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小販夏俊峰被執行死刑之後,「公知女神」伊能靜宣布收養夏俊峰的兒子為義子,稱將「資助孩子學費、扶植孩子繪畫天賦」。但近日,夏俊峰兒子夏健強的畫因為酷似臺灣著名繪本作家幾米的作品,且畫風和內容被認為超出了一般兒童思維,在網絡上引起「代筆」爭議。
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回應此事表示:「強強從小到大畫的三百多張畫都摞在家裡,大家懷疑盡可以來看。我不怕質疑,但要有事實根據,惡意構陷別人,太不磊落了。」
夏俊峰之子出書 銷售所得將捐給三個家庭
夏俊峰的兒子叫夏健強,今年13歲。他的第一本畫冊《夏健強的畫》2013年4月由吉林美術出版社出版,號稱是「噹噹唯一一本不打折的書」。
該畫冊的銷售所得將捐給夏家及兩個城管家庭,但出版方並沒有公布分配比例。
去年年底,非營利性出版機構「二樓」找到張晶,希望為夏健強出版畫冊。一個星期後,張晶帶著兒子的162幅畫到了北京。出於對夏健強作品的欣賞,以及完整呈現的願望,除了篩除一些相似度特別高的作品外,最後出版的畫冊選用了其中的150幅作品,分為線描、水粉/水彩、蠟筆/刮畫和丙烯四類,每一類又以時間為序。
根據《東方早報》報導,舉行第一本畫冊《夏鍵強的畫》發布會時,夏健強死活不肯上臺。他媽媽張晶在臺上感謝了這個又感謝了那個,最後想把12歲的強強也帶到臺上,虎頭虎腦的他犟著不配合。媽媽抱著他的腰一步一挪,一鬆手他自己又溜下來。
網友質疑:會不會有人代筆?
對於夏健強臨摹幾米作品的說法,網友意見不一。
新浪微博網友@ohno又見ohno 發表微博稱:「作為一個看到微博然後立馬上網自掏腰包購買《夏健強的畫》並且經常給兒子看畫的普通父親,我就想問@路金波 @瀋陽張晶 兩個問題:1,賣書所得款項是否分配給三個家庭,分配比例是多少?2,此畫冊中所有畫是否都由夏健強獨立完成?第二個問題關乎誠信,請鄭重回答。謝謝。」
而@風中疾走 則認為:「為什麼要質疑夏健強的畫是代筆呢?是因為覺得自己從小是白痴別人也應該是麼?我覺得他的畫作很正常啊,他都13歲了。我13歲的時候早就畫過一摞摞的水粉和石膏,就差人體了。」
而更專業的網友則對夏健強畫的畫風、筆觸、色彩等提出質疑。
天涯網友「XZ_W」開貼稱自己是美術專業的研究生,他認為夏健強的「畫風和內容,完全超出了兒童的思維方式,這不是技術的問題,是思維方式的問題」。
他分析稱這幅畫是最符合他的年齡和心智的。這張畫的顏色,構圖,還是筆觸,很明顯,都是來自於一個孩子思維。
一個13歲兒童以想念爸爸為題材的畫作引發爭論。藝術創作如何才算構成抄襲?兒童美術教育中對孩子原創性的要求是什麼?在藝術創作領域是否存在「天才」?對藝術作品以及藝術家批評的尺度又在哪裡?帶著一系列問題,時代周報採訪了廣州美術學院李公明教授。
時代周報:你認為夏健強的畫作是真實的還是有代筆的嫌疑?
李公明:我認為這是一部真實而正常的兒童畫作,畫作反映了一個兒童成長的過程,我對此沒有任何質疑。從他學畫的經歷來講,他從6歲開始在少年宮和其他兒童一起學畫畫,參加過兒童繪畫大賽並且獲得過東北賽區兒童繪畫的獎項。從他的成長經歷來講,這是非常正常的。由於兒童的美術教育在全國範圍內的逐漸普及,在很多城市是發展得非常好的,少年宮、學校以及私人繪畫培訓機構對於少年兒童的教育都可以做得很成功,所以對於夏健強的繪畫,我一點都不感覺驚訝,更不會質疑所謂的代筆。
時代周報:就畫作來看,你認為夏健強作為一個13歲的兒童,繪畫天賦如何?
李公明:他繪畫的天賦非常好。首先,他把自己生活中的感受全面而細膩地在畫面中進行了充分的表達,他的畫作典型地表現出兒童繪畫關注生活中觀察以及頭腦中的想像的特點,包括他們對於生活那種朦朧的渴望,這個表現得非常真實。譬如,他的畫作主題有跟爸爸媽媽散步、跟大自然當中的樹、小動物以及星星發生聯繫,這些都是典型的兒童繪畫世界。其次,在他的家庭於2009年發生的悲劇性事件之前,作為一個小販家庭,家長意識到這個孩子有一定的美術天賦,所以儘量支持和培養他繪畫。可以說,他能夠融入到現在那種主流的兒童美術教育中的過程是很自然的,所以我認為他既有繪畫天賦,同時也接受過兒童美術教育的訓練。
時代周報:有網友發現夏健強臨摹他人的二十多幅畫,在你看來,夏健強的畫作構成抄襲嗎?在你看來,抄襲和臨摹的界限又在哪裡?
李公明:當然沒有構成抄襲。如果了解兒童美術教育的人根本不會有上述質疑。因為,首先,兒童有自己內心生活的體驗以及他自己大膽的想像作為其繪畫的動力源(600405,股吧)泉,兒童在他的天性裡是有喜愛畫畫這個因素的,只不過到後期發展過程中就可能會慢慢忘卻了、淡化了。我們常常看到,小孩經常有亂塗亂畫這種天賦。而在塗抹的過程中,模仿是很自然的,否則他怎麼能夠懂得色彩和線條以及構圖那麼專業的知識呢?培養兒童畫畫,本身就是一個模仿學習與大膽想像的過程。比如廣東美術館的少年兒童美術班,常常會在舉辦美術大師經典畫作的展覽的時候,組織美術班的兒童去現場臨摹。但是,即使在臨摹的過程中,兒童的童真、天趣以及創造性仍然能夠充分表現出來。比方說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多年以前廣東美術館舉辦過一次畢卡索的版畫展覽和達利的畫作展覽,而這些展覽都組織了美術班的兒童去臨摹。活動的主題是「大師畫,我也畫」。你會發現,所有的小孩趴在地上對著畢卡索和達利的畫,畫出來的作品都是有兒童個人的斟酌和強烈的個性的。小孩不可能完全是依樣畫葫蘆,而是在臨摹的過程中加入自己的想像和偏愛。甚至比如說面對畢卡索的裸體畫,小孩會把自己很感興趣的性器官突出,比畢卡索更加大膽、更加有趣。以前我寫過一篇文章專門探討關於兒童繪畫天賦的問題,認為亂畫以及在亂畫的過程中不斷地模仿,但仍然是在表達自己的天性,這本身就是兒童的美術天賦。現在有人說夏健強模仿凡·高和其他人,我覺得這根本就不是個真問題。
時代周報:你認為這種模仿是否需要註明出處?或者他畫作的構圖色彩經過老師的指點,那麼智慧財產權方面應當如何界定?
李公明:其實,對於一個小孩來講不存在這樣的問題。剛剛提到的模仿並不是完全照搬和複製。而是在吸收各種色彩的、形象的啟發與刺激的基礎上,加入自己豐富的想像和創造。這是一個小孩的正常學習的過程,怎麼能上升為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呢?如果我們要求一個小孩的任何一筆、任何一種圖像和色彩,都是完全原創,這根本是無稽之談。所以,就兒童美術來講,這個問題完全不存在。但是在剛剛提到的「大師畫,我也畫」的兒童美術展覽中,主辦者會標明展覽的來由、性質以及大師的畫作等內容。但是就一個兒童來講,這就是他自己的作品,這是毫無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