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微信公眾號「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ID:zgxs001)
今年5月,一則「廣州市方圓實驗小學老師體罰哮喘學生至吐血搶救」的微博引發關注,其後出現反轉:血衣是該學生母親偽造。
11月20日,廣東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某尋釁滋事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2019年12月,劉某認為其女兒在學校受到體罰,先後在班級微信群、朋友圈及微信籤名處發布詛咒、辱罵、威脅老師的言論及圖片。
隨後,劉某又通過其他社交平臺持續編造虛假信息,稱其女兒被班主任體罰致吐血,並上傳偽造的帶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
同時,為提高網絡關注度,劉某向馬某(已判刑)支付760元購買增粉、點讚及轉發等服務,致該微博被轉發140萬餘次,網友閱讀5.4億次,討論19.6萬次,引發網絡及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法院經審理,綜合本案的事實、情節、危害後果及劉某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宣判後,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此前,廣東廣州白雲區法院已於9月29日對馬某受僱為劉某進行網絡炒作一案進行開庭審理並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無視國家法律,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虛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被告人馬某犯罪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綜合被告人馬某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認罪態度,作出上述判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要注意謹言慎行,切勿觸碰法律的紅線。
對於未經核實的消息,要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靜待權威媒體或官方發布消息,共同營造一個清朗和諧的網絡空間。
同時,家長們認為孩子受到不公對待或欺凌時,應以一種更成熟的心態來維權,訴諸正常的投訴渠道。
編 輯 | 黃金月(吉首大學站) 蔣淑媛(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站)
校 對 | 李 祺
校 審 | 牛曉樂 鍾子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