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關鍵之年,也是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要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首要任務即是防控金融風險。其中,就保險業而言,疊加行業自身轉型與多年積累的市場問題釋放,行業同樣面臨不小挑戰。
亂象治理效果顯著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持續向各類違法違規市場亂象重拳出擊。數據顯示,2018年和2019年,監管部門向保險機構開出的處罰金額分別超過2.4億元和1.4億元。普華永道數據顯示,僅今年1月至9月,銀保監系統已對保險業違規亂象開出超1.69億元罰單,其中還多次出現「百萬級」罰單,從嚴監管態勢未有絲毫鬆懈。
數據資料
從處罰對象來看,車險仍是財險領域整頓的「重頭戲」。銀保監會通報數據顯示,2019年,有超過140家財險分支機構因車險業務違規被採取停止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的監管措施。今年9月,車險綜合改革正式啟動,為預防短時車險市場亂象抬頭之勢,監管部門及時強化對於車險業務的監管,通過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掌握市場動態,穩住亂象防「抬頭」。
除車險市場外,在監管部門向保險業開出的罰單中,險資運用也同樣面臨著快速發展與合規經營間存在矛盾的問題。今年9月,銀保監會向各保險機構通報了險資運用領域存在的八大問題,包括未按時提交保險資金運用自查報告;保險資金運用自查報告存在遺漏;資金運用治理體系不完善;資金運用範圍和模式違規;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投資品種面臨較高信用風險或兌付困難;另類投資領域風險隱患較大以及保險資管產品仍有存量通道業務。
在今年6月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中,對險資運用的監管被列為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利用未上市股權和不動產投資等方式設立平臺公司,通過平臺公司截留、挪用、轉移保險資金,向關聯方輸送利益,違規用於增資;通過多層嵌套等方式開展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規避監管規定等行為成為重點監管對象。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通過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對於自查報告不符合要求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保險機構,依法採取限制保險資金運用形式與比例,責令調整相關高管人員等有關監管措施。
此外,銀保監會還加大了對網際網路保險領域的監管整治力度。今年年初,銀保監會行政處罰「1號文」直指保險機構電銷、網銷渠道存在欺騙投保人行為,開出百萬元罰單。
加快補齊制度短板
防風險是金融業永恆的主題,也是保險業必須要堅守的底線。監管層重拳出擊治理亂象也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出現的重要舉措之一。但是,處罰不是目的。要從根本上防範化解風險,還要建立嚴密的、審慎的監管制度和內控制度,進一步加強監管制度的補短板工作。
今年以來,在嚴監管的思路下,銀保監會圍繞公司治理、網際網路保險、車險等重點領域加快補齊監管短板,為防範和化解風險,逐步建立起更為完善的長效機制。
近幾年,網際網路快速發展為網絡平臺銷售保險業務提供機會,再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人們的健康保障意識被激發的同時,代理人展業受阻,眾多保險機構紛紛將線下業務向線上轉移,網銷渠道被激發出全新活力。但同時,網際網路保險業務風險也逐漸顯露出來,並引發各種市場亂象,投訴量快速增長。
12月14日,《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發布,隨著這一綱領性文件的出爐,網際網路保險領域合規經營有了全新依據。具體來看,此舉旨在打擊打「擦邊球」的保險機構,將防範化解風險放在首位,新規在突出「機構持牌,人員持證」,加強網際網路保險市場主體資質管理的同時,將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水平作為監管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與高速發展的網際網路保險相同,近幾年險資的規模快速擴張,今年前10個月,險資運用餘額突破20萬億元大關,同比增長17.04%。截至今年6月末,保險資產管理產品餘額為3.43萬億元,其中,組合類產品1.98萬億元、債權投資計劃1.32萬億元、股權投資計劃0.13萬億元。今年3月,《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在統一保險資管產品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彌補監管空白、強化業務監管,促進保險資管產品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具體來看,在投資者資質方面,將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明示為產品投資者,更好體現保險資管產品服務長期資金的導向。在代理銷售機構方面,適當拓寬了代理銷售機構範圍,為後續業務發展預留了空間。在託管人職責方面,採納託管行意見,對託管職責表述做了調整,和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監管規定一致。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調整了關聯交易識別報告的條款等。
9月,為了貫徹落實「資管新規」,進一步規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發展,細化《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銀保監會還發布《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和《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三個配套細則,明確了三類產品的登記機制、投資範圍、風險管理和監督管理等要求,促進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防範風險時刻不鬆懈
儘管今年監管部門仍然保持較強的監管態勢,再加上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代理人展業情況並不樂觀,但保險行業仍交出了不錯的成績單。今年前10個月,保險業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3.96萬億元,同比增長6.88%。其中,健康險以同比16.63%的增速成為拉動保費增長的重要險種之一。但在「內憂」與「外患」並存的背景下,保險業未來高質量發展依然需要應對相當大的風險挑戰。對此,監管部門也在採取多方面舉措,助推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近些年業務規模不斷增長的保單質押貸款就是其中之一。從近幾年監管機構公布的案例來看,保單質押貸款業務風險不僅隨著利率的波動存在套利風險,導致保險公司收益受損,同時部分投保人受不法分子誘騙,將保單質押貸款所得資金投入P2P、非法集資項目,導致最終血本無歸。
為完善監管規則和內控規範,防控業務經營和金融風險,進一步保護消費者利益,今年10月,《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正式出臺,這是監管部門首次專門針對該項業務出臺規定。此前,保單質押貸款沒有專門的制度安排,行業也缺乏統一的操作與監管標準,導致業務發展不規範。此次出臺這一規定,一方面界定了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的定義和性質,明確其法律屬性和業務屬性,明確監督檢查及對違規問題的監管措施等;另一方面也規範了人身險公司開展保單質押貸款業務的管理要求,明確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應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並規定了相關流程要求。
另外,公司治理始終是防範金融風險的「牛鼻子」。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新聞發言人肖遠企曾表示,堅決遏制增量風險主要是防止新增風險快速集聚,其中,強化公司治理是關鍵一環,也是防風險的「牛鼻子」,特別要防止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同時,也要督促機構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使機構對內部的風險管理做到全覆蓋,覆蓋到所有人、所有網點、所有業務、所有環節。
近年來,銀保監會不僅清退多家保險機構的違規股東股權,處置化解高風險機構風險,還先後發布《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試行)》等多項制度文件。
此前,銀保監會印發的《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也提到,從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開展公司治理全面評估、規範股東行為、提升董事會等治理主體的履職質效等方面著手,為保險業規劃了一系列公司治理方面的重點工作安排。
具體來看,2020年需要完成包括深入整治股權與關聯交易亂象,同時著力完善大股東行為約束機制。按照穿透原則進一步排查整治虛假注資、循環注資、隱形股東、違規代持、違規一致行動人、股東不當幹預、向股東輸送利益等深層次高風險問題,嚴格落實問題整改等任務;2021年側重於健全中小股東權益保障機制,推動股東股權存量問題整改;2022年,則是進一步探索完善銀行保險機構股東治理機制,研究完善保險業股權兼併收購方面的交易規則,以及控制權市場方面的機制安排。從2020年公司治理任務完成情況來看,三年行動方案或可順利開展。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即將收官,作為為社會民生提供風險保障的「保護傘」,在保險業內,嚴監管是市場亂象治理手段,補短板是行業問題治本之策。要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從嚴監管始終是保險業監管的主基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