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你們知道嗎?其實,優先權是「胳膊肘往裡拐,向著自己人「這一情理,在立法中的體現。本文收錄了我國現行單行民事法律規範中的八大優先權,幫助大家集中複習。
按份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
【規範依據】
《物權法》第101條;
《物權法解釋一》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
【易考指數】★★★★
【重點提示】
只有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共有份額時,其他按份共有人才享有優先購買權,除非另有約定。
按份共有人因繼承、遺贈等原因發生變化時,其他按份共有人不享有優先購買權,除非另有約定。
優先購買權限於在同等條件下行使,而同等條件應綜合轉讓價格、價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確定。
優先購買權的行使受期間限制,法定行使期間經過的,優先購買權消滅。
數個按份共有人均主張優先購買權的,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各自份額比例行使。
【經典真題】
2017354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鋪,各自份額均為25%。因經營理念發生分歧,甲與丙商定將其份額以100萬元轉讓給丙,通知了乙、丁;乙與第三人戊約定將其份額以120萬元轉讓給戊,未通知甲、丙、丁。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乙、丁對甲的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
B.甲、丙、丁對乙的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
C.如甲、丙均對乙的份額主張優先購買權,雙方可協商確定各自購買的份額
D.丙、丁可僅請求認定乙與戊之間的份額轉讓合同無效
答案:BC
擔保物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規範依據】
《物權法》第170條、第179條、第203條、第208條、第230條等。
【易考指數】★★★★★
【重點提示】
所有種類的擔保物權人均享有優先受償權,這是其與保證債權人相比最大的優勢。
所有種類的擔保物權提供人均僅以擔保財產的價值為限承擔有限責任,這是其與保證人相比最大的優勢。
擔保物權人不僅對擔保財產本身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而且對於代位物也享有優先受償權。
【經典真題】
2016355甲對乙享有債權500萬元,先後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設定了抵押權,均辦理了登記,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擔保金額。其後,甲將其中200萬元債權轉讓給戊,並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償了對甲的300萬元債務,但未能清償對戊的200萬元債務。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戊可同時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但對每個房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B.戊可同時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對每個房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金額依房屋價值的比例確定
C.戊必須先後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對每個房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金額由戊自主決定
D.戊只能在丙的房屋價款不足以使其債權得到全部清償時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權
答案:ABCD
本組織成員的優先承包權
【規範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51條。
【易考指數】★★
【重點提示】
限於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情形。
【經典真題】
2016354河西村在第二輪承包過程中將本村耕地全部發包,但仍留有部分荒山,此時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Z企業欲承包該荒山。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集體土地只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進行承包
B.河西村集體之外的人只能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C.河西村將荒山發包給Z企業,經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可
D.如河西村村民黃某也要承包該荒山,則黃某享有優先承包權
答案:BD
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
【規範依據】
《合同法》第286條;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第1條、第2條、第3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釋(二)》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
【易考指數】★★★★★
【重點提示】
該優先受償權優先於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但是不得對抗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購房款的買受人。
即使建設工程未竣工,但是只要質量合格,承包人即可行使相應的優先受償權。
逾期支付建設工程價款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不屬於優先受償的範圍。
該優先受償權行使期限為六個月,自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算。
【經典真題】
2017355甲公司以一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銀行借款3000萬元,辦理了抵押登記。其後,甲公司在該地塊上開發建設住宅樓,由丙公司承建。甲公司在取得預售許可後與丁訂立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丁交付了80%的購房款。現住宅樓已竣工驗收,但甲公司未能按期償還乙銀行借款,並欠付丙公司工程款1500萬元,乙銀行和丙公司同時主張權利,法院拍賣了該住宅樓。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乙銀行對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B.乙銀行對該住宅樓拍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C.丙公司對該住宅樓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優先受償權優先於乙銀行的抵押權
D.丙公司對該住宅樓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丁對其所購商品房的權利
答案:ACD
技術合同中的優先受讓權
【規範依據】
《合同法》第326條、第339條、第340條。
【易考指數】★★
【經典真題】
2008362甲研究所與劉某籤訂了一份技術開發合同,約定由劉某為甲研究所開發一套軟體。3個月後,劉某按約定交付了技術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約定支付報酬。由於沒有約定技術成果的歸屬,雙方發生爭執。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劉某,但劉某無權獲得報酬
B.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劉某,且劉某有權獲得約定的報酬
C.如果劉某轉讓專利申請權,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D.如果劉某取得專利權,甲研究所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答案:BCD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規範依據】
《合同法》第230條;
《租賃合同解釋》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易考指數】★★★★
【重點提示】
若且唯若租賃物為房屋時,承租人才享有優先購買權。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即出賣租賃房屋的,承租人有權請求賠償損失,但無權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籤訂的買賣合同無效。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系有權處分,故買受人不構成善意取得。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不得對抗按份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因為前者是基於債權而取得的,而後者是基於物權而取得的,物權優先於債權是原則。
【經典真題】
2013310甲與乙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期5年。半年後,甲將該出租房屋出售給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屋優先購買權受侵害為由,請求法院判決甲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甲出售房屋無須通知乙
B.丙有權根據善意取得規則取得房屋所有權
C.甲侵害了乙的優先購買權,但甲丙之間的合同有效
D.甲出售房屋應當徵得乙的同意
答案:C
死亡一方父母的優先撫養權
【規範依據】
《收養法》第18條。
【易考指數】★
【經典真題】
2017319小強現年9周歲,生父譚某已故,生母徐某雖有撫養能力,但因準備再婚決定將其送養。徐某的姐姐要求收養,其系華僑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養人的其他條件;譚某父母為退休教師,也要求撫養。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徐某因有撫養能力不能將小強送其姐姐收養
B.徐某的姐姐因有子女不能收養小強
C.譚某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D.收養應徵得小強同意
答案:C
本組織成員的優先流轉權
【規範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8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易考指數】★★★★
【重點提示】
本權利由最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所賦予,是我國農村土地改革中的一項重大創新,在2019年法考民法以及經濟法部分,均有較大的考查可能性。
文/民法大帥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