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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一未婚男子賣兒辯稱「送養」 經過審理獲刑5年
南平市延平區有一位未婚青年男子汪某,將自己11個月大的非婚生子以送養為名賣掉,因此換來5年牢獄。 案件回放 父親將兒子「送養」 庭上稱生活困難 汪某在打工時與女友結識同居後生育一男孩,但倆人很快因經濟困難和感情不和而經常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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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重組家庭後擅自送養孩子,撫養權可否要求變更到另一方
離婚後爭奪撫養權是很多有孩子的家庭離婚必備程序,那夫妻離婚後,成功爭奪到撫養權的一方並不好好養育孩子,擅自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另一方可否要求變更撫養權到自己這邊呢?,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送養子女的,應當雙方共同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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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生子求朋友送養,與男友複合後翻臉報警:朋友獲刑5年
事情還得從2012年說起,當時趙某某的朋友小美與阿勇(二人均為化名)是一對戀人,二人同居期間小美未婚先孕,後兩人因爭吵分手。第二年,小美帶著孩子投奔趙某某,因無力撫養,向趙某某懇求送養孩子。趙某某無奈答應從中幫忙,輾轉找到收養人家。將孩子送到收養人家後,趙某某主動向收養方索要了4萬元的「營養費」,事後分給了小美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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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太貧窮,將孩子送養他人,到底算不算違法?
我們知道,買賣孩子是違法的行為。人販子都是被人深惡痛絕的,一般情況下,人販子買賣的孩子都是被拐騙或是偷取來的,有很多家長苦苦找尋丟失的孩子多年也不見下落。有的相距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相認,但再見時,已經沒有什麼親情而言了。這樣的悲劇在生活中還在一幕幕的上演。一般情況下,自己的親生孩子,父母都會視若珍寶。畢竟虎毒還不食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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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未婚生子將其送養 警方將其送還親人(圖)
情侶未婚生子將其送養 警方將其送還親人(圖) 未婚生子狠心送人 據京京的姥姥講述,自己年輕時沒有生育,抱養了京京的母親聶某。2008年,年僅16歲的聶某與陶某非婚生下京京,交由姥姥撫養。去年4月,40多歲的姥姥幸運懷孕並產女,由於無力同時照顧兩個孩子,聶某就把京京抱走撫養。 當時,聶某和陶某在北京打工,撫養孩子非常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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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孩子「送養」他人 狠心父母犯拐賣兒童罪獲刑
可「90後」夫妻王某和鍾某在收取他人支付的6萬元「營養費」後,卻親手將他們剛剛出生的兒子「送養」他人。最終,經法院審理認定,二人犯拐賣兒童罪,雙雙獲刑。狠心:男嬰出生當天竟被父母親手「送養」他人2020年5月29日,這起拐賣兒童案在市中區人民法院開庭。兩天後,就是「六一」兒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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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明案牽出送養黑產:知乎上有送養信息 小孩售價10萬起
而法治周末記者多方調查採訪得知,正是在網絡上,有一個隱秘且數量不容小覷的民間送養群體。隱秘的民間送養者宇文無豔管理的「未婚媽媽吧」成立於2008年,定位為「未婚媽媽抱團取暖」。在一篇帖子中,宇文無豔敘述了自己當未婚媽媽的十年路程。這段艱辛、曲折的經歷,鼓舞著很多跟她處境相似的未婚媽媽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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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養女嬰後反悔,南雄夫婦起訴爭奪監護權
戀人未婚同居,女方發現懷孕後,自認為經濟條件較差,願意生產後將小孩送養他人。在未徵得小孩父親的同意下,將剛剛出生的女嬰送養給他人,後又反悔,二人要求將女嬰要回來,但遭到拒絕,於是女嬰的生父母將「收養人」夫婦告上法庭。南雄法院受理此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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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暗訪網絡送養:中介建群牽線,已出生孩子10萬起價
而法治周末記者多方調查採訪得知,正是在網絡上,有一個隱秘且數量不容小覷的民間送養群體。隱秘的民間送養者宇文無豔管理的「未婚媽媽吧」成立於2008年,定位為「未婚媽媽抱團取暖」。在一篇帖子中,宇文無豔敘述了自己當未婚媽媽的十年路程。這段艱辛、曲折的經歷,鼓舞著很多跟她處境相似的未婚媽媽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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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回應平臺存在兒童送養信息:全面清理,相關帳戶永封
而法治周末記者多方調查採訪得知,正是在網絡上,有一個隱秘且數量不容小覷的民間送養群體。隱秘的民間送養者宇文無豔管理的「未婚媽媽吧」成立於2008年,定位為「未婚媽媽抱團取暖」。在一篇帖子中,宇文無豔敘述了自己當未婚媽媽的十年路程。這段艱辛、曲折的經歷,鼓舞著很多跟她處境相似的未婚媽媽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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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送養黑產:有人6萬元賣兒,有的未出生便被預訂
雙方以6萬元的價格達成交易,未滿一歲的孩子被帶回鄧某老家。辦理該案的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彥琳介紹,鄧某和妻子婚後多年無法生育。親生父母送養孩子,在鄧某看來是「乾淨」「合法」的。不久後,黃某某的女友返回廣州,從手機聊天記錄裡發現了兒子被賣的真相,隨即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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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明案牽網絡送養黑產鏈:中介建群小孩售價10萬起
而法治周末記者多方調查採訪得知,正是在網絡上,有一個隱秘且數量不容小覷的民間送養群體。隱秘的民間送養者宇文無豔管理的「未婚媽媽吧」成立於2008年,定位為「未婚媽媽抱團取暖」。在一篇帖子中,宇文無豔敘述了自己當未婚媽媽的十年路程。這段艱辛、曲折的經歷,鼓舞著很多跟她處境相似的未婚媽媽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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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未婚生育受罰進退兩難
《重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將在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這麼一條:公務員未婚生育一個子女的,給予警告處分。(《重慶晨報》3月28日) 生育屬於典型的私權利,公權力本是不應當幹涉的。中國由於特殊的國情,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但遵循的基本路徑是:一個母親一生只生一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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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兒未婚生子,外公以6萬元出賣外孫女,獲刑五年
因不滿女兒未婚生子,外公竟以6萬元價格將四個半月的外孫女「送」給他人。近日,花都區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五年。女兒未婚生子,外公以「無力撫養」為由6萬元出賣外孫女案件顯示,陳某早年離異,女兒小陳(化名)跟隨父親陳某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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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未婚生育,申領生育保險金卻遭拒!「未婚媽媽」也有生育權利
8月28日,上海單身媽媽張某接到上海市高院生育保險糾紛案的再審受理通知。她由於不能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證明,在申領生育保險金時多次被拒。2017年,張萌開始打「國內未婚生育申領生育保險金第一案」,她堅稱自己是正確的。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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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產子送養18年後尋找 遠遠看一眼就足夠
18年前,未婚媽媽阿榮迫於無奈將出生僅4天的兒子送養。18年來,母愛的牽掛使她備受煎熬。昨日,她來到報社,請求記者幫助尋找兒子。 「18年了,我心裡的悔和痛沒有人能想像得到。我天天在想我的孩子,走路、做事都在想。我只想知道他現在是不是還活著,過得好不好。我不需要他認我,哪怕能夠遠遠看他一眼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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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計生委官員:未婚生育與婚外生子均屬違法
廣東計生委官員:未婚生育與婚外生子均屬違法 2008年06月25日 14:48 來源:羊城晚報 發表評論 昨天中午,廣東省人口計生委副主任江效東和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上線「民聲熱線」,繼續被聽眾問到可否未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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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前夫重組家庭後擅自送養孩子,另一方能否要求變更撫養權?
導語:夫妻離婚後,一方擅自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另一方知曉後訴至法院,法院該如何判決?相關案例:劉某與李某婚內生育一女劉某佳,雙方於2016年離婚,協議約定,女兒劉某佳(6歲)由父親劉某撫養,其母李某一次性支付撫養費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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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未婚生育可辦出生證
、生育證脫鉤;是尊重人權還是會慫恿未婚先育、婚外生育引熱議 2013年12月02日 星期一 新京報 分享: 今後在湖北,未婚媽媽也能給孩子辦理出生證了。 新《辦法》引發網友熱議。這是繼今年6月初武漢市擬對「未婚媽媽」徵繳社會撫養費的消息之後,輿論再次聚焦「未婚媽媽」群體。 ■ 焦點 新規被指助長婚外生育 「省了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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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寄養或送養,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我們知道孩子從小就有一種歸屬感,他只是他爸媽的孩子,不是別人的孩子;所以當孩子被寄養或者被送養時,孩子覺得被拋棄了,有很嚴重的不安全感;且孩子也不知道他到底屬於誰忠於誰,是之前的父母還是現在的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