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車邦導讀】筆者拜訪過當時參加GB1589-2016評審的專家,8x4重卡31噸的由來是雙驅動橋承載18噸,前橋承載能力為6.5噸,6.5x2+18=31噸。
筆者近期調研8x4重卡應用場景和市場前景時發現,在中國8x4重卡絕大多數都存在超載現象,所有的車主都對最大允許總質量31噸存在質疑。那麼這31噸的標準是出自哪裡,這個數據是怎麼來的,筆者對此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6年7月26日由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正式批准發布了《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該標準規定了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的外廓尺寸及質量限值,適用於在道路上使用的所有車輛,是汽車行業最基本的技術標準之一,路政、交管等部門公路超載超限治理的基本技術依據。該標準明確規定了雙轉向軸4軸貨車(8x4重卡)最大允許總質量為31噸。
8x4二類底盤和6x4牽引車屬於同平臺開發的重卡產品,具有相同的駕駛室、發動機、變速箱、後橋。前者是在後者的基礎上拉長車架和軸距,然後增加了一根轉向軸。8x4二類底盤的價格比同配置的6x4牽引車要貴2萬-3萬元。但是前者(價格35萬)承載貨物重量大約為18噸,而後者牽引三軸半掛車(價格32萬+15萬=47萬)的承載貨物重量卻為34噸。從整體性價比而言前者遠遠低於後者,因此GB1589-2016發布之後8x4重卡銷量嚴重下降。目前8x4重卡以專用車為主,欄板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廂式貨車只有在半掛車無法到達的區域和道路才有市場。
筆者通過對8x4重卡應用場景深度調研總結出了六大運輸場景和超載現象。
第一,中國西南山區道路的貨物運輸。例如雲南貴州的山區普通公路,道路崎嶇陡峭並且只有兩個車道,有的彎道的轉彎半徑不到25米,並且有大量的長上坡和下坡,這些道路半掛車根本無法通行,因此只能使用8x4重卡。由於偏遠山區公路缺乏嚴厲的治理超載,因此8x4重卡超載現場極為普遍,通常都會拉30噸左右的貨物,與半掛車保持一致。
第二,綠通運輸。由於蔬菜水果的運輸需要縮短貨源地到終端市場的環節和總時間,多一道轉運環節就會增加商品損失和總時間,通常經營模式為蔬菜水果批發商直接在田間地頭看貨,訂貨後立即收割、打包和裝車,然後從田間地頭直接運輸到大型蔬菜水果批發市場,最後就地批發。由於半掛車無法開到田間地頭,因此只能使用8x4重卡進行運輸。綠通運輸享受國家高速費減免的政策,在上下高速時會嚴格檢查承重,此類運輸場景不能超載。
第三,冷鏈運輸。這個市場以半掛車為主,但是小噸位的貨物運輸就會選擇8x4重卡。冷鏈運輸通常為高速跨省運輸,此類運輸場景不能超載。
第四,自卸車。自卸車分為兩種:城市渣土運輸車和公路自卸車。前者主要運輸場景為城市道路,夜間行駛,每天行駛裡程大約為100-200公裡,都會有超載現象;後者主要是中短途運輸一些砂石、煤炭,每天行駛裡程為200-400公裡,道路情況為一半高速一半國道,根據各地區路政管理力度不同,會有部分超載現象。
第五,攪拌車。隨著國家強制性要求施工單位使用商品混凝土,攪拌車已經成為8x4重卡最重要的產品,其規格有8方、10方、12方、14方、16方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載現象。
第六,特種車輛,例如消防車、清障車、混凝土泵車、汽車起重機、油田專用作業車。在GB1589-2016中對以上幾種特種車輛進行了另行規定,最大允許總質量為55噸,這些車輛通常不存在超載現象。
筆者調研過多位8x4重卡車主,大家都認為8x4重卡最大允許總質量31噸不合理。8x4的自卸車其自重已經達到了16噸,如果嚴格執行總質量31噸的要求,則只能拉15噸的貨物,換算為沙子為10立方,對於長7.5米、內寬2.4米的貨廂而言,其沙子高度僅僅為0.56米;換算為泥土則為7.5立方米,挖掘機只需要挖四鬥。目前8x4自卸車的裝載量大約在30噸左右,若加高欄板後能裝載40-50噸。如果嚴格執行31噸標準,則工程建設運輸費用要增加80%-120%,平攤到商品住房上則達到100-150元/每平米。
筆者近期去一家攪拌車生產廠家調研,對方給筆者算了一筆帳,目前國內最輕的8x4攪拌車底盤為重汽的T5G,其重量為8.8噸,目前最輕量化的8方攪拌車上裝重量為4噸,一立方混凝土重量為2.4噸,8立方為19.2噸,8.8+4+19.2=32噸,相對國家標準31噸還超載1噸。混凝土澆築時需要大容量連續澆築,若攪拌車容量太少必然導致多次中斷澆築,不利於施工質量。
筆者拜訪過當時參加GB1589-2016評審的專家,8x4重卡31噸的由來是雙驅動橋承載18噸,前橋承載能力為6.5噸,6.5x2+18=31噸。筆者對這個計算存在異議。筆者調研過斯堪尼亞R650的8x4工程車底盤,其設計總質量為44噸,採用9噸的前橋匹配385/65 R22.5的寬輪胎,13噸驅動橋匹配315/80 R22.5工程車專用輪胎,9x2+13x2=44噸;奔馳阿洛斯4143的8x4工程車底盤,採用7.5噸前橋和13噸後橋,其設計總質量為41噸。為什麼國外產品的設計總質量都遠遠大於31噸,而我們必須接受31噸的限制。
筆者認為,超載對道路安全已經構成了巨大隱患,並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筆者擁護國家嚴厲治理超載,但是對於超載判斷標準應該要兼顧總運輸效率。筆者認為應該在現有公路允許的安全範圍之內,儘量給予寬限,從而減少總的運輸臺次,減輕對城市交通的壓力。經過筆者計算,建議有關部門對GB1589-2016進行修改,將雙轉向軸四軸貨車最大允許總質量改為44噸,同時要求使用9噸前橋配385/65 R22.5的寬輪胎,使用13噸後橋配315/80 R22.5的工程車專用輪胎。在治理超載執法檢查時可以很直觀地檢查輪胎型號。
假設8x4重卡最大允許總質量為44噸,欄板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廂式貨車能夠承載貨物31噸,與半掛車基本相當。在2020年實施的按軸數收費政策下,8x4重卡會具有非常強大的競爭力。相對而言,8x4重卡在山區道路上行駛的安全性要比半掛車更安全;對於自卸車而言,可以承載18.7方,相比之前的運輸效率提升87%;對於攪拌車而言,可以滿足12方甚至14方的混凝土運輸需求,相對於8方運輸效率提升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