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課期間,我說的話比屏幕那邊老師說得還多……」作為一個5歲男孩的媽媽,劉女士對孩子的網課已「無力吐槽」。在線下培訓開班遙遙無期、家長們鬧著要退費後,培訓班推出了網課。可劉女士的孩子沒正經聽完一節課,教學質量也達不到預期。至於退不退費,培訓機構現在避而不談,劉女士也舉棋不定,「先上著課吧,等疫情過了再說。錢進了人家兜裡,哪那麼容易拿回來……」
記者在一些網上貼吧和諮詢平臺發現,家長們關於培訓班能不能退錢、網課不滿意怎麼辦的求助帖多了起來,一波教育培訓糾紛正蓄勢待發。
糾紛一培訓機構單方更改授課方式劉女士的兒子今年9月上小學,為了讓調皮的孩子提早適應上小學的狀態,劉女士給孩子報了半年的幼小銜接班。培訓班原計劃在春節過後就開班,可因為疫情的影響,開班時間遙遙無期。
「疫情暴發後,就有家長在群裡問老師上不了課如何退費的問題。進入2月,退費的呼聲此起彼伏。最後,培訓機構開了網課,讓大家免費體驗。」雖然劉女士對網課的質量有心理準備,但真的上下來,比想像更糟糕。幼小銜接班是全日制培訓班,基本是按照小學的上課時間來安排的,但網課每天只有一節。「可就這一節課,孩子也沒上下來。本來我家孩子就淘,報班就是想讓他適應在班級裡上課的規矩,結果老師講老師的,他玩他的,我就在邊上不停地叨叨,叫他聽這個,注意那個,比老師上課還累。」劉女士苦笑道,一節課之後,孩子說什麼也不上了。
輔導課急轉網上,而一些時令性特別強的培訓,比如寒假訓練營、滑雪班等,便琢磨著更改日期、延長有效期。有家長在網上吐槽:給孩子報的滑雪班被迫取消,機構只答應直接改到明年寒假,或兌換其他服務——就是不退錢。矛盾這就出來了。疫情確實給教育培訓行業造成了很大衝擊,但是不是交了錢,如何解決就只能由著機構說了算?就此類教育培訓糾紛,記者採訪了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田曉昕。
【法官支招】「家長和培訓機構可以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選擇解除合同退還學費,或者變更培訓合同內容,如延期培訓、置換課程等等。授課方式由線下轉到線上,或更改培訓時間,從法律上說屬於合同內容中履行方式和履行時間的變更。根據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雖然有些培訓機構會認為合同內容的變更是受疫情影響,但只要家長無法接受,就完全可以拒絕,培訓機構無權單方強制變更。」
糾紛二上了幾次網課就拒絕退費
在兒子的幼小銜接班推出網課時,劉女士就在微信上問了老師,「改網課是意味著正式開班了,還是額外增加的?還花不花錢?」當得到明確答覆說網課只是體驗,完全免費時,她才報了名。
田曉昕說,對於培訓機構直接轉變授課方式,家長確實需要向機構問清楚網課是否為免費提供。如家長需要看效果才能決定是否接受變更,也應該在溝通協商的過程中表明,並注意留存協商過程的證據。否則培訓機構很可能以「家長沒有提出異議」為由,作為對變更合同的默許。田曉昕說,即便家長一開始同意線上授課的方式,但網課教學質量能否與線下培訓保持一致,也是需要考察的,畢竟很多網課都是倉促上線,課程設置和技術條件不一定成熟。如果上了幾次網課後,家長覺得效果不好不接受了,培訓機構不能將幾次上網課的行為視為家長同意了變更合同內容,不能說上了幾次就不能退費了。
【法官支招】「變更合同內容,要以雙方協商一致為基礎,如果家長和孩子不能接受網課,要及時提出來。如果孩子一直跟著上網課,家長對此也始終沒提出過異議,直到疫情結束了,再提出網課質量不好,要求退費,就很難得到支持了。」
糾紛三以疫情為幌子 什麼費用都想退
無論培訓機構再怎麼想挽留生源,退費的總會有。
退費這個念頭在劉女士腦海裡也翻騰了許久。「如果疫情持續時間很長,或者培訓機構直接改上網課,那我肯定是要退費的。」但困擾劉女士的還有個問題,合同裏白紙黑字寫著一條「報名之後,概不退費」。這讓她心裡有點兒打鼓。
田曉昕法官介紹說,由於實踐中教育培訓合同多為培訓機構提供的格式合同,因此存在大量類似「一旦報名,概不退費」的約定。不過,家長們不必太過擔心,這些都屬於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條款,也就是俗稱的「霸王條款」,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應屬無效。
「突發疫情我們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屬於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雙方都可以平等地、無條件地要求解除合同,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家長完全有理由要求培訓機構退費或者協商延期。」不過,田法官也強調,退費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是拿著疫情說事,就什麼錢都可以退了。
【法官支招】「能否退費要看疫情和為控制疫情採取的管理措施是否影響到培訓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像那種時令性特別強的滑雪班,或是為了參加考試,只能在特定時段內接受培訓,即便延期培訓目的也不能實現的,家長完全有理由解除合同並退費;但如果本身就是那種長期的,疫情影響不了大部分履行時間,就不能隨意地解除合同。如果家長非要退費,也只能退疫情期間沒上的課時費用。」
糾紛四培訓機構倒閉退費無門
此次疫情造成的很多問題無法避免,培訓機構作為合同相對方,應當積極面對、主動協商。因為疫情期間大家都閉門不出,培訓機構也沒有正常經營,再加上機構普遍採取一些反退費措施,家長們目前還是持觀望態度的居多,到法院訴訟的很少。田曉昕預測,在疫情結束之後,特別是當機構出現倒閉、跑路引發群體性糾紛後,法院受理的教育培訓糾紛肯定會出現明顯增長。
【法官支招】家長們要及時關注培訓機構的經營情況,一旦發現機構有資金斷裂風險,要及時做出反應,積極跟工商部門投訴,或在提起訴訟時及早申請保全,要求法院查封對方收款帳戶。
「在我們以往審理的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中,經常出現事實難以查明的問題。家長交了多少錢很容易通過轉帳記錄證明,但上了多少次課卻不好舉證,這恰恰是機構應該退多少錢的關鍵問題。課程扣劃一般由培訓機構在會員系統操作,家長可以每月向機構索要課時劃扣情況,最起碼自己記錄一下。因為培訓機構一旦關門跑路,家長很難再獲取課程扣劃情況,出現糾紛後就可能陷入舉證困境。」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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