眷;正如詩篇上所說的:「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參詩147:20)。但是,我已經說過,有兩種程度不同的揀選;因為在對整個民族的揀選上面,上帝已經表明純粹是出於他的恩惠,並不受什麼律法的拘束,而是白白施賜的,因此沒有人能夠要求他把恩典作均等的分配,那非均等的分配適足以表示它是白白的恩賜。
因此瑪拉基特別重責以色列人忘恩負義之罪,因為神不只把他們從整個人類揀選出來,而且是從一個聖潔的家分別出來,成為一特別選民的,而他們卻不虔地輕蔑他們那最仁慈的天父上帝。所以他說:「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麼?我卻愛雅各,惡以掃」(瑪1:2,3)。上帝所認為當然的是以掃雅各二人同為一個聖潔的父親的兒子,同為約的繼承者,同為一個聖根的枝子,而雅各的後裔特別蒙恩承受寵眷,是負有特別重大的義務的,因為以掃為長子而被棄絕,而他們的祖父雅各,原居次位,卻被立為後裔,所以神因此證明他們是犯了雙重不知感恩的罪,也指責他們違反雙層的義務。
雖然很明顯地神在他奧秘的安排中,憑著他的旨意揀選和棄絕人,可是他的白白揀選只不過表明了一半,還要等到我們明白了某些個別的人的情形,這些人上帝不但賜予救恩,而且如此地表明出來;使那揀選的效果顯得十分確切,毫不遊移。
這一切都包含在保羅所提出的那一個種子裡;原來兒子的名分雖然操在亞伯拉罕手中,然而他的許多後裔卻被當作敗壞的分子給剪除了,所以為要維持揀選的功效,必須追朔到元首的頭上,天父將一切他所揀選的,都在他身上聯繫起來,靠著這樣一個拆不散的團契,才能把他們和他自己聯合在一起。所以在對亞伯拉罕這一家的揀選,神表明了他的特殊恩眷,這是他所未曾給予別的民族的;但是在基督的肢體上,恩典的優越效果更為明顯;因為既與元首基督聯絡,他們就永不至失掉救恩。
因此,保羅根據我們適才引用的瑪拉基書那一節經文推論說,當上帝訂立永生的約,呼召人民歸於他自己時,常有一種特別的揀選,揀選他們當中的一部分,所以他並不以不加分別的恩典來揀選了一切的人。「雅各是我所喜愛的」這話是指以色列全族,也就是先知認為與以掃的後人不同的。然而,這裡對於我們所提出以一個作為揀選榜樣的例子,並無矛盾,而這樣的揀選是不至於失掉了效力的。保羅說得對,凡真的屬於基督的,都可稱之為「剩餘」之民,因為經驗證明,一個大族的多數人往往離散消失,而只有一小部分的人存留著。所以要對一個民族作普遍的揀選,往往不可能有效和有永久性的,其顯然的一個理由,就是當上帝和他們立約時,他沒有給他們一種重生的靈,好使他們能夠守約到底;只有那外表的呼召,而沒有那足以保守他們的內在的恩典,這正是一種介乎棄絕全人類,和揀選少數信徒的中間途徑。
因之,整個以色列族被稱為「上帝的產業」,然而其中許多人卻是與神無關的;但是,上帝既立約要作他們的天父和拯救者,他就著重於他白白賜予的恩眷,而不著重那大多數人的缺欠;這樣,他的真理並未被破壞,因為他之保存一部分餘剩之民,使他們歸於自己,正可證明他對於自己的選召是不後悔的。因為神之結集聖教會歸於自己,時時從亞伯拉罕的子孫中,而不從別的俗民中,去行他的揀選,這乃是顧全他所立的約,這約既為眾人所違犯,他就把它限制於少數人,以免整個歸於失敗。總之,對亞伯拉罕後裔的普遍揀選乃是更大福份的一種有形表現,而這個福份,神只賜予眾人中的少數人。
這就是保羅所以要小心地將那些按照肉體屬於亞伯拉罕後裔者,從那些以以撒為例的屬靈的兒女分別出來的理由。這並不是說,作為亞伯拉罕的後人乃是一件徒然無益的事(若那樣說,不免要侮辱到他所立之約的價值),卻是因為神的不可測度的安排預定了要使他的救恩只在以撒後人身上生效。但是,我奉勸讀者不要對任何方面存有成見,直到我們從聖經中獲得更多的解釋。根據聖經的清楚教訓,我們敢肯定地說,由於上帝的永久而不改變的安排,他早已按照自己的意旨,決定了要將誰接入他的救恩中,並將誰貶入滅亡。
我們堅信這種安排,就被揀選者一方面說,是完全根據他白白施賜的仁愛,與人的功勞絲毫無關;對於那些神所定罪必須滅亡的人,他們不能進入生命的門,也是出自公正,無可非議,然而卻不可了解的判斷的。關於那些蒙揀選的人,我們認為呼召就是揀選的證據,而稱義也是另一個表明的標記,直到他們在榮耀中算為完全。上帝既以呼召和稱義來印證他所揀選的人,就把當蒙棄絕的惡人摒棄了,使他們不認識神的名,不能得到聖靈的幫助而成聖,好表示所等待他們的,只是他的審判。
這裡,我願將許多愚昧人為企圖推翻預定論所虛構的置而不論。對那種一經提出,即充分證明其為虛偽的事,是不必加以反駁的。我所要討論的是那些為有識人士所爭論的,以及那些可能叫思想簡單的人發生困惑,或那些不虔的人,為要玷辱神的公義所提出的似是而非的題目。
註:本期為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第三卷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共有7節,本期為5-7節,求神賜我們屬天的智慧,更加明白他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