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見過或聽說過,有些債務人在欠下巨額債務之後,惡意討債,一聲不吭地就跑路,徒留下一地雞毛給債權人。這時候,無論債權人是發郵件、打電話,還是上門維權,可能都會碰壁,一無所獲。
這時,債權人可以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來主動自身的權利。從相關法律的規定來看,在債務人下落不明,或債務人無法履行清債責任的情況下,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時候,法院會向債務人發送立案公告,如果公告期滿了,債務人還沒有應訴的話,法院就可以根據債權人持有的相關證據來進行缺席判決。債權人勝訴,則可以申請法院拍賣債務人的房屋等其他資產。
但是,還有更糟糕的情況是,債務人不僅欠錢跑路,而且在可查範圍內沒有查到任何可執行的資產,就算是訴訟成功,債權人仍舊拿不回自己的錢,債權白白成了一張廢紙。這種情況下 ,債權人只能認了嗎?誰割肉不痛呢?
事實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仍是大多數人在相信的樸素道理,就算遇到欠錢跑路還沒有可執行資產的情況,債權人也仍然能夠追回損失。
這種方法就是不良債權處理。現在市場上有專門做不良債權投資的企業,它們用現金、房產、商鋪、車位、汽車、商城商品等來「收購」人們手上的不良債權,將民間的不良債權收歸到自己的手中,合理分類不同的不良債權,將有投資潛質的債權進行投資管理,讓債權回歸原本的價值甚至讓債權增值,並以此獲利。
而從債權人的角度來看,不良債權能夠拿回錢很難,耗時耗力還可能一無所獲,在不良債權投資的公司幫助下完成不良債權轉讓和置換,能夠以較短的時間,從不良債權債務關係中脫身,省時省力。
不過,很多債權人會提出質疑,我的債務人都跑路了,明顯是還不了債了,這樣的不良債權,他們買去有什麼用?事實上,不良債權的投資本身就有廣撒網、投資未來的特徵,它們在自身實力下可以承擔的風險比單個的債權人高,在風險管控範圍以來,它們收購的債權在未來會發生什麼樣的價值變化,是可以期待的。
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市場上有打著債權置換、債權投資等名號行騙的公司,它們非但沒有不良債權投資的專業能力,而且還致力於從債權人手中騙取現金,讓你的債權沒法實現的同時,還要再被坑進去一筆錢。所以,廣大債權人要注意識別,不良債權投資的公司務必經驗豐富,專業能力強,債權轉讓或置換的合同籤訂務必正規、合法、規範,所置換的資產或產品務必真實有效,讓你完全沒有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