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試是科舉時代最重要的考試之一,中式者稱為「舉人」,有了這個功名,也就意味著有了做官的資格,其社會地位也會迅速得的提升。畢竟,讀書人能考中進士的只有極少數,能到舉人這個級別也算是祖墳冒青煙了。
說起鄉試,就不可避免地聯想到科舉時代的一次盛宴——鹿鳴宴。這裡筆者不多說鄉試的其他內容,只針對清代時期鹿鳴宴及重赴鹿鳴宴為讀者介紹一下相關的情況。
按清制,鄉試發榜次日後,各省均設宴款待考官及新科舉人,稱為鹿鳴宴。鹿鳴宴的來歷源於唐代,當時鄉貢結束後,長吏會僚屬設賓主,陳俎豆,備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鳴》以詩宴之。明代定製,鄉試後設鹿鳴宴,清沿明制,其後又有舉人周甲之年重宴鹿鳴之舉。
鹿鳴宴
鹿鳴宴的設宴地點,順天府設於府衙,其他各省設宴於布政司衙門。屆時,正副主考官、學政、提調、監試、同考及執事各官均與宴。主考著朝服,會同各官先行謝恩禮,然後依次入宴。新科舉人鼓樂導入,謁見主考等官後入座。開宴後,即歌《鹿鳴》之章,作魁星舞。
鹿鳴宴是一種特殊的宴會,被列入清代《科場條例》。然而各地習俗多有於鹿鳴宴之後再行開宴者,且以鼓樂迎導。康熙十四年題準:各省鄉試只於出場次日筵宴一次,餘俱停止。雍正八年(1730)重申:新中舉人只許榜下赴宴,用鼓樂迎導外,餘日概不得濫用。
按定製,每界鄉試發榜後即行鹿鳴宴,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因皇太后升袝太廟,禮部議定,停本年各省鄉試筵宴,此後形成定製:如遇大祀、中祀齋戒日期,將停止鹿鳴宴。
其後,嘉慶四年(1799)以太上皇駕崩,道光元年(1821)以嘉慶帝喪期二十七月內,各省鄉試之鹿鳴宴均停。至鹹豐、同治、光緒各朝,亦有停宴之例。嘉慶九年,亦江蘇、江西、山西、浙江等省祭祀文昌帝君,遂定:凡遇群祀齋戒日期,仍行筵宴,惟承祭官不入宴。
起初鹿鳴宴熱烈隆重,不少百姓士子集中在衙門前,待宴散之後紛紛搶宴,因為在人們看來,參加鹿鳴宴是莫大的榮耀,能分一杯羹就代表著自己或家人來年也可高中舉人,是一種吉祥的象徵。但是這種搶宴行為往往引發事端,所以雍正七年(1729)規定,不許圍觀者搶宴,然而搶宴之風相沿成習,禁亦不止。
重赴鹿鳴宴
鄉試中舉之人如果界周甲六十年,適其鄉試開科,便可與新科舉人一起參加鹿鳴宴,此稱為重複鹿鳴宴。通俗地講就是舉人中舉六十年,如果那一年剛好開鄉試就可以重複鹿鳴宴。這是清代的創舉,是朝廷賞賜老年科第之人的恩典,可謂榮寵至極。
自科舉制度創立後,同科中式者稱為「同年」,明末以來,逢周甲之際,新老中式者也互稱同年。康熙十四年(1675)乙卯科鄉試,松江進士唐昌期以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乙卯科中舉,恰逢周甲,遂會先後有年。廣東人尹之逵中順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舉人,至康熙五十六年(1717)丁酉科,年八十,以巡撫會先後同年赴鹿鳴宴。至此,遂有重複鹿鳴宴之舉,然多由地方長官自行相邀,未形成制度。
乾隆三十九年(1774),直隸總督周元理上奏,說順天府有一個舉人,現年八十九歲,鄉試中舉,現逢周甲退休在家,可否準其重複鹿鳴宴,乾隆帝批示:準入宴。其後,逢周甲舉人重複鹿鳴宴,均由地方長官奏請成為慣例。
由於適逢鄉試周甲實屬難得,況且年壽已高,朝廷為了彰顯祥瑞之氣象,便開始加恩賞賜重複鹿鳴宴者。起初是舉人賜進士,後又賞三品、二品頂戴。到了嘉慶時期,重複鹿鳴宴「賜加官加銜者」已成為常態。
清代因為多開恩科,故有恩科鄉試中式之舉人逢周甲之期,無鄉試正科。對此,同治元年(1862)、六年分別準恩科中式舉子於周甲鄰近之科重複鹿鳴宴。有清一代,得重複鹿鳴宴者,共一百五十餘人,其中更有賞頭品銜,以及尚書銜、太傅銜者,尤以阮元、潘世恩,崇保三人禮遇最優。
鹿鳴宴是科舉時代的盛宴,是千千萬萬讀書人平生最想參加的一次宴會,首赴鹿鳴代表著他們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而重赴鹿鳴,則表示他們活得長壽,多子多孫多福,可謂人生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