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社交等各類自媒體軟體的出現,吸引著廣大網友參與互動,人人都可以發表言論、拍照片、拍視頻分享自己的所感所想。但網絡空間,絕非「法外之地」,法律底線不可逾越!這不在11月20號,因為網絡宣判的一件事情,咱們看看咱們回事
2020年5月30日,廣州市一小學生家長在其暱稱為「@小島裡的大海」的微博帳號中舉報其女兒班主任體罰學生致吐血一事,引起廣泛關注,微博熱搜高達數億閱讀量。
當天,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教育局表示,已聯合公安等部門,成立專項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調查。正當大家義憤填膺之際,該事件隨後出現反轉:血衣系該學生母親偽造。
11月20日上午,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對被告人劉某尋釁滋事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從貌似孤立無援的受害者,到被證實為誣陷造謠的違法者,法律讓她現回原形。這事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在這樣蠻橫無理的家長面前,老師和學校,成了被道德綁架的弱勢群體,百口莫辯。對於這種人,一定要嚴懲,還老師以清白。
2019年12月,劉某認為其女兒在學校受到體罰,先後在班級微信群、朋友圈及微信籤名處發布詛咒、辱罵、威脅老師的言論及圖片。
2020年3月28日,劉某通過新浪微博持續編造其女兒被老師體罰及被老師索要照顧費等虛假信息。同年5月30日,劉某發布微博稱其女兒被班主任體罰致吐血,並上傳偽造的帶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
同時,為進行炒作,提高網絡關注度,劉某向馬某(已判刑)支付760元購買增粉、點讚及轉發等服務,後馬某將該業務轉包給一非法網絡平臺,致該微博被轉發140萬餘次,#廣州一小學體罰哮喘兒童至吐血搶救#微博熱搜被網友閱讀5.4億次,討論19.6萬次,引發網絡及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綜合本案的事實、情節、危害後果及劉某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宣判後,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不上訴,認罪服法。
那麼,對受僱進行網絡炒作的馬某如何處理呢?
此前,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已於9月29日對馬某受僱為劉某進行網絡炒作一案進行開庭審理並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要注意謹言慎行,切勿觸碰法律的紅線。對於未經核實的消息,要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靜待權威媒體或官方發布消息,共同營造一個清朗和諧的網絡空間。
法律連結
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