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梨園村殺人案」是指於2016年10月9日網上報導的十年前在廊坊梨園村發生的惡性殺人事件。
廊坊梨園村屬廊坊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管轄。開發區分局政治部負責人表示,網上所曝出的事件,已經是十年前的案子了,不過對於案子的具體細節,和網上流出圖片的真偽等相關情況,警方暫時不對外作出任何回應。
2016年10月9日晚上9點47分,新浪微博名為「難以割捨的情感」的博主,對外發布了一條「民間消息」。
消息顯示,廊坊梨園村有一男子,因妻子與他人有染,將妻子殺害,並剝皮碎屍。隨微博的發布,還配了一張非常血腥的圖片。圖片分為3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疑似案發的室內照片,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均為一女性屍體。
2016年10月10日上午,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廊坊梨園村屬廊坊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管轄。隨後,與開發區分局政治部相關負責人取得了聯繫。該負責人表示,網上所曝出的事件,已經是十年前的案子了,不過對於案子的具體細節,和網上流出圖片的真偽等相關情況,警方暫時不對外作出任何回應。
相關延伸:沉屍、分屍、煮屍5殺人狂魔被執行死刑河北男子在濟南犯案因為無力償還欠款,快遞員修乃橋將尖刀對準了自己的女客戶。15日,修乃橋徹底為自己的糊塗買了單。當日上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布告,依法對全省首例快遞員入戶搶劫殺人罪犯修乃橋等多名罪犯執行死刑。
33歲的修乃橋是河北邢臺臨西縣人,他原本是申通快遞公司濟南玉函分理處的投遞員。2014年9月,修乃橋因為無力償還欠款,遂心生歹念,決定搶劫。
他最終確定曾送快遞的客戶邱某為作案對象。「我給她送過快遞,發現她單身居住,開的車很好,所以認為她很有錢。」修乃橋為此準備了迷藥、迷煙、手套、尼龍繩、膠帶、尖刀等工具。
2014年9月4日16時30分許,修乃橋來到邱某家樓道守候,趁邱某回家開門之機,用帶迷藥的手套捂住邱某口鼻,並將其拖入室內,因邱某極力反抗並呼救,修乃橋即對邱某捂嘴、掐頸,後持啞鈴擊打邱某頭部,並持刀捅刺邱某頭、頸、胸部等處,致邱某嚴重顱腦損傷、窒息並大失血死亡。
濟南中院審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實清楚,以修乃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2年,被告人胡向陽和劉富財在鄭州相識。同年10月,兩人在河南郾城縣用砍刀殘忍殺害23歲的計程車司機佔某某,劫得裝有數百元現金的錢包一個。為毀滅證據,兩人將路旁的玉米秸塞入車內並點燃,後二人逃離現場,贓款二人共同揮霍。
2012年6月10日,胡向陽、劉富財又與張霞(已判刑)串通,殺害了與張霞有經濟矛盾的張某某。當晚,胡向陽、劉富財兩人先行在黃河北側大堤等候,張某某被張霞騙至此地後被兩人殺害。之後,胡向陽、劉富財將張某某的屍體捆綁上石頭後沉入黃河。
濟南中院查明,全部犯罪事實清楚,決定執行胡向陽、劉富財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3年12月27日晚,罪犯劉德磊通過電話聯繫,約被害人王某某(女,歿年30歲)到其位於濟南市歷城區辛甸花園的家中提供按摩服務。次日14時許,王某某應劉德磊之約再次到劉德磊家按摩。其間,劉德磊掐王某某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後用菜刀、尖刀、電鍋等分屍、煮屍,將屍塊裝入雙肩背包、拉杆箱,於當晚乘計程車運至歷城區彩石鎮朝陽村北山坡桃園、歷城區祝舜路北側大辛河內等處丟棄。2014年1月1日,公安機關將劉德磊抓獲。
濟南中院查明,全部犯罪事實清楚,以劉德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3年12月27日晚,罪犯劉德磊通過電話聯繫,約被害人王某某(女,歿年30歲)到其位於濟南市歷城區辛甸花園的家中提供按摩服務。次日14時許,王某某應劉德磊之約再次到劉德磊家按摩。其間,劉德磊掐王某某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後用菜刀、尖刀、電鍋等分屍、煮屍,將屍塊裝入雙肩背包、拉杆箱,於當晚乘計程車運至歷城區彩石鎮朝陽村北山坡桃園、歷城區祝舜路北側大辛河內等處丟棄。2014年1月1日,公安機關將劉德磊抓獲。
濟南中院查明,全部犯罪事實清楚,以劉德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7年,罪犯弭現華自章丘市垛莊農信社貸款15萬元,同村村民馬某某等人為其提供擔保。後因弭現華未能償還貸款,馬某某多次催促他還款。但弭現華因無力還款,遂生殺人之念。
2014年1月9日,弭現華以找人幫助馬某某恢復銀行信用為由將馬某某騙出,當馬某某駕車行至濟南市歷城區西營鎮積米峪水庫東側400米處的彩西公路時,弭現華謊稱在此停車等候,趁馬某某不備,持事先準備的木棍猛擊馬某某頭部數下,並駕車對馬某某進行反覆碾軋,致馬某某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弭現華將屍體放入後備箱,並於次日凌晨駕車將馬某某屍體沉入章丘市垛莊水庫。濟南中院查明,全部犯罪事實清楚,決定弭現華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宣判後,5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省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5日,濟南中院奉命將修乃橋等5罪犯押赴刑場,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