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揭秘婚慶行業亂象:一般不開發票 開發票要收8個點
稅務部門:不開發票已違規,加收費用也不合規,消費者可舉報
■新快報記者 朱玲 實習生 李韋
繼新快報婚慶行業亂象系列三期報導(詳見9月14日A03,9月15日A03,9月19日A07),經過近半個月的深入調查,新快報記者發現廣州蔓茉 莉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蔓茉莉」)仍存另一亂象。「我們付款後拿到的是手填字的收據,沒有正式發票。」新人李佳(化名)向新快報記者透露。
昨日,新快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來到蔓茉莉公司諮詢,公司員工稱,公司一般不開發票,要開的話,8個點就去開。經過記者測算,若按照4萬元一場婚禮的價格計算,去年一年涉及的該費用或達160萬元。
只提供收據給消費者
日前,在蔓茉莉公司員工譚女士涉事的婚慶攝像團隊被「頂包」一事採訪過程中,新快報記者從新人李佳處了解到,蔓茉莉公司與新人籤訂合同,新人付款後並 未收到發票,蔓茉莉公司亦未提及將有發票交給新人。「訂金和工程款支付後僅有收據給我們,上面是手寫的收款信息。」李佳提到。新快報記者查看訂金和工程款 的兩張收據發現,上面有「茲收到」、「人民幣」、「系付」等付款人、收款人、付款金額等信息,其中收款人一項由譚女士籤名,加蓋「廣州蔓茉莉廣告有限公 司」公章,並印有該公司LOGO。
昨日,新快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來到蔓茉莉公司位於馬場路某小區8樓的辦公地點諮詢。員工區女士作為婚禮策劃接待了新快報記者一行2人,她向記者推薦了 公司婚禮策劃的套餐,並提到,「某些項目不想要的話,可以刪掉,並把這部分的錢疊加到其他項目上,或者加多一點錢,換成另一個項目。」
當記者問及付款後是否能有憑證時,區女士立即表示,收到款項後公司會開收據,收據與發票不同。她模糊的回答讓人疑惑,記者稍晚再次明確詢問是否能開發 票時,區女士的回答是,「價錢不含稅的,要開的話要問公司,是要收點數的,8個點(就)去開。」並表示,「公司一般不開發票。」
合同上寫「此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新快報記者在採訪過程中發現,與蔓茉莉公司籤訂婚慶服務合同的消費者都會遇到同樣的情況,即合同會有這樣一項條款「此價格為不含稅價 格」。當事人李佳的合同內容中也有這樣的條款,在她與蔓茉莉公司籤訂的「婚禮策劃服務協議」中,「注意」裡的第4條寫明,「此價格為不含稅價格」。為什麼 合同中會有這樣的條款?
對此,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許小明律師分析,消費者若籤署了有類似條款的合同,法律上來說,後期再索要發票可能會被對方要求支付稅收費用;若消費者因此放棄索要發票,企業則可以避免提供發票,相對來說便省下了這部分稅收費用。
一年涉及費用160萬元
記者採訪到兩位曾在蔓茉莉公司就職的員工,他們分別於2011年至2012年間在蔓茉莉公司工作。他們都提到,在蔓茉莉公司任職期間經手的單子,若是 轉帳收費的都會由負責人丁女士私人帳戶收款,並且未向消費者開具任何發票。前員工王女士(化姓)稱,「我經手的所有單子公司都沒有主動開具發票,而錢是直 接交給丁女士個人,轉帳就直接轉入她的私人帳戶。」
記者從蔓茉莉公司給客戶報價的資料中看到中式婚禮套餐價格6萬至7萬元,西式婚禮套餐價格4萬元。而蔓茉莉公司日前刊登的廣告中提到,「蔓茉莉迄今為 止策划過千場婚禮,僅2012年一年,策劃執行的婚禮就超500場。」按照4萬元一場婚禮的價格計算,500場婚禮收取費用2000萬元,若要為開發票而 支付8個點的稅金的話,去年一年涉及的費用達160萬元。按行業中端水平,策劃執行一場婚禮約需2萬元,以此計算其一年收取的費用也達1000萬元,涉及 的8個點費用也達80萬元。
對話蔓茉莉
「開發票要收點數」
新快報:付款後有什麼憑證嗎?區女士:公司會開收據。
新快報:收據就是發票嗎?
區女士:收據與發票不同。
新快報:那可以開發票嗎?
區女士:發票要開的話要收點數的。新快報:什麼(點數)啊?
區女士:發票要開的話要問公司,因為公司一般不開發票,(所以)價錢不含稅;如果要開發票的話,是要收點數的,8個點(就)去開。
公司回應
發票問題沒辦法回答
昨日,新快報記者致電蔓茉莉公司負責人丁女士,詢問蔓茉莉公司員工所說「公司一般不開發票」是否屬實。第一次聯繫時,丁女士稱需要財務人員回答相關問 題,請記者等待回電;當晚,丁女士再次來電回應,「公司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各方面程序在做工作,提到的發票問題沒有辦法回答。」
部門回應
企業不開發票已違規
消費者可進行涉稅檢舉
新快報訊 昨日,新快報記者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諮詢後得到回應,婚慶公司為客戶提供場地布置、活動安排或代理租賃等服務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應開具相應發 票,並繳納營業稅,否則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消費者可進行涉稅檢舉。
《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第三十六條規定,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的,應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接線人員明確表示,「開具發票要多收點數」的說法並沒有相關規定的支持。新快報記者翻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關於處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 為的若干規定》發現,第四條明確提到,消費者接受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後,向經營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並不得加收任 何費用。如果經營者不履行此義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並在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信息中予以記載。
如果發現身邊有發票違法現象,可進行涉稅案件舉報。
律師說法
籤訂合同需謹慎
付款記得要發票
新快報訊 新快報記者就合同中存在的「此價格為不含稅價格」一項諮詢到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許小明律師。許律師提到,企業在合同中規定類似條款,在法律上而言,會 造成消費者在後期索要發票時,可能會被要求支付稅收費用的結果。當被要求多支付費用才能拿到發票,會使很多消費者選擇放棄,對企業來說,一定程度上規避了 這部分稅收費用。然而,其實企業出具發票是其應盡的義務,即使消費者不索要發票,企業都應主動提供,稅收費用應由企業承擔。
他同時強調,對消費者而言,發票是付款最好的證明。如果籤署合同並支付費用後,商家沒有主動出具發票,而消費者也無法拿到正式發票,此後,如果消費過 程中消費者權益受損,後期維權會因沒有發票而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在現實生活中,若遇到相關情況,消費者應要求商家開具發票;若合同中出現類似條款,消費 者應注意,或再與商家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