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訊,中國旭陽集團(01907)發布公告,該公司董事會謹此就最近涉及本集團於河北省定州市及內蒙古的氫能項目的若干媒體新聞報導發表本澄清公告。
誠如公司日期為2020年3月31日的公告所披露,集團已與定州市政府籤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合作於定州經濟開發區河北旭陽新能源產業園內進行氫氣生產儲運和加氫站建設運營項目(定州項目)。
其後,本集團以焦爐煤氣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為依託,在氫氣生產和加氫站示範項目起步。生產基地已於2020年7月開始試產,而於2020年12月,本集團於定州市註冊成立一間新的附屬公司,作為加氫站運營的載體。集團積極探索工業園區在氫能存儲、運輸和燃料相關電池領域的布局機會,開拓京津冀、全國及國際氫能市場。
除定州項目外,於2020年11月10日,本集團的合營企業呼和浩特旭陽中燃能源有限公司(旭陽中燃能源)亦與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人民政府(清水河政府)籤訂另一項氫氣項目框架協議,旭陽中燃能源將與清水河政府合作於清水河縣開展氫氣開發項目。
與定州項目相似,集團將負責於清水河縣進行氫能生產、運輸和加氫站建設項目。本集團銳意為該氫氣開發項目建設加快進度,努力將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打造成氫能示範城市,並希望通過持續研發,最終將該市打造成華北地區氫能輸出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