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換物是指在換貨的基礎上,把等值的出口貨物和進口貨物直接結合起來的換購方式。傳統的以物換物,一般 是買賣雙方各以等值的貨物進行交換,不涉及貨幣的支付,也沒有第三者介入,換購雙方籤訂一份包括相互交換抵償貨物的合同,把有關事項加以確定。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較多的是通過對開信用證的方式進行易貨。直接易貨直接易貨又稱為一般易貨。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來講,換購就是指以貨換貨。這種直接換購形式,往往要求進口和出口同時成交,一筆交易一般只籤訂一個包括雙方交付相互抵償貨物的合同,而且不涉及第三方。它是最普遍也是目前應用最廣泛的換購形式。綜合換購多用於兩國之間根據記帳或支付(清算)協定而進行的交易。由兩國政府根據籤訂的支付協定,在雙方銀行互設帳戶,由雙方銀行憑裝運單證進行結匯並在對方國家在本行開立的帳戶進行記帳,然後由銀行按約定的期限結算。
換購的共享經濟
隨著共享時代的來臨,越來越多的閒散汽車、臥室、廚房,被激活並提供給需要的人臨時使用,越來越多的人運用易貨思維開始成為分享經濟的「雙面人」—— 他們可能既是共享汽車的服務提供者,又是共享房屋的服務使用者。消費者的角色轉變,使人們從消費者變成供應者,社會生產關係受到市場巨大衝擊。
換購的商業模式
這種新的貿易形式需要我們改變思維,傳統的經商管理思維基於事物,而網際網路換購思維基於關係,這是這個時代和上一個時代最本質的區別,是一個虛擬的世界成了一個新的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