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裸體墜樓"事件
12月18日凌晨,和家人通完最後一個電話後,在讀大二的19歲女生李某娜從齊魯師範學院濟南高新校區3號宿舍樓的四樓墜下,經搶救無效身亡。
據媒體報導,該女生墜樓時全身赤裸,事發時女孩給父母打電話求救說:「爸爸,媽媽,我想你們了,舍友排斥我打我,我這就活不下去了啊」。事發當天他們到派出所時,民警曾提到孩子的室友承認有排斥孩子的行為,但警方認為言語上的排斥並不構成犯罪,所以在錄完口供後就讓三個女孩回家了。
20日下午,家屬、警方和法醫三方見面,最後警察結合走訪調查、現場勘查和法醫檢驗初步分析認為:死者排除他殺。
校方人員接受採訪
十三少想問:
若是自殺,身上的那麼多傷痕從何而來,新傷還好說舊傷從何而來呢?
而且女孩在通話都說被欺負了,生死間有謊言嗎?
警方所謂的語言排斥不構成犯罪,那請問什麼是犯罪?
再者,欺凌者為什麼可以在事後都安全回家?
法醫能從人身體上鑑定出跳樓女生心理有病 ?
點這裡會驚呆你
家長跪在門口,學校就是不讓進,上熱搜這才幾分鐘就被撤了,微博評論也都被刪了?
有傳言欺凌者中有富二代背景,這些為何沒有被披露或證實真偽?
這些問題想必不僅僅是我個人心中的疑惑,眾多網友應該也深有同感,為何對於這些問題,警方和校方都沒有正面回應,而是草草打發了事?而最後回應的兩個問題答案卻是這樣的,當網友是傻瓜?校方老師,請問你自己信嗎?
1.女生為何裸身墜樓?
校方老師的解釋是,當天該女生本來就穿得少,而且她的同學說她習慣裸睡,事發前,女生通完電話後,情緒激動,脫掉身上僅有的衣服後跳樓。
2.校方稱媒體報導的「打架聲」其實是學生的驚呼聲?
校方老師解釋稱,此前接受當地媒體採訪的女生聽到的「打架聲」其實是女生墜樓後宿舍學生的驚呼聲。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我總是很心痛,經常會壓制不住內心的悲慟和憤怒,我自己也是從大學校園內走出來的,在大學期間,也聽聞過不少的校園凌霸事件,雖然這些事件並不是發生在我的學校,有些是朋友的朋友那邊發生的案例,但聽過之後仍然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朋友A(女):我們學校就發生過七八個女生打一個,還用水潑她,拿皮帶抽,用鑰匙劃,讓她脫光衣服蹲在酒瓶上 ……
朋友B(女):我在宿舍裡經常被她們欺負,她們趁我白天出門,把水倒我床上,有一次還故意把泡麵倒我頭上,經常對我汙言穢語,後來我實在受不了,休學一年。
校園凌霸
自古以來,女生欺負女生都是下手極狠,手段極其低劣,一方面是凸顯自己的優越感,另一方面是為了獻媚那些壞壞的男生,她們看不上醜和窮,卻喜歡拍自己的自慰視頻和裸照取悅男方,甚至援交換取金錢打扮自己,從而去取寵自己心儀的男生。
大部分女生都會拉幫結派,會有一個人討厭誰,然後到處說她的不好,以訛傳訛,最後大家都認為她不好!高中就有個同學因為這樣被孤立,後來轉學了,其實她走後,大多數人居然都說不上來為什麼討厭她,只能說人言可畏!
三名被告張鑫磊、翟芸瑤和楊玉涵此前出庭時的照片
美國南加州3名中國留學生施虐同胞案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當時,在美國加州讀高中的2名中國女留學生,因為男女「爭風吃醋」,遭到同為中國留學生的10多名學生虐待,包括扒光衣服、用菸頭燙、強迫其吃沙子等,折磨虐待的過程長達近7個小時。
全案涉案有12名留學生,最小14歲,最大21歲。其中2人是受害人,6人在押,還有4人已經逃回中國。
最後洛杉磯波莫那高等法院對該案宣判:這三人分別被判6年、10年到13年的監禁。撤銷折磨罪後,三人的罪名為綁架、攻擊、以及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刑滿後,三人將被驅逐出境。
國內處理類似案件的標準流程不外乎是:在案件被媒體曝光之後由教育行政部門調查,然後學校叫來雙方家長,打人者道歉賠償了事。即使司法機關介入,往往也只是象徵性地過來看看,最終也傾向於聽從教育部門的意見走「私了」的途徑,於是,處理結果輕描淡寫甚至不了了之。
然而美國嚴刑峻法,整個社會對暴力犯罪的容忍度為零,很多行為在中國不叫個事,但放在美國就是嚴重罪行。針對校園暴力現象,美國相關的法律也被多次修正,加強了刑事懲罰,特別是為打擊群體犯罪,所有參與者都要「連坐」判重罪。
美國的法律不會因為你是從犯而降低量刑,相反,夥同參與霸凌的行為也會面臨與主犯同樣的重罪。
立法不會徹底消除校園欺凌現象,但是卻可以讓欺凌者付出慘重的代價,從而起到警示作用。
網傳真相,目前還無法辨別真偽
網傳這次女大學生李某娜墜樓事件的背後是源於感情瓜葛,在事情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前,十三少暫不妄加揣測,避免造謠之嫌。
談完女生凌辱女生,再談談學校為何總是掩蓋這類暴力事件?
朋友C(男):我們學校,有個女生被強*了,學校為把這個事壓下去,把她們整個宿舍都保研了。學校為了顧忌自己的聲譽,封鎖消息,站出來說明真相的同學會被處罰,同時背後施暴方託關係,走後門,花錢買通要害部門,解決問題。時間一長,事情就雲淡風輕了。
朋友D(男):大二時候,我們班一個同學跳樓了,屍體當晚被拖走,衝洗了跳樓現場,手機寢室的東西統統沒收,家長來了不允許報案,還打家長!然後隔絕了他同寢室的同學,輔導員不讓我們說,就連同校其他系的也不知道他跳樓的事,也並不知道他為什麼跳樓。
點這裡翻牆看新聞。
學校本是教書育人的聖地,最終卻成為藏汙納垢之所,遇到負面事件,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還原真相,承擔責任,而是以保護受害學生的隱私為由來封鎖消息,掩蓋真相,維護本校聲譽,甚至配合利益方來阻撓案件的偵破,如此行徑真心讓人不恥。
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處理案件,同時理清學校和司法機關的權界,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教,對得起「學校」這兩個字。
很多的微博網友怕這條新聞熱門下去了,所以一直在不停的刷新,這讓我很感動,中國有過大學經歷的人約1.5億左右,這些人構成了如今中國社會的中堅力量,在這批人當中絕大多數都經歷或見證或聽聞過校園暴力事件,對於我們而言,不希望這類的慘劇再一幕接一幕的發生。
越來越多的校園霸凌事件出現在我們身邊,而且還越來越趨向低齡化,中關村二小四年級的小孩子被同班同學把廁所垃圾筐扣頭上,尿和屎灑了孩子一身,孩子因此患中度焦慮、重度抑鬱。校方在事情發生之後卻拒不承認該事件構成凌辱,認為只是小孩子之間的玩耍嬉戲再正常不過了,這種掩耳盜鈴的做法實在有辱師德,有損校譽,同時也寒了天下父母心,這樣的老師和校園,做家長的能放心把孩子交給他們?
我曾試想過假如躺在血泊那裡的是我的女兒,而最後真相一直被封鎖,正義得不到伸張,兇手逍遙法外,快活自在。我哪怕耗盡一生,追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那三個室友,查出那段時間,那一晚到底發生過什麼?誓要還給女兒一個清白,每個施暴者都必須承擔她們相應的責任。富二代官二代的孩子是孩子,窮人家的孩子就不算人了嗎?
無論是校園暴力還是學生心理,已經遠遠比大學學科更重要了,這不是個例!
被壓制二十年的聶樹斌案都破了,所謂的「遲到的正義」都來臨了,這種量級的案件難道還破不了?
還原真相,抓捕罪犯是你們的責任和義務,平民家庭難道就不配知曉真相?
別讓全天下的百姓對你們寒了心!
如果是逝者女孩的錯,就還其他三個舍友女孩清白!
如果是舍友的錯,就讓她們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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