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51 人確實不能奢求太多,一味的奢求看不到當下的擁有。每個人都有自己熱切地想得到的東西,比如我想擁有愛情,比如她想擁有金錢,比如他想擁有權力。我們都想擁有更多的東西,並且認為擁有得越多,也就越幸福越快樂。
這樣的想法當然錯得離譜,這只是比較而來的短暫快樂,而且永無止境。我們會陷入一個死循環裡,在那裡麻木地了此終身。
從同一個監獄的窗口望去,有人看到了滿地的爛泥,有人看到了浩瀚星空。
我知道很多東西我不曾擁有,但我不能奢求再多了。我已經擁有很多很多了,還算健康、自由,有著自己的夢想,有一顆愛思考的頭腦,有很多的書為伴,物質精神都不算匱乏,怎麼還能再多奢求什麼東西。早就應該感謝擁有的一切了,沒有正視它們才是一種失敗的策略。
即使難得的快樂,也不應該過多奢求,片刻也好,在那一刻能真實地感受到的它的時候,便是人生的幸福了。
今日的幸福已經擁有過了。夜跑後出了汗,突然想吃冰激凌,去商店買了三塊錢的冰激凌,邊散步邊吃,不時抬頭看看冬夜裡的星星,儘管它們沒有夏夜裡那麼明亮,但對於我來說,能夠看見它們,就感到欣喜。
對,就那麼一刻就夠了。一天的時光,有這麼一刻還不夠嗎?已經夠了,而且往往不止。
我們應該為一刻的快樂而感到長時間的愉悅,而不是為一時的難過感到漫長的痛苦。
快樂,有一點就好,就像黑夜裡的一點星火。即使如流星般划過,也可虔誠、許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