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魚其實並不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只要使用的電瓶不是車用電瓶或者是高瓦電瓶電魚其實對人不會造成任何傷害,電魚其實就是把魚電暈然後用漁網勞浮在水面上的魚,電到人的時候就會感到一些麻最多就是帶有一寫刺痛,死不了人。但是在陸川就有人在電魚的時候被電死了,而罪魁禍首其實另有其人。
3月5日,家住陸川縣灘面鎮某村的梁某在一處山嶺下使用電瓶、高壓機和鐵線等物品設置了一道電壓高達3000瓦的小「電網」,來電山裡面的豬。但是電網周圍並沒有設置任何警示標誌。誰知道山豬沒電到,卻電死了一個來電魚的人。
3月5日20時的時候,梁某已經搭建好「電網」之後就在附近的一間空屋子裡看守,避免有人走上電網,造成誤傷。而到了3月6日凌晨左右,已經在空屋裡睡著的梁某突然聽到報警器響了,心裡想自己運氣可真夠好的,這麼快電到了山豬。於是他便關了電閘,趕緊朝「電網」走去。沒曾想當他走近一看,竟然發現是有人被電倒了,旁邊還有兩個人在做胸部按壓急救。梁某見狀,就趕緊跑上去幫忙急救,但看到情況很嚴重就打了110報警。
梁某怎麼也沒想到凌晨還會有人上山,更加沒想到恰巧就碰到了他剛剛設置的電網。原來,當晚去到山上的是鄰村的阿根、阿耀和被電死的阿榮。三人當天是從烏石街買了田螺想回家做宵夜吃,但阿榮說不想吃田螺,想去電些魚回來吃。儘管阿根和阿耀都表示太晚了不想去,但是經不住阿榮的再三要求。三個人便騎著摩託車出發,到達一處山嶺附近的河邊。
而這個山嶺處正好是梁某裝有電網的山嶺附近。阿耀背著電魚機在水溝電魚,阿根拿著裝魚的水桶緊跟著。但是被電死的阿榮不會電魚,就打開手機燈跟在後面走。阿根、阿耀正沿著水溝電魚時,突然聽到阿榮大叫一聲。兩人趕緊走過去,發現阿榮不知為何蹲在地上,再細看發現他身上有電線就知道應該是被電到了。叫了幾聲發現阿榮沒有回答,兩個人就趕緊對阿榮進行胸部按壓和人工呼吸搶救,但為時已晚,阿榮已經沒有呼吸了。
經過陸川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梁某私拉電網時,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後果,但其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對梁某批准逮捕。
其實在生活中大家都想能夠在一些時間段能夠得到一些以外收穫,但是在想要得到收穫的時候也需要想好自己的所做所謂是否會對他人造成傷害或者是對自己帶來沒必要的效果。最後小編想說:電豬有風險,電網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