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新增「違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規定

2020-12-23 央視網

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新增「違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規定

原標題: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全國人大官網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昨起徵求意見,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公務員法是我國幹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礎性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公務員法也逐漸出現一些不適應、不符合新形勢新要求的地方,需要與時俱進地加以修改完善。

  廳局級以下分四等十二級

  此次公務員法修訂草案調整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職級以及分類管理等有關規定。將現行公務員法第三章章名「職務與級別」修改為「職務、職級與級別」,把現行法中「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的設置調整為「領導職務」、「職級」,規定了設置原則,明確了領導職務、職級層次的劃分。

  修訂草案十七條明確,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承擔領導職責。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八條明確,公務員職級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層次分為四等十二級: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在此基礎上,修訂草案對領導職務與職級的任免、升降以及其他章節中與此有關的條文也進行了修改。同時,根據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分類改革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改革深化的實際,對分類考錄、分類考核、分類培訓、職位聘任試用期作出了進一步明確。

  完善離職後從業限制規定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修訂草案還調整充實了從嚴管理幹部的有關規定。

  修訂草案說明中提到,為進一步扎牢從嚴管理公務員的制度籠子,依據監察法、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和黨政領導幹部管理有關規定,修訂草案將現行公務員法第九章章名「懲戒」修改為「監督與懲戒」,增加了有關加強公務員監督的規定。

  修訂草案明確,機關應當對公務員的思想政治、履行職責、作風表現、遵守紀律等情況進行監督,開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監督制度。對監督發現的問題,應當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處理、處分。公務員應當自覺接受監督,按照規定請示報告工作、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修訂草案還增加了「違反國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不擔當不作為」、「違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紀律規定。對任職迴避情形、地域迴避情形、責令辭職規定、離職後從業限制規定等進行了修改完善。

  同時,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公務員管理實踐需要,修訂草案增加了在錄用、聘任等工作中違紀違法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

  修訂草案明確,在公務員錄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不正當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情節作出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修改養老等保險待遇規定

  此外,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正向激勵的要求,修訂草案在獎勵原則、獎勵情形、津貼補貼、加班補助等規定中都調整增加了有關表述。按照公務員養老、醫療等保險與社會保險相銜接的要求,修訂草案對涉及公務員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保險待遇的規定作出相應修改。

  修訂草案明確,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住房、交通補貼等津貼補貼。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此外還提到,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修訂草案說明提到,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重大改革任務,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從2017年6月起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開始試點,經過一年多實踐,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表明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完全正確,制度設計切實可行,已具備在全國範圍推開的條件。同時,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公務員分類管理、公務員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進,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過修改公務員法進一步加以鞏固。

  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相關焦點

  • 新修訂的公務員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非領導職務取消
    有4個章節的標題發生變化:「職務與級別」修訂為「職務、職級與級別」,「職務任免」修訂為「職務、職級任免」,「職務升降」修訂為「職務、職級與升降」,「懲戒」修訂為「監督與懲戒」。中組部有關負責人就公務員法的修訂和學習貫徹等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對任職迴避情形、地域迴避情形、離職後從業限制規定等作了相應修改完善,體現了對「關鍵少數」從嚴管理的要求。
  • 公務員請注意:加班終於要有補助了!
    摘要:近日,從中國人大網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正在徵求意見,日期為11月1日至12月1日。其中,特別引人注目的一條是,公務員加班終於有補助了!近日,從中國人大網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正在徵求意見,日期為11月1日至12月1日。
  • 最新丨新公務員法公布!關於加班補助、提前退休這樣規定……
    同時,在立法目的(修訂草案第一條)、公務員政治屬性(修訂草案第二條)、管理原則(修訂草案第六條)、任用原則(修訂草案第七條)、公務員條件(修訂草案第十二條)、公務員義務(修訂草案第十三條)、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修訂草案第二十五條)、公務員紀律(修訂草案第五十九條)等規定中,體現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
  • 關於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最權威解讀來了!
    2018年9月,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12月10日,修訂草案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二是深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增加不得「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挑撥、破壞民族關係,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等禁止性規定;針對「為官不為」問題,將「不擔當,不作為」列入不得違反的紀律行為;針對個別公務員網絡行為失範、缺少自律問題,將「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
  • 【問答】中組部:《公務員法》修訂了哪些方面?(附新舊對照)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國家主席習近平頒布第20號主席令,宣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 「最新」新公務員法公布!關於加班補助、提前退休這樣規定……
    同時,在立法目的(修訂草案第一條)、公務員政治屬性(修訂草案第二條)、管理原則(修訂草案第六條)、任用原則(修訂草案第七條)、公務員條件(修訂草案第十二條)、公務員義務(修訂草案第十三條)、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修訂草案第二十五條)、公務員紀律(修訂草案第五十九條)等規定中,體現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
  • 有加班補助,可提前退休…新《公務員法》正式通過!
    4、「違反家庭美德」等被寫入新公務員法明確,機關應當對公務員的思想政治、履行職責、作風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監督,開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監督制度。對公務員監督發現問題的,應當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處分。公務員應當自覺接受監督,按照規定請示報告工作、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 公務員又要漲工資了!有年終獎金,加班給予補休或補助!
    修訂草案還調整充實了從嚴管理幹部的有關規定。修訂草案說明中提到,為進一步扎牢從嚴管理公務員的制度籠子,依據監察法、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和黨政領導幹部管理有關規定,修訂草案將現行公務員法第九章章名「懲戒」修改為「監督與懲戒」,增加了有關加強公務員監督的規定。
  • 2019公務員工資怎麼漲?公務員法草案告訴你調薪方向
    ,接著全國人大官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再引來各路圍觀,降薪or漲薪網友眾說紛紜。看了上面的表述,很多人想問:2019年公務員工資會上漲嗎?新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釋放調薪信號2018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官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修訂草案在職務職級、獎勵原則、獎勵情形、津貼補貼、加班補助等規定中都調整增加了有關表述。
  • 公務員兼職、開店……將被開除公職!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國家主席習近平頒布第20號主席令,宣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 公務員法13年來首修訂 涉及公務員職級、晉升、待遇等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這是13年來我國首次修訂公務員法。公務員法首次修訂,標誌著我國公務員管理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進入新階段。公務員法修訂工作於2017年3月啟動,到2018年12月底正式頒布,歷時1年10個月。據悉,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將於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 保密法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什麼是國家秘密
    中國擬修法嚴格限定定密層級和定密權限防止定密過多過濫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記者衛敏麗 陳菲)為了有效防止定密過多過濫,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開始二審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擬增加規定,嚴格限定定密層級和定密權限。修訂草案規定:「確定國家秘密的級別,應當遵守定密權限。」
  • 「關注」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公布啦!(附新舊版對照表)
    自2006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公務員法》是我國幹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礎性法律,是公務員管理的基本依據。自去年啟動修訂工作開始,歷時1年10個月,2018年12月29日,新修訂的《公務員法》通過審議,國家主席習近平籤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務員法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修訂?又如何從嚴管理幹部,激勵公務員新擔當新作為?
  • 解讀新修訂公務員法:不升官也能「升職」
    (圖源:澎湃新聞)近日,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正式亮相。據報導,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習近平主席籤發第二十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法將於2019年6月1日起施行。70餘處修改,涉及公務員的層次設置、考核晉升、待遇保障、監督懲戒等各方面,標誌著中國公務員管理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進入新階段。
  • 新《公務員法》修訂後頒布,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規定加班補助可發...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國家主席習近平頒布第20號主席令,宣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2019
  • 證券法修訂草案提請三讀 新增科創板註冊制相關規定
    圖片來源:微攝      證券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日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修訂草案中新增了「科創板註冊制的特別規定」專節,並對科創板發行股票的條件、註冊程序、監督檢查等基礎制度作出了規定。  修訂草案首先明確,「對擬在科創板上市交易的股票、存託憑證的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其發行註冊適用本節規定」。
  • 新公務員法全文公布,有哪些新規定?看中組部答問
    2016年11月,中央領導同志在審議《關於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試點意見》時指出,要統籌做好公務員法修訂工作。2017年4月,黨中央正式批准修法工作。2018年9月,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12月10日,修訂草案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二是深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
  • 種子法(修訂草案)全文
    2015年4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修訂草案)》。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修訂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社會公眾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號,郵編:100805。
  • 新修訂的《公務員法》解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有哪些變化
    新修訂的《公務員法》解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有哪些變化 2020-06-07 02:2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新《公務員法》發布!規定加班補助可發,提前退休可申請……(附全文)
    )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五)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法治,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潔,公道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