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開華曾經是業績突出的軍人。參軍15年擔任了文書,參謀等各種職務。先後獲得了二等功一次,還有三等功一次,當然也受到了多次的嘉獎。可是在前幾年年齡漸大了,他身體一天不如一天臥病在床,家庭生活又顯得困難,曾經有人勸他,以他的立功的資歷基本上是可以去申請救助,可是沒有想到他卻一口回絕,不想要去麻煩上集獨自的人生後者疾病以及生活的雙重折磨。
由於何開華曾經身患重病,但是卻一直在外地治療,雖然社區採集了個人信息,但是因為病情嚴重沒有辦法回鄉,導致了軍人數據信息缺失,所以也就錯失了集中懸掛光榮牌的時機,按照相關的規定,退伍軍人是需要主動的去進行信息的採集,可是何開華已經去世,信息採集本身就存在著困難。何開華案前懸掛光榮牌是有一些爭議的。
周瓊芳是何開華的妻子,雖然丈夫已經去世。可是家裡面沒有懸掛光榮牌,希望事務局能夠發放一塊光榮牌,畢竟這是丈夫以前的遺願。這個問題引起了不少人的深思,後來經過一致性的討論認為,雖然何開華已經離世,可是他個人的貢獻還是不要忘記。僅僅只不過是因為身體的原因,沒有辦法回到家鄉採集信息,所以也就沒有看到自己的家庭懸掛光榮牌,這確實是一種遺憾。
補發光榮牌本身的事情比較少,但是這份榮譽卻是重大的,這本身就是對個人的一種褒獎和肯定,後來全局統一了認識特殊的事情還是應該要特殊的處理,儘快的補辦了光榮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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