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去一家飯店吃飯,一家人點了四個菜和米飯,沒有消費酒水,包括2元的餐紙和每人一元的消毒費共98元。當我提出開發票時,女收銀員說:「只能開收據,開發票還得加稅。」
我聽了一驚,飯店不願意開發票是事實,我也經常遇到過,飯店不是以抹零、讓利、贈物來誘惑,就是以發票用完了、機器出故障了或周末開不了等理由來推託,像這樣明著加稅的還是第一次,所以表示不理解。收銀員面無表情地解釋道:「菜單不包括稅,你這點錢掙不出稅錢來,飯店不能給你賠上吧?」
我聽明白了,知道講理也沒用,就問她「加多少」,她說「6元」。我又一驚:「稅點不是4%嗎?」收銀員不耐煩地說:「我們打票是有成本的,成本是一樣的,所以一百元以下消費開發票都加6元。」我無奈,只好給了她104元,取得了一張餐飲發票。
消費索要發票還得交稅,在飯店也許是新鮮事,但是在其他行業卻是習以為常了。新換的門鎖還在保修期就發生了故障,給鎖店打電話,老闆說,「維修免費,但是要交20元上門費。」不答應就不來修理,修好付錢時要發票,那位老闆兼維修工說:「要收據行,開發票加10元,你跟我到店裡開。」要發票拿錢還得搭工夫,想來想去不值得,我只好放棄,要了一張沒有任何章的收據。月初去科技市場買錄音筆,我選好了一種問價格,幾個攤位幾乎異口同聲:「不要發票150元,要發票160元。」我擔心沒有發票萬一質量有問題三包遇麻煩,就多花了10元錢「買」了那張發票。其間有一位買照相機的女顧客問攤主,發票多開點行不行?攤主痛快地回答:「只要交5%的稅點,開多少都行。」
消費就應該納稅,這一點並沒有異議。不解的是,稅應該消費者直接繳納,還是由商家代繳。稅款是不是已經包括在明碼標價的菜單、價籤裡。佔比很大的沒有報銷需求的消費者是不願意花錢買發票的,這也正遂商家所願,可這樣是不是造成了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呢?交稅就可以買發票,是不是破壞了稅收制度,造成稅務管理的混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