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的流程
1、大選日,11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今年是11月3日,有投票資格的公民投票。除了大選日現場投票,還有提前投票和郵寄投票,今年由於疫情,郵寄投票特別多,特別是民主黨的選民。
2、大選日後,每個州、華盛頓特區各自統計、核實選票。
3、統計、核實結束後,法律規定各州州長應「儘快」(as soon as practical)準備「確認證明」(Certificates of Ascertainment)。確認證明蓋好州的印,呈送美國檔案機關。
4、今年12月8日是州的層面解決各種選舉糾紛的時間。重新計票、法院訴訟等爭議必須最晚在12月8日解決。
5、今年12月14日,各州和華盛頓特區的選舉人(electors)投票。注意,大選日是選民投票,現在是選舉人投票。選舉人和選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選民是有投票資格的公民,選舉人是各州議會選出的代表本州投票的代表人。各州的選舉人團的人數等於該州在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人數。參議員人數是每州兩人,無論各州人口多少。眾議員人數是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到各州的。
選舉人票一共538張。50個州每個州都有2張固定選票,首都華盛頓特區則有3票,即為103張票。餘下435張票按每州的人口比例分配。
33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法律規定,選舉人必須按照選民投票的結果即普選結果(popular vote)投票,比如德克薩斯州選民投票結果是川普得票數超過拜登,所以德克薩斯州的38個選舉人的38張選舉人票必須都投給川普。
選舉人必須籤署「投票證明」(Certificates of the Vote),然後這些投票證明和其他官方資料由掛號信寄給相關官員,包括參議院議長。
6、今年12月23日,這些投票證明送到相關官員手中,如果沒有能夠送到,法律另有規定,確保華盛頓獲得選舉人投票的結果。
7、2021年1月6日,眾議院和參議院共同開票。如果一位總統候選人獲得的選舉人票超過270張,參議院議長(也是副總統,現在是彭斯)宣布結果。
唱票時,國會議員可能會對某州的結果表示異議,任何異議必須至少由一個參議員和一個眾議員書面提出。如果這個異議符合一定條件,那麼參議院和眾議院將就此異議分開討論,時間最多兩個小時,討論後對該異議進行投票。然後兩院再聯席開會,宣布各自投票結果。除非兩院都同意,不然該州的結果不能被排除在外。
如果沒有一位總統候選人獲得至少270張選舉人票,則由眾議院根據憲法第12修正案決定大選結果。如果有必要,眾議院會選舉總統。每個州一票,候選人獲得26票就勝選。
8、2021年1月20日,當選總統宣誓就職。
如果在此日期之前,眾議院還沒有選出總統,則由參議院選出的副總統代行總統職責,如果參議院也沒能在此日期之前選出副總統,則由眾議院議長代行總統職責(目前是佩洛西),直到選出總統。不管怎麼樣,當屆總統的任期到這一天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