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電影《因父之名》講述一個真實的故事。十年後重睹,法庭辯論一幕,仍不禁熱血沸騰。
這個案子被稱為英國司法史上黑暗的一幕。從1974年愛爾蘭四青年(著名的「Guildford Four」)被捕並作為替罪羊判罪到1989年無罪釋放,時隔十五年。2005年2月9日布萊爾首相向受害家庭正式道歉,又在十六年之後。黑暗的背後必有黑手。《因父之名》中警方延時拘壓,刑訊逼供,編造偽證,隱藏不利證據;甚至當真兇坦白後仍堅持不還人清白。法官更表現出極端的仇恨,只恨不能以叛國罪將他們施以絞刑。人性之惡不足以解釋一切,人類發明的制度顯示了它的漏洞,給黑手以可乘之機。即使是在近代理性發源地英國。
人性之惡,我們向來不遜色於英國人,而制度,所謂「法網恢恢」,網豈能沒有漏洞。前有林昭張志新,今有湖北佘祥林,山西聶樹斌。佘祥林在殺妻案入獄十一年後有幸等到妻子偶然歸來,冤案不攻自破;聶樹斌則在被槍斃十年後真兇歸案才得以洗刷罪名。中國的黑手,如果不比英國的更黑,實在是並無二致。
電影中的英國司法制度縱然黑暗,可無論怎樣,受害者也始終堅持按照司法程序,以法律為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而我們的民眾,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最先想到的可能是「裡面有沒有人」,有沒有所謂的「青天大老爺」替自己說話。實際情況也往往是這樣的案例,行政部門、強力機構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侵害了老百姓的某種權益,後者告官無門,要麼吃啞巴虧,要麼捅到媒體,被曝光後引起某相關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作出批示,要求妥善處理。這樣的步驟極不正常但卻早已被習以為常。
說到底,這些人全是政治的犧牲品。和勞倫斯,和巴頓,其實都是一樣的。只不過那些戰爭的統率者們還有過風光的經歷,而他們充其量只不過在這個世界上苟活。他們的卑微甚至在這種情況下成為他們代為犧牲的最好理由。不是嗎?他們被污衊、被指責、被隱瞞有利的證據、被關進監獄,因為他們渺小,不會有多少人站出來為他們說話。而小人物最終成為媒體津津樂道的話題也是因為他們被耗費了15年,他們的痛苦被拿來當作利用的工具。
人成全了政治而政治毀了人。我始終在想,政治不過是件死的東西,卻何以能夠玩轉人類?說到底,因為操控政治的,還是人類。人類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於是把一切表面上看起來不用流血鬥爭實則是更為殘酷的背後戰爭堂而皇之的扣上了「政治」的美名。因為能夠玩弄人類的,最初和最終都只有人類自己而已。
在這部電影背後,我深深的嘆息。它還是給了觀眾一個好的結局。其實現實遠不是這麼美好的。就像女律師站在法庭上陳述時說的那樣,他們有這樣的遭遇僅僅是因為他們有著愛爾蘭的血統。這不是他們可以選擇的,而既然都是作為人類,都是作為上帝的子民,愛爾蘭或者英格蘭又有什麼區別呢?可電影終於還是打住,我想它沒有辦法承受這個太過深刻與沉痛的話題。又何止英國呢?這個世界每天裡有多少個角落在發生這樣的事而又有多少人能夠真心去關心與沉痛呢?
因父之名和肖申克的救贖比較起來,所折射的人性的特點更有多面性。它所折射出來的法律問題,比起肖申克的救贖更為複雜。肖申克的救贖的結尾更有懸念,而因父之名所反映出來的悲哀和人性更為淋漓盡致。它牽涉到程序正義、司法獨立、人權,以及整個國家、社會的背景對於法律運轉的潛在控制和影響。公平、正義、秩序等等法學價值,均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我強烈推薦這部電影作為法理、憲法、刑事訴訟法等課程的背景材料來放映,這樣,會讓學生對於上述的法學問題有了更直接和更深層的理解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