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貝貝豆 (原創文章,歡迎轉載/分享)
相信大家有人留意到了這樣的一個事件,民警在街上發現一名4歲左右的孩子,在無助的哭泣,上前詢問才知道父母故意把他拋棄在這裡。而孩子頭上還繃著紗布,手裡的塑膠袋只有區區即將衣服和消炎藥,而孩子的另一隻手裡卻攥著父母的離婚離婚協議。
民警打電話找到了孩子的父親,而電話那頭卻以不在本地為由掛斷了電話,而找到孩子母親後,母親卻說這孩子她不要了,讓警察去找孩子的父親。就這樣,不管不顧一旁哭喊媽媽的孩子,獨自離去……
每當我們看到類似遺棄孩子的事情,都會由內心發出無比的痛恨,看著無辜的孩子抽泣,我們會厭惡甚至詛咒那惡毒的父母,憑什麼遺棄自己的親生骨肉,而往往那些父母,會把以下3點當做自己所作所為的理由,而且說得信誓旦旦。
因為夫妻不合,他們選擇拋棄
和上文所說一樣,很多惡毒的父母,會因為自己夫妻不合而分開,在他們的心裡,兩人共同養育的孩子,在這一個成了負擔,沒有了對孩子的愛,只剩下了恨。所以他們寧願選擇拋棄,有的甚至會把恨寄托在孩子身上,對孩子惡言相向,甚至拳打腳踢。
因為孩子缺陷,他們選擇拋棄
被拋棄最多的就是剛剛出世的嬰兒,他們往往因為先天的缺陷,而給自己的父母狠心拋棄。往往這些惡毒的父母還會留下紙條,講述自己的不幸,沒能力去撫養,身體有缺陷的孩子。說來說去是他們沒有當父母的責任,如果有,絕不會捨得把自己的孩子,扔在沒人注意的角落。
往往這些父母,從懷孕起就沒把肚中的胎寶寶當回事,也不會去做一次又一次的健康體檢,所以才導致孩子殘缺的風險加劇,如果孩子健康,他們可能會選擇撫養,而如果孩子身體異常,他們就會狠心遺棄。
因為懦弱,他們選擇拋棄
很多被拋棄的孩子,他們的父母認為自己的經濟能力有限,沒有能力去撫養孩子長大。認為自己是一事無成的,壓根就沒想要這個孩子,不願去多添一個「累贅」,甚至捨不得花錢做流產,只等孩子呱呱墜地之後,狠心遺棄。他們懦弱到,不敢去嘗試撫養孩子成長,不敢去嘗試面對孩子,只會默默奢求孩子有好心人收養。
沒有什麼理由,是能夠讓父母去狠心遺棄自己的孩子,能做出這種事情的人,沒資格但父母,只期望那些孩子能有最好的歸宿,不至於在寒風中瑟瑟發動,只希望好人能多一些,能夠站出來幫助這些可憐的孩子,只希望社會沒有黑暗的一面,所有的孩子都能開心快樂的成長,無病無災!