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法學專家楊松:做好《外商投資法》的內外銜接至關重要

2020-12-15 今日中國

「我們非常期待《外商投資法》草案能夠在大會上通過。作為我們國家外商投資的基本法,這部法律凝結和匯聚了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年來對外開放的重要成果,可以說,這是全國人大獻給建國70年的一份厚禮。」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松教授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說。

具有歷史意義

1979年,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召開的第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通過的七部法律,開啟了中國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進程,其中就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此後,在1986年和198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先後通過了《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方陸續制定了一大批有關外商投資的實施性、配套性法規和規章。楊松說:「今天,改革開放進入了一個新時代,中國成為國際投資的雙向大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外匯儲備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國參與全球化的進程不斷加深,正在形成改革開放的新格局。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以《外商投資法》為龍頭,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涉外法律體系,以這種制度優勢和法治的先進性來提升中國在推動全球經濟發展中的影響力和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們要站在一個歷史高度上來認識《外商投資法》」楊松說:「《外商投資法》是中國從依法治國走向全面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立法努力,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法治成果。」

體現三個轉變

楊松表示,《外商投資法》的重要性還在於它體現了三個轉變。首先是涉外的法律制度轉變,「過去以「外資三法」為核心的涉外經濟法是以機構、組織立法的邏輯架構的,現在轉變為以促進和保障外資的準入、經營為核心的法律制度」。改革開放之初,中國並沒有公司法、合夥企業法這些基本的商事立法,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當時的「外資三法」開闢了我國商事立法的先河,重點是規定了三資企業的組織設立、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今天,『外資三法』已經不適合我國涉外經濟發展的現狀,需要一部成熟的體現時代特色的外資基本法,通過保護促進外資法來規範政府和外資之間的關係,體現法治對經濟發展的能動性。」楊松說,經過40年的改革開放,這部《外商投資法》可以說是「外資法制度轉變的一個重要標誌」。

第二,《外商投資法》體現了整體涉外法體系的轉變。楊松說,《外商投資法》作為基本法,規定了外商投資的法律原則和基本規範,應該輔之以配套法規和和實施細則,形成一個吸引外資,也鼓勵對外投的外資法體系。「這是我們外資法新時代的2.0版本,是外資法發展的新階段。圍繞著外商投資基本法來開展相應的配套立法,使外資法更加體系化。這就是立法的與時俱進和先進性的一個體現。」

第三個轉變就是擴大了外資國民待遇的範圍。加入WTO之後,我國的涉外經濟法已經在按照國民待遇原則平等保護內外資企業。《外商投資法》不但以基本法的形式再次明確了內資外資平等,而且把國民待遇延伸到準入前,開啟了外資和內資全面平等公平競爭的時代。楊松認為,這是中國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從經濟自信到制度自信、法治自信的體現。「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我們有這樣的一種自信,就是讓外資在中國從準入開始享受國民待遇,這是我國進一步開放大門,歡迎外資發展的法治宣言。」

關注後續落實

在《外商投資法》草案制定過程當中,作為法律界人士,楊松參加了多次審議和討論。「接下來,在推動《外商投資法》的實施過程中,我們人大代表還要發揮作用。」

楊松說,在《外商投資法》通過後的實施過程中,她比較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外商投資法》與國際投資條約的關係。「我們國家籤署了100多個雙邊、多邊的投資條約,這些條約裡邊關於投資待遇的規定都不一樣,而且沒有一個規定裡邊有『準入前國民待遇』這個提法。」楊松說,在此次制定的《外商投資法》草案中關於「準入前國民待遇」的規定,要與我國參加的條約中的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公平公正待遇等標準做好對接、契合。她說:「《外商投資法》草案中有好幾條都涉及到國民待遇,需要進一步通過實施細則來細化斟酌。」

二是關於政府承諾,特別是地方政府承諾的規範化。結合中國在前幾年被外國投資者在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提起國際仲裁的案子,楊松說,《外商投資法》草案中第二十四條提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在該法實施時需要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作出承諾的程序、方式、類型,比如哪些措施和規範性文件構成政府承諾、如何履行才不構成政府違約、履行承諾的形式,等,避免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的法律風險,需要今後特別注意。

第三就是要注意解決好國內的糾紛解決機制和國際的糾紛解決機制之間的協調。楊松說,《外商投資法》草案第二十五條提到,「國家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這個機制和投資者訴諸國際經濟糾紛解決方式之間是什麼關係,一定要做好協調,以避免帶來進一步的法律風險。

作為去年當選的新代表,楊松積極參與立法進程。今年,她就電子商務法、個人所得稅法、外商投資法、一次性能源使用等都提出建議。楊松說,去年她提出的建議都得到了回復和落實,比如說她提交了關於檢察院加強公益訴訟的議案,一年之內,從最高檢到各省檢都已經設立了公益訴訟的內設機構。她希望,通過自己的履職,能為國家的法治化進程貢獻綿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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