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歲孩子夏健強的畫作陷入抄襲、代筆爭議。有網友稱,夏健強出版的畫冊中,一些畫作與臺灣漫畫家幾米的作品「高度雷同」。夏健強的母親張晶表示,兒子喜歡幾米漫畫多年,風格類似的幾幅畫完全出於學習心態臨摹,「絕無故意抄襲想法」。
10月8日,幾米品牌官微「幾米JimmySPA」發布維權聲明微博,微博中提及近期「天才小畫家」的事件,稱「已在了解相關訊息並擬定對應辦法」。8日晚間,夏俊峰之妻張晶連續發布三條微博,稱兒子的畫是受幾米作品啟發,並就給幾米帶來的困擾表達歉意。幾日的各方爭論和吵鬧之下,幾米品牌官微「幾米JimmySPA」又再次發布聲明,表示近年來的模仿事件確實對幾米品牌造成了困擾,但目前幾米希望能夠安心創作。此事也漸漸告一段落,但抄襲、臨摹等字眼,仍然不絕於耳。
無獨有偶,10月5日,著名藝術家曾梵志作品《最後的晚餐》,以1.8億港元成交價格刷新了中國當代藝術品的拍賣紀錄,抄襲質疑聲也隨之撲面而來。曾梵志的《最後的晚餐》完全拷貝了達文西的同名畫作,無論是人物的數量、動作、形態、桌子、環境等,讓人一眼望去,都幾乎是完美的套用。此畫作於2001年,是曾梵志「面具系列」中尺幅最大的作品,長達4米、高2.2米,尤倫斯男爵夫婦於作品創作翌年就將其納入私人收藏中,至今才出現在市場上。而就是這樣一幅天價作品,如今也同樣引來反對意見。
抄襲?還是臨摹?哪個才是錯?有人說,張大千年輕時還臨摹石濤的畫呢,後來賣得比石濤還貴。也有人搬出了著作權法,認為應當由法律來裁決。這一次,無論是孩子的畫作,還是天價藝術家的作品,都繞不開這樣一個藝術界定:何謂抄襲,何謂臨摹,這道藝術圈的歷史難題,如何求解?
藝術圈觀點
一個小孩的畫
你說他抄襲,本身比較過分
曹小卉(北京電影學院動畫學院副院長)
我們所有的人學習繪畫,都是從模仿、臨摹開始。在夏健強這件事情上,因為這個小孩很小,模仿也好,抄襲也好,在現階段來說,也只算作是一個孩子學習繪畫的過程。一個小孩的畫,你說他抄襲,本身是比較過分的,不大適合孩子發展。現在很多人關注的點不是畫畫對孩子本身產生什麼影響,而是這個事涉及到他的父親,有密切的關係。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而且對小孩會有很大的傷害。
我個人的觀點是沒有必要界定他的畫是抄襲還是臨摹,應該任其自己發展。既不要說出了個天才畫家,也不要說他抄襲。只要他畫的形象、風格與原作有區別,都不是抄襲。至於風格,如果沒有任何改動或者改動的地方很小,包括創意、形象、繪畫技法90%都是別人的。才叫抄襲。如果只是借用這種方式,畫了其他內容,即使風格很接近,但構思都是自己創作的,都不算。據我所知,夏健強的畫和幾米的沒有一張一模一樣的,那就是模仿。而涉及到發表、評獎、出售的作品,那必須是自己的創作,這就是出版社和他媽媽應當承擔的責任了。
剛剛拍出天價的某中國畫家的《最後的晚餐》,和達文西《最後的晚餐》在構圖上是一致的。我們把這個叫再創作,或者叫重新演繹。大家都在拍西遊記,你能說那是抄襲嗎,只是翻拍成了另外的樣式。畫家用他個人的創作深意和意圖,將現代的形象放進去,自有他個人的解釋。
對於現代藝術而言,往往是觀者看到什麼,想到什麼,就會認為它是什麼,沒有一個硬性的答案。
繪畫不經過臨摹
難道大師都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
陳默(藝術批評家)
查一查藝術史,模仿和學習是藝術家成長和傳承的階梯,創新的獨立面貌是藝術家立足之本。去翻任何一本藝術史的書籍,臨摹都會在一開始被提及,這是繪畫的起源。而許多我們所熟知的藝術大師從學畫起,都不可避免地會模仿前人,否則達·文西、倫勃朗、米勒、徐悲鴻等等,就只能從石頭縫裡蹦出來。
和很多剛開始學畫的小孩子一樣,他們的繪畫更多的是一種無意識的行為,其實根本也不是臨摹。在我們對學生的要求中,臨摹的作品必須一絲不苟,畫畫這種東西,大家都畫一棵樹,你不能說誰就抄襲了誰吧。其實,真正的畫家在成熟以後,是很避諱「相似」這個字眼的,這必然會降低個人的原創性,有損自己的聲譽。
法律分析
美術作品如何認定剽竊
在司法實踐中仍是個難題
施傑(四川省律師協會監事長)
夏健強畫冊與幾米著作權的爭議焦點之一在於夏健強的畫是否抄襲幾米的漫畫?抄襲即著作權侵權行為中的剽竊,是將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作為自己的作品予以發表。剽竊行為侵犯的是著作權當中的署名權和複製權。剽竊他人作品是比較常見的侵權行為,但是對於美術作品如何認定其構成剽竊在法律上沒有具體的標準性規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是個難題。但是有個原則,是否具有獨創性、與他人作品是否有著實質性差異是界定侵權與否的關鍵,這需要相關方面的專家進行鑑定。
夏健強的監護人面對網絡上的大片質疑,提出其兒子的畫冊是臨摹幾米作品,那麼臨摹是否侵權?
臨摹和剽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從法律上來講,剽竊他人作品是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但是臨摹並不當然構成侵權。臨摹究竟是複製還是創作,我國著作權法的條文規定是迴避了這個問題的,理論界也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
在美術界,臨摹他人作品是非常常見的現象。對於臨摹作品的商業出版是否侵權,我認為關鍵在於是否註明是臨摹作品,夏健強畫作侵權之爭的關鍵就在於未註明是臨摹幾米的作品,理論上來看,如果臨摹他人作品未作註明,是沒有充分尊重原作品權利人署名權的表現,從這個角度分析不排除侵犯原作者署名權的可能。
網友觀點
@pearlher_珍珠:有人說對孩子不要苛責,是的。一個孩子如果喜歡幾米,模仿幾米學習繪畫,那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教唆孩子說謊這種行為必須被苛責,真正無恥的是藉助包裝「天才」牟利的背後策劃者。
@ohno又見ohno:作為一個看到微博然後立馬上網自掏腰包購買《夏健強的畫》並且經常給兒子看畫的普通父親,我就想問兩個問題:1,賣書所得款項是否分配給三個家庭,分配比例是多少?2,此畫冊中所有畫是否都由夏健強獨立完成?
@財新網:【吳偉光:《夏健強的畫》屬臨摹但構成侵權】吳偉光表示,抄襲和臨摹是兩個概念,抄襲是指把別人的畫說成自己的畫,臨摹只是對別人的畫進行複製的一種行為;在夏健強的畫中,出版社沒有告知公眾哪些是臨摹品,這顯然是有過錯的,因此出版社應承擔更大的過錯。
墨色國際:希望讓幾米安靜創作
畫冊出版方表示抱歉
10月11日,夏健強母親張晶對記者表示,兒子自幼學畫接觸幾米作品後非常喜歡,「一個學畫階段的孩子,照著喜歡的畫臨摹」,所以十幾張畫跟幾米的漫畫非常類似。
幾米公司否認將動用法律手段
10日中午,幾米公司墨色國際發布官方聲明,感謝網友和讀者關心愛護。聲明並未就夏健強畫作是否侵權作出正面回應,但稱「對於近年來層出不窮的模仿畫作形式,確實常對幾米品牌造成困擾甚至傷害」。
對於是否會用法律手段維權,聲明稱:即便到了法院,除可能涉及主觀認定問題外,也會影響到幾米從事創作的心情及時間……希望能讓幾米保持寧靜,繼續他單純的創作生活……
是否認定夏健強的畫作涉嫌侵權或抄襲?墨色國際相關負責人稱一切以聲明為準,其餘問題不作回答。
策劃方:很快公布帳目
張晶回憶,2011年,有志願者送給她一臺筆記本電腦,她練習發微博時把兒子的畫同網友們分享。兒子的畫引發了很多人的關注。後來,不少出版社和出版機構找到她,希望出版兒子的畫。
二樓出版機構負責人葛磊表示,出版畫冊屬公益性質。2012年年底,他們注意到夏健強的畫,非常同情夏俊峰案中三個家庭的遭遇,於是就萌生了出版畫冊、捐助三個家庭的想法。只有初中文化的張晶坦承,出版強強的畫一方面是為了鼓勵孩子;另一方面正是由於出版機構的捐贈表態。
今年5月,《夏健強的畫》經北京二樓出版機構策劃、吉林美術出版社出版,每冊定價128元。該畫冊收錄了夏健強160多幅作品。葛磊稱,畫冊7月售完,具體的帳目還在核算之中。「很快會公布,並尊重張晶決定,將款項平分至夏俊峰案中涉及的三個家庭。」若捐款被城管家庭拒絕,該部分款項會捐給「免費午餐」和「靜心圖書館」等公益項目。
葛磊介紹,《夏健強的畫》首印5000冊。今年7月,著名出版人路金波得知此事,加入其中,之後才有大規模的宣傳。「如果是故意策劃,應該一下子都賣光才對。」葛磊稱,網絡上質疑路金波因此事獲利,事實上他和他的公司都是又搭精力又搭錢。
吉林美術出版社:對此感到抱歉
11日,吉林美術出版社社長趙國強對記者表示,作為專業出版人,在畫冊出版前沒發現與幾米漫畫上的相似之處,應承擔一定責任,他對此感到抱歉。
趙國強介紹,如果認定侵權,他們計劃當日下午就開始回收。11日下午,趙國強又表示,經研究,出版社認為夏健強的畫冊現在還不能確定侵權,如回收是對作者不尊重,故取消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