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書的結體,結體就是字的組合規律。對於楷書來說,怎麼搞清楚結體,一直是一個難以定論的話題。這裡我們根據史上各家論述及楷書書寫規律,分作八點講述。
(1)形體方正。是方塊字結構的主要特點,也是組合的原則。孫過庭在《書鋪》中說:「初學分布,但求平正。」由於字的體形上高矮、寬窄、斜正之分,書寫時就要合理布置,還要用筆取勢。例如長方形的「目」字,就要注意其橫向。
(2)重心平穩。須知每字都要有一個重心與主筆,或稱中心線,對字體分量起著平衡支撐作用。有的像盤底託著上層建築,如「登」字下邊一橫就是重心。有的同天平的支柱,如「中」字一豎就是重心。有的則與中心線平衡,如「天」字象分開兩腿站立。
(3)比例得當。以部首偏旁組成的合體字,各部所佔比例要配置得當。如「要」字上下相等,「靜」字左右一般大。比例上就各佔一半。如「滿」字左窄右寬比例佔三分之一。
(4)疏密勻稱。字的筆畫有多有少,寫字有緊有松,為了均衡、清晰、美觀,須要講求點布。前人有「疏可跑馬,密不透風」之說。凡是筆畫多的,如:馨、贛、顰等,要寫的細勁密結,但應避免臃腫侷促;筆畫少的,如大、小、山等,要寫得粗壯爽朗,又忌諱鬆散無力。
(5)向背適宜。在左結構中,有的字相同,有的相背要「向不犯礙,背不脫離」。如「妙」字是相向的,寫「女」字橫時要改用平挑;而「少」字的撇要略向下彎曲些,以示對應。
(6)合體迎讓。在單體字中有點畫的迎讓,在合體字中有部首偏旁的迎讓,有的須收縮,有的要展放。一般地說,部首偏旁中總是小讓大(尖、唱),短讓長(明、峰)、窄讓寬(懂),或者簡讓繁(斌、琦),上讓下(呂、炎),以及左讓右(林、棘)。通過彼此迎讓,達到組合恰當,相互協調。
(7)參差有致。寫楷書既要嚴謹莊重,合乎法度;又須參差變化,錯落有致。如「多」是上下相同,「竹」是左右一樣,若寫的一般大,就顯得呆板;如果上小下大,左矮右高,分清主次,就能同姿別情
(8)點畫呼應。筆墨落紙,應該有起有收,使筆筆交代清楚。但在往返運筆路線上,是要持續不斷的,有些動作雖不能著紙,但須「懸空運轉」,使點畫之間筆斷意連,氣勢貫通。象前人所說的「一筆才落,當思第二、第三筆」,「意在筆先,字居心後」。求的運用自如,不僅對寫好楷書有益,且為聯繫行草書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